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03-11 23:04:14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装修合同五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装修合同五篇

装修合同 篇1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装修合同 篇2

  一、注意明确房屋装修合同的主体

  房屋装修合同中一般会采用发包方、承包方或者甲方、乙方等称呼来指代业主和装修公司。对于装修公司来说,发包方应该是房屋的产权人,但现实生活中,也可能遇到发包方非房屋产权人,而是租户或者产权人委托之人。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发包人的姓名、住址、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同时要取得租赁合同以及产权人的书面同意。对于业主来说,承包方是装修公司,合同的主体应该是装修公司,而不是公司的某一个员工或者施工代表,在合同中一定要使用装修公司的全称且与公司印章上的名称吻合,最好查看一下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企业的信用信息,防止将来发生纠纷找不到责任主体。

  二、注意明确房屋装修合同的内容

  合同内容是对装修事项的详细约定,是合同双方主体权利义务的体现,很多房屋装修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就是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遗漏重要事项。以下是业主和装修公司容易产生争议或忽视的问题:

  1、工期问题

  很多房屋装修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期,只简单约定进场时间,导致工期一直拖延。为了防止这些问题,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装修公司的入场时间、撤场时间、工期多少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等等。

  2、设计、施工图纸

  装修的目的在于使居住环境舒适美观,但在装修过程中,很多业主认为装修公司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施工或者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因此在合同中最好有经双方签字认可的设计施工图纸,避免装修公司随意改变设计。

  3、装修材料

  很多房屋装修合同只简单约定“包工包料”或者“包部分材料”,对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价格、颜色等没有注明,有些装修公司就会钻空子使用劣质产品,严重影响装修质量,为了约束合同当事人,最好有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材料清单,还应保留购买材料的发票,保留证据。4、施工安全和保修责任

  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对施工安全也要约定清楚,还要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拆除承重墙等主体结构。合同中对保修责任的约定也十分必要,尤其是保修内容、年限要写清楚。

  三、注意明确装修款的支付问题

  装修款的支付问题也是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的重灾区,主要是合同双方没有约定清楚装修款支付的时间、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条件,有些业主和装修公司在合同中约定“装修款在工程完成一半时支付”,根本无法确定确切的时间。此外,业主还会因为对装修质量以及装修进度不满意拒绝支付或者只支付部分装修款,而装修公司则以业主没有按约支付装修款中途停工。因此在合同中约定支付装修款的时间、金额以及支付条件非常重要。同时,在装修过程中,可以通过双方签订验收单来确认支付条件已成就。

  四、房屋装修步骤及费用计算

  1、设计:装修时首先要确定的一个项目,定制一个或几个适宜的方案,并选择自己所能承受的档次,高档、中档或者低档。设计费包括策划,一般占整个装修费用的5%-20%不等。规划设计过程需要合理布局,适当分配资金,不要让后面的施工重复使用劳力和材料。

  2、材料:在制定了装修方案以后,就要开始根据设计进行材料的选择。装修材料已是产品化流水作业,装修已成模式,实际上它就是一种组合。为了寻找一合适的的价格,需要多跑几个建材市场,以寻找佳组合的材料和价格。材料是家装费用当中支出大的一块,材料掺假也时有发生,因而在选择过程当中尽量要谨慎,不要买一些没有品牌的产品,以免碰到水货。

  3、探价砍价:在找到自己合适和中意的材料后,就需要进行探价,商家往往会开出相当高昂的价格,并声称便宜。这时就可以拿出上一步自己探明的市场大致价位和其砍价,并探到其底价为止。

  4、认定价格、签约:确定了设计规划和材料的大致费用,就可以与一些装修商联系。好先咨询一些专业人士,介绍比较可靠的装修商,并与之签定合同。合同中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的材料、指定品牌以及双方认同的价格,越具体越好,以避免今后的纷争。5、总预算:在设计和问明价格的基础上,与装修商一同预算出整个装修过程的费用,包括设计、材料、施工费等。

  6、时间准备:装修毕竟是一项大开支,需要在前腾出足够的时间把设计、材料、问价和预算都做到位,前期准备得越充分,装修的速度才能越快。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 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要求。

  3.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

  (2)《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xx)。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55%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0%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工程款在扣除乙方提供的与不达标无关的材料的成本价后的剩余部分;甲方对不达标也负有责任的,乙方可相应减少返还比例。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市场主办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装修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承接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委托方式:甲方将房屋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

  3、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4、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 元,包括(装修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及其他杂费等)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一切装潢所需的材料,都由乙方供应。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甲方。

  2、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预交首付款人民币 元,到施工结束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附则

  1、在装修期间若乙方工人造成设备与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 工程期限35天,由甲方确定开工之日起算(不可抗拒则工期延误,即有效施工日。

  4. 房屋结构:框剪结构,建筑面积约11000平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

  三、工程量、价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 工程暂定总价:450000暂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款所用。

  2. 经双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工程增减及其它:均以甲方签署联系单为准,并调整总工程款。

  3. 工程款支付方式:全部装修完成后付总工程款的30%,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完成15天内付总工程款的9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保修期满三个月十天内全额支付工程保修金。

  四、工程质量:

  1.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一次通过合格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合格验收,施工方除无条件返工外,还应承担合同金额1%违约金。

  2. 单位工程的验收由甲方、设计、乙方单位等进行,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为准。

  3. 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及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五、施工工期:

  1. 合同签订后,本工程工期严格按总包单位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衔接,

  做好制作安装准备。并按土建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保证不因乙方原因拖延本工程的竣工计划。

  六、双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甲方在开工前,如确需要改为房屋的结构(如水、电、管、消防器材等移位应具备有关部门的审批书)。

  2、甲方应在开工前3天,向乙方现在交底,提供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由乙方按规范自己连接。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及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项。

  2),乙方职责: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专人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或污染环境,安全方面应有专职的项目安全员。

  七、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要求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周边地区的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八、施工内容的变更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及甲方要求提出工程项目变更,凭《工程变更联系单》施工后结算。如乙方擅自改变设计图纸的做法而引起的返工及损失由乙

  方自行承担。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的条款,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所发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纠结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照合同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执行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杭州**************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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