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让合同集锦10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转让合同 篇1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 一) 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 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 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 二)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 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xx 年12 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 一) 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 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 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 二) 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 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 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 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 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 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 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 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 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建筑地址:
甲乙将其所有的位于杭州市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
二、 房屋面积:
1、 甲方对其所出租的房屋拥有合法出租权且无争议。
2、 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三、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甲方应于 年月日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四、 预付金:
1、乙方应付的押金为人民币元整(乙于月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合同执行日起自动转为房屋第一年租金,第一年租金余额为( )。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自租期开始之前如甲方违约,则上述预付金由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则预付金由甲方没收。
五、租金:
1、数额:
双方约定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先付壹拾万元整,余款柒万元于20xx年4月1日付清,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第四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以上租金均为税后租金)。乙方以 甲方指定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收 款 人:
2、支付方式:
租金按一年为一期支付,首期租金于 。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期租金到期前支付。甲方收到租金后开具收款收据给予乙方。
3、如乙方逾期后仍未支付后一期房屋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该房屋。
六、其他费用:
1、租赁期内的水、电、通信等费用由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2、物业管理赞由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七、甲方保证以下的责任:
1、甲方保证上诉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刖属设施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水、电、通信的正常使用,以及房屋内外结构、设施等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3、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害而爱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4、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该房屋。否则承担乙方的装修费用及其它损失。
5、如乙方违反或任期1个月未付房屋租金,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收回房屋,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在入租时检查甲方所配备的`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置。
2、甲方同意乙方在不破坏承担房屋整体格局的情况下进行适当及装修。
3、乙方须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等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承担的房屋转租或分组给第三方,如需要转租需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转租。未经同意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条件收回该房屋(经房东同意,乙方可以转租、转让此房屋)。
5、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承担的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
6、如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毁,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通知对方,且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一方擅自终止合同则视其为违约,赔偿另一方因此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装潢费用、设施费用及其他损失),同时按未履行合同部分的租金额三倍支付违约金。
十、违约处理:
凡在执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出租方):
签署:
手机:
日期:
乙方(承租方): 签署: 手机: 日期: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 (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转接方: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摊位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1:甲方将位于 号摊位转让给乙方使用。
2:双方商定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金额包含:剩余房租(剩余房租至 )。
3.: 摊位租金为500元/月,这个由乙方自付。
4:电箱钥匙甲方转交给乙方,甲方使用的电费截止目前以付清。之后乙方使用自行交费。
5:转让费须签在订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甲方开具的收款证明或银行转账发票为据。
6:签订合同并完成付款后,该摊位的使用权即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参与和干涉乙方的商业活动。该摊位即由乙方使用自主经营,摊位使用者的权利、义务等一切事务皆由乙方负责。
7:此合同一式两份,签字付款后起生效。
8:补充项:
甲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出让方) 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 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游艇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游艇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游艇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美元,核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实时汇率兑换,头款50%,尾款付清时交船。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艇提取后,游艇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游艇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游艇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游艇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游艇的过户手续由 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卖车方):
乙方(买车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经甲、乙双方同意,拟定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于年月-70挖机(许可证编号:C951090,产品编号:0580,发动机编号:681XXXX9132)转让给乙方。
2、经甲、乙双方商定,该挖机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 拾)。
3、月日责任事故和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月日责任事故和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5、如该挖机发生偷、抢、盗,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6、该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6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商务部《旧电器电子产品经营管理办法》、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废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今将本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电子配件□ 主机程度:良好□已损坏□ 维修过□发票:有□ 丢失□
主机(配件)型号:。 因本人闲置或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特将此物品给 。 此物品非抢非盗,更与其他任何人无任何债务及债权纠纷,确实是本人自己100%所有权物品,本人对此书写信息真实无误,绝无虚假。如果此信息内容不实,本人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此合同售卖方一经签字即刻生效,此物品所有权归 注:出售人请将出售物品里的个人资料,图片,视频,文字等等自行备份或删除,本店不承担任何数据丢失或损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请认真读懂后再签字!!!
特此证明
出售人(签字/手印):
出售日期:日
转让合同 篇7
受让方: (下称甲方) 转让方:(下称乙方)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机械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货款 元。第三条 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七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等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
第五条 费用负担
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15日后,未及时交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每天支付1%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内不交付设备,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签订合20天内未支付设备款的,视甲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交付资产中,如因乙方的过错,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产生的费用有乙方负责;第七条 合同生效、其它事项: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份(传真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舞蹈室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 ____的舞蹈室(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合同,租期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为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满后续签工作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舞蹈室转让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舞蹈室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功放1台、碟机1台、音箱2个、椅子、
沙发、茶几、水煲、存物柜、办公桌、风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 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舞蹈室转让之后,早上现有课程4-5个月内不变,晚上现有的课程2个月内不变,开卡的会员所剩下的所有课时由乙方负责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自签约之日起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 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六条 该舞蹈室的营业执照甲方已办理好,经营范围为舞蹈培训,转让后甲方将注销该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转让后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9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西安紫薇臻品小区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已通过向 购买方式取得的,位于商品房小区地下车位:车位编号为:号。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权益转让及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将甲方与西安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租赁合同》中甲方所有的权益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紫薇臻品”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可自由向第三方转让或出租本车位的使用权,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当日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向乙方交付甲方
与西安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地下车库出入门禁卡。
六、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7.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___月___日年___月___日
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品牌,牌照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首次上牌时间为 的二手车以大写 元转让给乙方。其中相关交易费、评估费由 方负责,保险由 方负责。入籍、过户、上牌由 方负责。双方在看完出让车辆签订本合同后即行生效。甲乙双方无特殊约定按现场车辆状态买卖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需付另一方车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选择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合同签订后付订金 元,余款待 付清。
三、甲方保证车辆无法律纠纷,上牌无障碍,能正常办理过户、转籍,如因此造成不能转籍、过户、上路行驶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未过户上牌前如需先提取车辆,须上完保险否则出现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不放弃,如客户选择在市场参加保险甲方除提供担保外并承诺保费不高于同一保险公司标准。
五、其他约定
六、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到市场办公室或当地法院诉讼。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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