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装修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将 工程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分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便于班组间施工作业的交叉管理,明确双方在履约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确保分项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进度的控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以内框架主体的模板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过程中(含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已包在承包范围以内。
四、工程内容:
模板制作、安装、模板拆除、清理分类堆放、板面清理、板缝隙密封处理、起钉子等一切模板施工工序。工程完工周转材料清理、分类归堆。
五、工程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节约)。手提电动工具及手工工具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纸,包括变更等部分模板工程人工费按实际展开面积计价。
六、质量要求:
严格要求按图施工,符合规范要求,质量等级必须满足合格。
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承面积。,漏浆由木工班组清理干净,浇砼时木工必须安排专人看模,漏下砼浆用水冲洗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七、施工工期:
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班组施工进度。
八、付款方式:
九、工程管理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2、提供外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3、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及时将支模用的材料供应至现场;
5、负责模板工程质量跟踪检查及质量监督,负责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
6、 根据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甲方为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
7、组织有关人员在拆模后及时对砼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夹渣漏浆情况等方面进行实测,按现行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并以实际评定结果作为对乙方模板安装质量的奖罚依据;
8、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及夜间施工照明和工人现场临时住宿;
9、按合同约定进度支付工程款。
B、乙方责任
1、施工前,必须熟悉图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所有工人必须是熟练工人,特殊工种操作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例,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难甲方人员;
2、熟悉图纸,按图纸要求提前配好模板,尽量减少余料;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设计问题,及时向甲方工长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4、甲方提供的大件施工工具、机械等,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养护,操作不当和人为造成的损坏要赔偿,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5、按图纸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报甲方工长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法规,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6、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切实做到工完场地清、模板起钉、材料分类归拢,堆放整齐有序。特别要注意检查柱头、梁沟等,务必清理干净;
7、提前安排好浇砼期间的木工值班工作,浇砼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松动等现象要及时修补加固;
8、 因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机料损失。
9、协调好流水作业相关班组的工作程序,不得故意刁难;
10、工地内不得闹事生非,不得中伤他人、打架,各项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处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合理使用模板,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得随意切割成形大块模板,违者视其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元以上。
12、本工程乙方和第三方签的任何协议、合同,属乙方自已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认可。
1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已原因或违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14、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5、甲方严格禁止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的行为,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6、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甲方责令未改者,处以50元罚款。
17、乙方负责人必须坚守工地,安排工作,指挥管理,带领所属员工按甲方要求和有关施工操作安全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凡管理不善,管理失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一概由乙方负责人承担,经三次指出而没改进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余下的工程款不作结算。
十、工程变更:
增加施工项目或由于图纸变更施工内容变化大,造价增加较大,原合同条款不能言表的,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保修责任:
