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1-05-30 15:44:41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股权转让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股权转让合同四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股权出让方(甲方):

  住所地 :

  身份证号码:

  股权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

  身份证号码:

  鉴 于:

  在合同签订日,XX县XX育才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 万元(大写为壹拾万元整),该学校依法有效存续。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将其持有学校的 15 %股权转让给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 释义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 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学校的股权所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 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学校的 15 %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权益;

  3、“转让成交日” 指依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登记相关部门备案并办理完毕转交登记手续之日。

  第二条 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学校的 15 %股份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股权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该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学校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登记备案,并办理完毕转让登记手续,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以人民币 10.125 万元(大写为:壹拾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的价格,向乙方转让学校的 15 %的股份。

  2、支付方式:转账,甲方账号: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10.125 万元(大写为:壹拾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从章程变更当日起,乙方正式成为该校区股东,可以享有并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乙方做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学校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拥有本合同项下学校的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签订本合同之前未以学校名义同第三方签订任何与学校权益有关的书面文件,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诺签订本合同时将学校的相关文件全部交付于乙方,未私自留存或交付第三方留存学校盖章或签字的发票、支票、收据、空白纸张、合同合同、相关文件等,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4、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6、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7、甲方一直不得在成都市XX县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任职(无论全职还是兼职),若被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8、乙方将于11月1日起拥有股份的权利,11月1日前校区账户中校区净资产的金额不归乙方所有, 归甲方及原有股东所有。

  9、11月1日之前校区所有资产清零,甲方将之前的相应分红收回,校区后期的运营资金由调整后的股东按股份重新出,以保证校区的正常运营。

  10、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 过渡期条款

  1、为使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工作尽快完成,双方应共同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相关人员(部门)的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有关手续。

  2、转让方在过渡期间应妥善经营管理学校,维护学校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该学校的各项利益,并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让方在过渡期间有权对学校做进一步调查,有权制止转让方有损学校利益的行为,受让方应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4、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将学校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发票、支票、收据、财务账目等所有属于学校的证、照、票据等均应交由乙方对照检查,并将由乙方相应管理的票据证件等交由乙方保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将任何属于学校的设备、设施、物品等财产转移出学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秘密等一切信息,包括本合同的内容和其他可能合作事项予以保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股份转让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未全部支付转让款给甲方,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

  2、甲方违约,合同签订后反悔转卖股份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及承诺的,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实际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 债权债务清理和承担

  1、在签订本合同前学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债务由甲方及原有股东承担。签订本合同后新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和现有股东承担。

  2、在签订本合同前发生的债务导致签订本合同后的学校被追诉,应由甲方及原有股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对合同各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合同各方为办理XX县教育局、民政局变更备案登记及其他部门的变更登记备案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变更合同》等法律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按指模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学校理事会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后签订该合同附加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

  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应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6、显名投资与实际出资的确权:

  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方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7、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后果: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8、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9、股东对公司清算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下列情形解散或被撤销的,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第二,股东合议解散;第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不应直接向其主张对公司的债权,只能要求其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

  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贬损的,或者以虚假清算报告或谎称已履行清算程序而将而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注销的,债权人有权向股东主张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10、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失踪、死亡后的公司清算问题

  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或死亡,公司面临清算的,清算责任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负责清算;没有确定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负责清算。股东失踪的,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没有代管人或者代管人之间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湖南**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 __月_ __日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湖南**物流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一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湖南**物流限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湖南**物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湖南**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乙方付款后即成为湖南**物流有限公司章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xx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E-mail:传真:

  委托的会员: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电话: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___________________,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元,每股账面价值__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元,评估后每股价值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内,乙方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清。

  五、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年 月 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

  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______________(①依法向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___页,附件___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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