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装修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00四年三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XX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意向书,共同遵守。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厨卫阳台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
4、双方约定意向工程总额是:元,大写:其中包括工程款元,税金元,管理费元。备注:
本意向书建筑面积只为预估标准,现场实际量完尺寸得出实际的室内面积,按现场测量的室内面积1.25得出建筑面积为最终签订合同的标准。
5、双方约定优惠条款:
6、双方同意按照本意向书约定建筑面积来确定对应的工程总额,甲方保证此工程总额在不减少的基础上优惠条件生效,如甲方工程总额减少,则约定优惠条款应该重新商议;
7、双方约定工程施工工期共工作日(以现场交底和报建核准后实际开工日期开始计算);
8、双方签订本意向书后,乙方应派设计师到甲方准备施工工地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后完成设计方案和初步预算;
9、本意向书定金不退,如转化为合同,可抵扣为工程款。
10、甲方根据以上内容同意向乙方支付合同意向金元。
11、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12、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
代表人:
住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门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全国各区域门店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不含灯具、电线)
1.3工期:按甲方的工期管理规定完成装修。
1.4 工程质量: 符合 的装修验收标准
1.5结算方式: 单店独立核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
2.2 指派 甲方工作人员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施工前书面告知甲方在本工程设计或甲方指令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能预测到而未告知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 指派 项目经理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放样,如图纸与现场不符必须与甲方设计师联系,及时修改图纸、调整施工方案等,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商铺)的关系。
3.5 施工过程中涉及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水管及线路的,应当书面告知甲方,在取得批准后方可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设备、水管及线路所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 腾空装修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商铺中所滞留的物品、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3.8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清运垃圾时造成行政部门对处理垃圾的罚款全由乙方承担。
3.9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交场前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质量: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工艺说明、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验收: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5.2.1 水电隐蔽工程
5.2.2 防水工程
5.2.3 泥水工程
5.2.4 木工工程
5.2.5 油漆、瓷砖、乳胶漆工程
5.2.6 整体验收
5.2.7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5.2.8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2.9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0 乙方应预计工程竣工日期,并提前7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
5.3 保修:
5.3.1本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及外墙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其它工程为2年,终身维护保养。
5.3.2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承诺的时间内派人维修(紧急报修如吧台理石、门锁、玻璃门、给水等必须立即安排维修),属保修范围内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维修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因维修不及时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5.3.3 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结算时可调整:
6.1.1 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
6.2.2 经甲方确认的增减工作。
6.2 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的支付约定:
6.2.1 预付款: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开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进度款的50%支付给乙方。
6.2.2 决算款:单店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30 个工作日审查完毕无异议后付清该店的决算款。
6.3 工程质保金:
6.3.1 如双方终止合作,甲乙双方合作一年以上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壹万元(¥:10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2 双方合作未满一年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装修尾款中扣除伍仟元(¥:5000元)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
6.3.3 保修期结束后,扣除保修期发生的维修费,甲方将余款无息支付给乙方。
6.3.4乙方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装卸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另行支付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3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均应造表注明品牌、产地、单价、规格。
第八条 安全施工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甲方相关的管理规定,如
有违反,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每次200-500元罚款。
8.2 乙方负责为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物品、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2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安排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 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6 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工程验收。
9.7 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的租金。如乙方逾期 5 天后仍不能交工,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8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造成的决算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10.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3天通知对方,经过协商取得对方谅解后方可解除合同,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甲方对 门店的装修风格(包括但不仅限于门店内外 的商标、标识、图案、文字、布局以及店内货架、收银台、吊顶、地板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XX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XX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 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 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 施工工费40%
年 月 日
竣工验收 10%
当 天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 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XX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5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办公室装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担(参见附件清单)
5、工程造价
⑴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⑵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措施等费用。
c、施工中甲乙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经甲、乙双方确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日历),具体开发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报告为准。
2、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3、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未确定的。
(4)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或行政审批手续的。
(5)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一月内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开工前1天,甲方腾空装饰场地以便工程开工。
(5)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报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资料。
(2)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3)做发了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施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委托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与甲方代表人员接洽。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10%,计¥:元整。
(2)工程竣工时,付工程尾款计:元整。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纸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到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发出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2)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甲方必须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甲、乙双方签协议后方准施工。
(3)如因甲方投资不足,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请。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由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三)补充条款;
(四)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