保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时间内不整改,甲方将另派请人保修,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施工责任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一、签合同的时机:业主在与木工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是与木工装修公司把相关问题都已谈妥才能签的。如果还没想好,但是又想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而匆忙决定的话,就会给后期的施工带来更多麻烦。
二、木工装修公司手续是否齐全:为了自己安心,你需要查看该木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确保你找的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如果该公司是分支机构,那你还需要对方出示法人委托书。另外,你还可以查看他们的资质证明。
三、合同文件是否齐全:木工装修合同并不只是一份纯合同书,还应该包含工程预算表、设计图纸(原始图纸和后期设计方案图纸)、承诺书、施工项目的工艺说明、施工计划和进度表,以及甲乙双方材料采购单,还有工程验收单等。这些文件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后期施工的有序进行,减少木工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
四、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善:合同条款是需要花点时间仔细阅读的。有些业主因为看到条款太多,没有耐心继续看下去,就大概看一下,导致后期施工中出现问题又来怪装修公司。木工装修公司做的合同,条款虽多,并不代表你的权益就得到了维护,如果不仔细检查,被坑的话就悔之晚矣。所以,在签之前,还是有点耐心慢慢看下去比较好。检查合同条款主要是看木工装修的造价、施工流程、工期的安排、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包含违约责任)、付款方式、质量验收标准等。
五、确定合同份数并盖章:合同一般都是正本一式两份,委托方和承接方各一份,副本一式三份,木工装修市场一份,施工队一份,物业公司一份;如有委托家装监理进行监督管理,需再加一份给监理公司参照。
最后,记住加盖公章。合同没盖章,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日后出现问题,就无法追究木工装修公司的责任。
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工程项目: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施工面积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 ;
4.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
6.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
7.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 元,(金额小写)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质保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6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乙方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章)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设计监理方:
房屋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百度风景 号楼 室
各方职责:
一、甲方责任:
1、协助施工队办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在施工前所要求的各项手续,并垫付施工队应付物业公司的装修抵押保证金1500元整;
2、按双方约定的条件支付乙方装修的人工费;
3、负责购买装修所需材料;
4、负责自己住房拆改事宜(包括暖气的移位) 。
二、乙方责任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施工项目及工艺要求,在设计监理方的督导检查下施工,包括全部瓦、木、油、水、电及需要安装的一些配套项目;
2、自带施工所需工具;
3、保障施工安全,如出现问题,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负责整个施工的质量把关,严格做好每一道施工工艺,严把质量关做到优质工程。完工后保修一年,乙方需交甲方500元押金,待保修期满后,由甲方退给乙方。
5、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装修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施工期间出现问题则自行解决。
三、设计、监理方的责任:
1、负责房屋的设计制图、施工放样; (备有每项工程的施工图) ;收取1200元劳务费;
2、负责协助甲方选择装修材料;
3、负责对施工队工程质量、工艺的具体指导和监理,每天必须到施工现场并在重要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甲方共同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程进度(包括全部瓦、木、油、水、电等,每项工程至少有1-2 次验收) ,收取800元工艺及监理费。上述费用分两次付清,第一次付 1000 元,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给付第二次的1000元款项。
人工费及付款方式
整个装修工程的人工费(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费)共__________圆整。甲方按工程进度分四次支付,施工队进场施工时支付1000元整,开工15日后如履约较好(水、电改造完毕)经第一次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00元整,吊顶、厨房及卫生间、所有门口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 20xx 元,工程全部, 并按规定将施工现场清整完毕,经甲方认可与物业公司联系,确认无赔偿问题后,向施工队支付全部施工费的剩余款项。
施工项目及工艺:
1、 按照甲方要求,对整个房屋的电线、电话线、闭路电视线、网络线进行分线,要求刨槽、套管。
2、 按照甲方要求,铺设卫生间、厨房的冷热水管,要求刨槽。跑完管后要求试水一天后才能贴墙砖。
3、 卫生间、厨房贴墙砖,卫生间、厨房铺地砖,要求平整、不空。
4、 客厅、餐厅、大卧室、小卧室、小过厅、阳台地面全部抹水泥(以便于铺完实木木地板后与地砖找平) ,完成后压光。
5、 卫生间、厨房、阳台顶棚安装铝扣板。
6、 卫生间制作一套包管子的面盆柜一组、负责协助安装浴房。厨房制作吊柜、地柜,包管子柜。阳台制作地柜。台面均用大理石。
7、 制作两卧室门套、窗套、厨房门套、入户门门套、卫生间门套、阳台门套。以上用料为白松、大芯板、黑胡桃。油漆为清漆,三遍底漆,四遍面漆,共七遍。
8、 制作客厅电视柜及影视墙一组、屏风造型一套、制作门厅挂衣板一组、制作餐厅酒水柜一组。 以上用料为白松、大心板(电视柜用单面板)、黑胡桃。见施工图。油漆为清漆,三遍底漆,两遍面漆,共五遍。 ktv装修合同由提供!
