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03-11 22:03:39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装修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装修合同集合六篇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师生营造一个良好学习育人的环境,解决师生就餐问题,学校决定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一部分用来装修师生食堂。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

  一、 学校食堂装修面积约263㎡,每平米预算材料及人工造价58.00元。装潢总计费用约15254.00元(大写:壹万伍仟贰佰伍拾肆圆),装璜材料由乙方提供,甲方负责验收材料质量。

  二、 乙方根据甲方的装璜设计方案施工,保证装璜质量。

  三、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装潢全部费用。

  四、 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五、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2

  原告曹某诉称,原被告曾签订《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揽本市三门路房屋的装饰工程,承包方式为全包,总价款5万元,工期自20xx年9月24日开工,至20xx年11月25日竣工。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支付合同款4万元,但被告在工程中大量使用不符合同约定的材料,隐蔽工程也未通知原告验收,原告曾提出异议,被告却在工程未完工的状态下于20xx年11月25日擅自撤离施工现场,导致原告无法如期入住,只得在外租房居住,故要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2、要求被告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按每日50元计算;3、要求被告返还多收取的装潢款项6055元;4、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在外租房损失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7日按每月3000元计算。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xx年9月25日签订《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揽本市三门路房屋的装饰工程,承包方式为全包,总价款5万元,工期自20xx年9月24日开工,至20xx年11月25日竣工。因被告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被告应赔偿50元等内容。合同签订后,被告进场进行施工,原告则向被告支付工程款4万元。施工过程中,双方因被告未通知原告验收材料及验收隐蔽工程等问题产生矛盾,原告曾对被告使用的材料提出异议,被告却于20xx年11月20日擅自撤离施工现场,致成讼。

  【案件要点】:是否应解除合同,退还装修费?

  【律师评析】

  审理中,经原告申请,本院委托某某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对系争房屋内被告已施工的工程价格进行审价,该公司经审核后确认被告已施工工程造价为33945元。

  审理中,原告称系争房屋经有关部门对施工工程进行审价后,原告为减少损失,于20xx年4月7日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并已入住,由于被告逾期竣工,原告以每月3000元的价钱在外租房居住。期望法院在计算租金损失时考虑到原告另行装修需要一个合理期限,从而支持原告有关租金损失计算至20xx年5月7日的诉请。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本院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认定为有效。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且在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擅自退场,造成逾期竣工及系争房屋长期空置,原告据此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给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并无不当,应予支持。被告已施工工程经审计价格为33945元,原告据此要求被告退还多收取的工程款6055元亦属合理,应予支持。至于原告主张的在外租房损失一节,本院认为被告逾期竣工导致原告无法按期入住,原告已提出证据证明其在外租房居住,该损失被告理应赔偿,至于赔偿的标准本院将根据本案案情并结合市场行情予以酌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曹某与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签订的《某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二、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某逾期竣工违约金6700元;

  三、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曹某装修工程款6055元;

  四、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曹某租金损失(自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5月7日止,按每月20xx元计算)。

  如果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0元,审价费1500元,由被告某某室内装潢公司负担。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3.工程户型: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内容与预算单(附件一)、装修工艺要求(附件三)。

  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施工工具、设备,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的方式。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7.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元

  金额大写:

  编制报价单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时常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

  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四、甲方工作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创、钻等产生噪音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清运垃圾至物业指定地点。

  7.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周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七、材料供应

  1.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8.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工期延误

  1.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工程量变化;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赔偿甲方损失。

  九、质量标准

  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xx)执行。

  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

  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4.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率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工人、材料进场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

  第四次 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

  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木工制作结束;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水电改造结束。

  3.工程款以工程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为工程主要凭证。

  十二、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三、四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支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为替补负责人。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

  7.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

  十五、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十六、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4.因不可归责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八、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须对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

  2.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供主材及数量(包括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胶类、涂料、腻子粉、石膏线等)必须与本合同所附材料清单上注明的材质品牌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应该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5.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及价格并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6.施工工艺标准执行工程验收标准执行环保标准执行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7.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乙方经品质、数量验收后方可使用,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每日清理收集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9.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工程中非甲方意愿增加项目或属设计计算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甲方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11.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

  12.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签署包清工合同是,现场管理和垃圾清运是包清工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两个点。通常我们要求施工人员不在施工现场吸烟、做饭及住宿,另外,工程垃圾也要求一日一清,这些也是签署包清工合同时应该注意的。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 签 章: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装修人):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的甲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面积:

  1.3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月 。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则以后者为开工日期。

  1.4 整(¥231071.40元)。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通水、通电、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

  2.3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3.2 乙方应严格执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3.3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按双方约定的品牌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假冒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分三次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具体付款约定如下。

  4.1 水、电改造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付40%,即(¥920xx.00元)

  4.2 墙、地砖敷设完成、木工框架完成、墙面基层处理过半付40%,即(¥920xx.00元)

  4.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47071.40元)。(注:增减项目另计)

  第五条 有关责任

  5.1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包括搬入家具等)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5.3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款0.3%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即可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请鉴定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附则

  7.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家庄人民政府令第141号《石家庄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结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 从年月 日开工,至 年 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 元,税金%)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 元。

  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尾款甲方

  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以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石家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覆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 、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义务

  1.甲方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甲方均需向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③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①指派(姓名)____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②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③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④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除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料的事故外),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 _____________ 企业地址: 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约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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