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0-10-18 15:05:30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装修合同范文汇编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装修合同范文汇编10篇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承包范围:卫生间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等总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____年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年___月____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乙方应确保甲方卫生间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海南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1.7 工程造价:卫生间防水每平方30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2.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工程量及方位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5 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一切损失都有乙方负责。(包括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五年保修期满,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概况:

  1、甲方装修房系合法居住房;

  2、装修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砖混室厅: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总价款:

  具体见家具装修框算表;

  6、工期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7、乙方按设计图施工,如遇变动要双方协商后进行。

  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或中途停工,甲方补偿乙方因停工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100元;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甲方元一天。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方。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装修合同 篇3

  内容如下:

  甲方(住宅装修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宅装修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对居住物业的装修管理,规范物业装修行为,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住宅装修期间的管理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住宅装修的基本情况

  1、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__。

  2、装修施工期________天,预计自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甲方按照有关法规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乙方装修住宅的行为实施日常检查和管理,以保障房屋安全、维护公共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相邻业主的正当利益。

  1、应当将装修的相关法规、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注意事项和《住宅装修须知》等告知乙方,为进入住宅区的乙方人员进行住宅装修须知的宣传,办理装修施工人员的小区临时出入证,指定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等。

  2、应当不定期检查乙方人员进入小区的出入证,如发现证件过期,应及时办理续期手续, 对无证装修施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活动。

  3、应按乙方装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涉及水、电、气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其它装修项目每天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视和检查。对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劝阻、警告、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等。

  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4、对乙方整改不及时,为保障相邻业主利益不受到侵害,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小区临时出入证、责成相关施工人员退出小区等,直至乙方改正、再办理确认手续为止。对施工不当造成公共部位或设备设施损坏的,应当督促责任人及时修赔。

  对阻止无效的,可直接按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市有关法规、《住宅装修须知》,接受甲方组织的宣传,与甲方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办理住宅小区临时出入证、住宅装修施工告示牌等方可开始施工。

  1、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装修物业的结构、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等基本情况。对甲方提出超越政策法规和本《协议》的不合理要求,乙方可以拒绝。

  2、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自觉佩带出入证,人员有变动,应主动办理变更手续。施工人员须文明规范施工,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3、维护房屋外观统一,不得擅自封闭阳台、安装外置晒衣架、遮阳棚、花架和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栅栏等。不得违反《条例》规定的禁止行为,因装修不当造成相邻业主房屋或公共部位损坏的,应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

  4、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 施工。

  5、施工期间应关闭分户门,不得在公共走道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应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划、乱画,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应袋装化,并按规定时间运送垃圾,集中在指定地点堆放,搬运材料或垃圾后应负责及时打扫,保持公共部位清洁。

  6、施工人员须住宿的,应确保相邻业主或使用人不受妨碍,并按规定到当地警署办理暂住证。

  7、施工期间,必须挂牌施工,接受相邻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甲方的监督,对公共区域(包括门厅、电梯厅、电梯、楼梯、廊道等)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8、施工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退还小区临时出入证。

  9、

  10、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相关装修手续的,应承担延误工时的

  责任。

  甲方不履行管理职责,故意刁难乙方造成

  损失的应赔偿。

  2、乙方擅自调换装修施工人员不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的,甲方可拒绝其进入小区从事施工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4、

  5、

  第五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六条 本协议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____________ 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 理 费:____________ 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____________

  材料搬运费: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 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一底三面

  4.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

  指定联系人姓名:

  指定联系电话:

  指定联系邮箱:

  地址:

  邮编:

  指定店铺地址:

  乙方:

  地址:

  指定联系电子邮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 服务项目:

  1、服务对象

  由乙方为甲方淘宝网店(网址: 帐号: )。

  2、服务项目及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付款方式:

  为保障甲乙双方权益本次服务费用分三个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直接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 元;

  第二阶段:设计作品发布上线后的3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确认支付剩余50%的合同款,即人民币 元。

  4、服务时间:

  (1)、自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后,乙方 日内应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

  (2)、甲方收到初稿后,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稿件修改,直至甲方定稿;

