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厂房转让合同三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厂房转让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厂房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
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平方米,目前土地及地上房产产权为属________所有,房地产证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及设备。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由甲方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建筑物转让登记到乙方名下,有关契税及相关费用由x负担。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x月内由甲方负责办理好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权证的变更手续。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待乙方收到土地使用证及房产权证之日一次性向甲方结清。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未能办妥房产证及土地证过户手续,则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已付款项。
2、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则按逾期一日应赔偿甲方未收款项的百分之x赔偿金。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x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4、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
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八、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自愿将 厂房出售给乙方,总价格计肆拾叁万元人民币,厂房及周边所占土地以甲方与土地承租方协议为准,即年租金每亩双八百斤粮食(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每年结算一次。第一期土地征用期限至年月日。土地合同期满续签时,甲乙双方共同与土地出租方商谈续签事宜。续签后,甲乙双方享受同等续签待遇。
甲方责任:
一、此合同甲方签字后,乙方按约定的付款时间付给甲方后,无论何时,甲方都无权收回所出售的厂房及合同中规划的土地面积。
二、甲方转让的土地面积为:厂房所占面积,厂房西侧米,厂房东侧米,厂房南侧米,厂房北侧米。大门以里道路至南北通道西边,这块道路面积的50%属乙方所有,总面积为亩。
三、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路、电、水畅通,如有需要随时协助乙方解决。
四、此厂房甲方是以食用菌合作社的名义建设,乙方购买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能在此厂房内进行食用菌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如政府及其它干预不能保证乙方的其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愿将全部购房款退还乙方,并按银行贷款利率付息给乙方。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在此厂房出售前,不能有任何因此厂房所产生的合同纠纷包括用此厂房和场地在银行或个人的抵押贷款,如有应在合同签订前告知乙方。如隐瞒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并退还乙方全部购房款并加罚甲方违约金肆拾万元人民币。
六、甲方应提供给乙方,土地征用合同,厂房建设政府部门的相关批文,包括师寨镇政府、土地办、建设办的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乙方责任:
一、合同一经确立,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房款如数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付给乙方50%即21.5万元,剩余21.5万元三个月内付清。
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甲方共同维护整个场区的秩序和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三、每年按时交纳土地租让费,土地租让总面积亩,每亩每年按双八百斤(夏季小麦800斤、秋季玉米800斤),按当年政府收购价折合人民币后及时付给甲方。
四、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及政府征用土地,该场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遇政府征用土地及该地面附属物,政府的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政府异地安置时,乙方与甲方同样享有异地安置权。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已认真阅读,双方均无异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 手机:
乙方: 手机: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3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6.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1 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在根据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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