饭店转让合同范文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饭店转让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饭店转让合同 篇1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XX一粥”饭店(许琼餐馆)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县城北坝镇樟树XX的“XX一粥”饭店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空调、电视等原饭店所有设施。
第二条:乙方支付甲方转租款及相关设施转让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整。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XX一粥”饭店负责人许XX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支付合同定金 (大写 )整,合同剩余款项乙方必须于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XX一粥”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原房屋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XX一粥”饭店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全部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XX一粥”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XX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继续履行原“XX一粥”饭店与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变更“XX一粥”饭店与原房屋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
可与原房屋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XX一粥”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XX一粥”饭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XX一粥”饭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XX一粥”饭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活动,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原“XX一粥” 饭店各项证件乙方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乙方自己重新办理各项证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39;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支付转让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金。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XXX____月日XXX
饭店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 。 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 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该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鄂尔多斯盐业公司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鄂尔多斯盐业公司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该饭店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人为有可能所发生一切事故,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饭店转让合同 篇3
饭店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200000.00元整。
2、转租标的:
租赁房屋3间(共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转给乙方,从20xx
年6月21日起。
3、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6月21日将位于 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20xx年6月21日付转让费定金50000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60000元外,其余下90000元于20xx年7月21日前付清。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酒店。
4、条款:
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
(出租人)知悉本协议。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5、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
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6、装饰装修:
经营期间,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物乙方可以带走。
7、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200000元整,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整。
8、以经合同签订,其酒店内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9、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上都镇蓝都花园西20米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财产、设施转让给乙方。
二、本协议签订后,TODAY今天烧烤店内的所有外账归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所有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三、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归还甲方转店费11000.00元。七日内归还,甲方将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超期此协议视为作废,此店经营权还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转店费贷款25000.00元归乙方承担。
六、一经合同签订,TODAY今天烧烤店的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出让方) 乙方(承接方)
姓名:姓名: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
合同协议如下:
甲方自愿将现于田家庵区龙湖南路海沃世贸商城4楼牛太郎烧烤城转让给乙方,饭店名字 田家庵区海沃牛太郎烧烤城 ,经双方协商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
至转让即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从年日开始接手,从接手即日起饭店所生发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转让即日起甲方负责付清在乙方接手前的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房费)。
今年房租到期乙方和房东协商费用,甲方不参与,未尽事宜,协商处理。
以上几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由责任方承担,违约金为拾万元整。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营的“黄龙体育中心海鲜大排档号摊位”海鲜餐厅,各种证件手续齐全,甲方因业务转型有意转让该餐厅,乙方有意受让该餐厅,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海鲜大排档”餐厅转让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西湖区区黄龙路XX号的“”餐厅(法人代表: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万元(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变更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关系。
4、甲方在20xx年1月至11月向出租方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元/月(贰拾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22.5万元(贰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20xx年10月份乙方按
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20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餐厅20xx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元(拾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0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20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出租方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20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出租方过户手续时止。
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出租方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纠纷与解决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
出让方(甲方):
电 话:
受让方(乙方):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饭店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甲方):曾清华(身份证号码: )
王俊(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乙方):秦永平(身份证号码: )
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 )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XX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XX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XX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XX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2XX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XX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XX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电话: 电话:
饭店转让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的饭店设备转让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饭店及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的饭店及出租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
3、该饭店及房屋有装修及设施;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证明复印件仅供本次租凭使用。
第三条:租凭期限及用途
1、该房屋租凭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凭该房屋仅作为饭店使用;
3、租凭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凭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凭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先缴押金 元,乙方不租时退回;
2、甲方将饭店设备折价人民币 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饭店设备款 元给甲方。
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叁仟肆佰元整),房屋租金自下一年(20xx年10月10日)起月租金涨7%即 元/月;
4、乙方每月10日前缴纳本月房屋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租凭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凭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缴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缴纳自行负担的费用(水费、电费、卫生费、饭店经营所需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六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房屋;
3、对乙方的装修及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凭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凭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1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4、租凭期满,乙方要继续租凭的,应当在租凭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出租权;
5、租凭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交付时租凭房屋本身是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5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饭店及房屋租凭期满后,将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额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凭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值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改变本合同规定租凭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1个月以上的。
2、租凭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2%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凭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凭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2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房屋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凭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饭店房屋所有人为周浩,经营租凭人为 ,在租凭期间所有经营活动及后果由 负责,周浩不承担任何因饭店经营而引起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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