  (3)、自甲方确认设计终稿后并付清相应合同款,乙方应在日内(此期间不做任何内容修改)将设计终稿发布上线至甲方网店。

  5.服务定义:

  ⑴ 设计初稿:包含页面的整体颜色定位、排版格式、素材元素,轮廓架构,概略图雏形。

  ⑵ 设计终稿:包含页面的整体颜色、格式、元素、等其它细节部分调整,达到最终实际效果。

  ⑶ 发布上线:包含页面的整体代码编写、模板内容添加(不含宝贝描述)、首页图片美化、模板细节微调。

  二. 项目合作流程

  1. 甲乙双方明确服务条款、服务时间、费用等必要信息。

  2. 由乙方拟定合同,并双方签约盖章(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乙方在签约后开始执行设计所需素材收集等准备工作,须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才开始执行服务操作。

  4.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完成后以书面确认函形式或邮件形式提交给甲方进行确认,如期间甲方有修改意见则通过书面确认函形式或邮件形式回复。

  5. 甲方确认设计终稿后向乙方支付相应合同款。

  6. 甲方投入使用后,支付剩余未支付费用。

  三. 甲乙双方合作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筹备期:

  1. 甲方需及时提供给乙方设计所需的所有材料,因材料提供问题所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完成,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2. 因甲方延迟支付合同款导致未能及时开展设计服务所造成的设计服务时间延长,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3. 甲方需保证提供给乙方设计所需材料的完整性、结构清晰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文字、图片等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乙方不承担对甲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与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因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4. 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公布或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提交的任何文件及信息。

  服务执行期:

  1. 甲乙双方必须委派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及协调合作过程中的出现的要求及问题。

  2. 乙方的设计作品必须通过书面确认函形式向甲方负责人确认签字,一但确认后乙方有权拒绝任何理由的修改要求。

  3. 乙方需在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的服务内容,如在甲方密切配合的前提下,乙方未能及时完成服务内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服务条款范围内进行设计服务。乙方所有的策划案及设计稿必须提交甲方审核。

  5. 甲方对乙方所有设计成果拥有审核确定权。

  6. 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没有确定的设计成果上传并公之于众。

  7. 在设计制作过程中,甲方对未确认的设计稿提出的修改要求,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整改方案,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出合理的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8. 在修改过程中所造成的时间延误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9. 甲方如对设计作品不满意,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修改调整,如修改范围已超过甲方原有的要求或修改书面确认函已确认过的内容,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10. 如因为乙方技术性问题造成甲方网店中的功能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需无条件进行修改调整。

  11. 因网店设计工作是十分艰巨的,不仅需要经过大量调研工作,更需一流设计师的创作,

  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无论任何理由如提前终止合同,仍向乙方支付相应阶段的服务费(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相应阶段费用见本合同付款方式,譬如:服务进入到第二阶段时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款的共计70%的总费用。

  服务完成

  1. 乙方设计经甲方书面确认完成并交付给甲方后,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进行设计内容的修改,如必须执行修改的,甲方须承担修改所造成的服务费用。具体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商定。

  2. 甲方需在乙方提交完所有执行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付清所有剩余款项。

  3. 在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全部视觉设计知识产权,乙方此时才可提供所有设计的PSD源文件及执行文件给甲方,并且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该视觉设计成果。

  4. 服务完成后,乙方拥有成果展示权,需甲方允许乙方在乙方的网站或服务平台进行成果展示。

  5. 服务完成后,如甲方未按时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收回乙方所有设计成果。

  四、网店后期维护

  如乙方需要网店后期改动或增加内容另收取制作费用,另收取费用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函合同形式签订完成。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xxxx年x月x日

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1、______室,计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装修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元整。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 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 ). 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 ). 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 ). 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 ). 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 ). 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 一底三面

  4.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4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

  工期过半

  木工进场前 30%

  油漆工进场前3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

  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装修合同 篇8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同背景

  第一条 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 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 施工内容

  第五条 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 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 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 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十条 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 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 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 付款方式

  第十七条 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 结算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 工程进度

  第二十二条 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 施工

  第二十三条 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 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 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 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 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 验收

  第三十三条 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 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 保修

  第三十六条 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 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 其他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地址:

  电 话: 电话:

  邮 编: 邮编:

  日 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 ___历天,开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

  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

  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

  3.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

  3.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5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

  3.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3.8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

  4.4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三次:扇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即 元。

  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 5%,即 元。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12 月

  第九条 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

  9.1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

  (1)不能提供水、电;

  (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

  (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

  (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 (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

  (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工期不顺延: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 (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9.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第十条 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

  10.1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

  10.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

  10.3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

  10.4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

  10.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XX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___(签字) 乙方:东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XX市××镇×××路×××

  电话: 电话:×××××××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装修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内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xxx市

  3、工程量:室内外工程量以合同附件《都市家园室内装饰工程预算表》为准,发生预算表超出范围时,超出范围以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参考市场价。

  4、承包方式;部分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为开工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期总用工工期为 60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二段、三段装修部分工期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

  注:1、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若有超过预算范围的要补差价按使实际发生的增加工程量计算,单价参照预算表,若预算表无单价的,按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2、增项部分工程款在下期工程款中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第五条、图纸

  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其部分施工方案,乙方以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为参考进行施工。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三天内提出工程变更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3、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工程变更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工程后类似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甲方在乙方发应出变更报告时起三天内给予确认,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给于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内视为工程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5)、甲方不承认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人的价格变更要求。

  (6)、甲方确认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合同追加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7)、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的一般权力和义务

  1、 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一天,甲方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乙方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赔偿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施工需要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和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材料进程和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承担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7)、选派 同志作为履行合同的代表。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会议和现场交底,拟定施工计划和方案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建筑物的施工水电管线的完好,下水道的通常。

  (5)、对于施工过程的相关事项(如:材料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给予必要地准备。

  (6)、严格执行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环境污染,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为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 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材料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给予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有提供方承担。

  2、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有乙方承担。

  3、 材料和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材料若需二次加工的(如:墙、地砖需二次加工),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4、 若有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时,甲方应按时,按量提供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负责人进行确认和验收。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 乙方应当在协议约定的工期开工,若不能在约定工期开工,应当在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前七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后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甲方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的延期申请。

  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应承担延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暂停施工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以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书面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或未给出处理意见,乙方有权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由甲方承担因停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相应工期给予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 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给予顺延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2)、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变更批准等,致使施工部分不能进行。

  (4)、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

  (5)、一周内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5、工程竣工

  (1)、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的顺延工期竣工。

  (2)、不能按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共同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乙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图纸要求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2)、甲方的工程质量的检查,不能影响到乙方工程的正常施工的正常进行。

  (3)、因甲方的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工程验收条件或合同专供条款中约定中间验收的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验收时间、地点、和内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在上述时间提出书面要求,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验收24小时内,甲方未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4)、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视为甲方确认。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时,甲方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 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2、工程结算

  (1)、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工程资料7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竣工资料后即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签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关于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价款按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

  (若无超出预算范围的价格不变);

  (2)、其他方式: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

  工程暂定价(大写): ¥: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第一期工程款合同签订2日内付工程总价的40%
第二期工程款合同签订30内付工程总价款的35% 加变更增项
第三期工程款合同签订40日内付工程总价款的22% 加变更增项
工程质保金工程质保期满1年15天内工程总价款的3%

  2、 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期间: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外立面施工与城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发生的一切费用(如:占到施工费、广告费等)均有甲方承担。

  (3)、合同附件及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的工程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12个月内,损耗品、人为破坏、使用不当等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 档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千分之1/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甲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违约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3、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价款并经过乙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乙方损失的,为甲方严重违约,赔偿乙方损失,并向乙方支付总价千分之3/日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同时,乙方有权停工。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乙方违约

  (1)、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5、乙方每延误一天竣工时间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千分之1/日的违约金。

  6、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接触本合同的,应向一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可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1、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合肥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不抗抗力非甲、乙双方人为造成的停工。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1、 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2、 项目变更单。

  3、 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4、 乙方材料明细表

  5、 甲方材料明细表

  6、 工程验收单

  7、 工程结算单

  第十九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费率效率

  2、 本和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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