9、 餐厅制作石膏板顶棚一套(见施工图) ,客厅、过厅吊顶(见施工图) 。
10、客厅、餐厅、大卧室、小卧室、小过厅刮腻子三遍,刷乳胶漆三遍。
11、安装卫生间面盆、浴房、坐便、卫生用品架,安装厨房洗菜水槽。安装灯具、插座、开关、排风扇、水龙头。安装窗帘棍、凉衣棍。安装门(共8樘)安装玻璃、镜子,安装锁具、门吸等五金。
以上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方提供全部图纸, 须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施工,如有变动需三方协商后再进行施工。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设计及监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装修合同 篇5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京摩卡儿童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地点:万达广场A座1471室
2、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室内设计及装修:地面背景墙 石膏墙等
2.2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期、包施工现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
3、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 500000
(大写)人民币: 500000
3.1合同价款由包发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成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一切税金和
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合同
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3.7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为工程变更。
3.8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
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4、 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
准。
5、 工期
5.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0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30,合同工期总日历天
数 40天(雨天均包含在内)。
5.2 如遇到以下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
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
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
签证。
6、发包人责任
6.1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
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付。
7、 承包人责任
7.1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发包人。
7.4 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
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 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
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 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 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
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 工过程中产生的余
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
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 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发包人制定的现场管理规定。
7.9 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
8、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8.1施工中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应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复印
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发包人的审核同意并签证。
8.2 承包人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配备现场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建立完善的自检制度,做好自
检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
8.3 凡隐蔽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后,应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并提前2天通知监理单位检查,经检查合格并
符合设计要求,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自行隐蔽。
8.4 如对已隐蔽工程的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复查费由承包人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合格的,复查费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由于施工质量原因给本工程造成永久性缺陷,应视缺陷严重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返工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
9、设计变更
9.1设计变更是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发包人确认的
设计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9.2 发包人如需进行工程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接到书面通知后,必须按照变更通知的内
容和要求实施工程变更。工程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由发包人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人方可继续施工。
9.3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
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9.4《设计变更通知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单,该通知单上盖有工程设计出图专用章,且经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和校对人签字并盖章;
(2)《设计变更通知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附原图和设计变更图。
(5)《设计变更通知单》如不能准确反映工程量,必须采用现场签证单的形式进行计量,方可作为工程价款调整的依据。
9.5《工程现场签证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具有约束力,否则,
不能作为结算或工期顺延等的依据。
(1)《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盖章;
(2)《工程现场签证单》上有发包人专业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的签字;
(3)《工程现场签证单》须列明具体工程量,必要时附计算算式。
9.6《工程联系单》只作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联系的用途,不作为计价依据,如承包人认为应计价的,承包
人须申请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手续。
9.7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变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10、变更价款的确定
10.1本条款只适用引起工程造价调整的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含下浮率)变更工程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约定的计价规则(含下浮率)进行计算。(套用
定额、费率、材料价格、下浮率)
10.2 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对涉及变更部分的
现状、已完成的工程量等做出准确说明,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核实并按《工程调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批准后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如涉及到隐蔽工程或拆除工程,应在隐蔽前或拆除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进行现场计量。
10.3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7天内,承包人未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现场计量要求,视
为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增加。但对于因变更涉及合同价款减少的,发包人有权在竣工结算前或竣工结算时调减。
10.4在工程变更实施完工后14天内,承包人须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按《工程调
整造价审核单》(格式由发包人提供)要求批准后确定的变更工程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
10.5承包人不得以变更价款没得到发包人审批为由拒绝按后续变更指示实施,不得以未能 接受发包人确定
的变更工程价款为理由拒绝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或不完全实施后续工程变更。承包人与发包人就变更工程价款协商不成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先实施工程变更,然后按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0.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1、 工程款的支付
11.1进场施工,甲方应付给乙方 ℅工程备料款。
11.2工程进度到 天后,甲方再付给乙方 ℅进度款。
1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12、工程验收
1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第5条约定或发包人批准顺延的日期竣工并通过验收。
12.2 承包人在竣工前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作预验收检查,发包人应及时配合。
12.3工程竣工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记录资料,竣工图四套及报告两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12.4 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整改时,以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承包人不得因工程经济纠纷而拒绝交
付使用。
12.5工程完工未验收,发包人擅自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
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如需提前使用,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提前使用日期并不作为竣工日期,但不应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否则工期相应顺延。
12.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12.7承包人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通过竣工验收日期起5天内全部撤离,并做到工完场清。如工完不
清场,每日收取地租为工程结算价款的%,由发包人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且工程不能计作已竣工,实际竣工日期以经验收合格后清场完毕之日起计。
13、竣工结算
13.1 竣工结算是指对合同内涉及的工程造价所有内容的结算,包括工程价款、奖励和违约、质量、安全、
工期等内容。凡是与造价有关的约定应纳入结算范围。
13.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包人和发包人按
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按合同约定结算,如竣工结算造价超出合同价款5%的,则超出部分的工程变更下浮率需比投标下浮率高,具体由双方在竣工结算时商谈。
1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
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若不按时申报结算资料,则发包人可自行进行结算。
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户内面积: 94.96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施工工程清单》和房屋平面图。
4、委托方式: 半包方式,主材部分由委托方自购,其余材料由承接方采购。材料分类详见附件(二)《装修工程材料清单》。
5、工程开工日期: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 月 日
7、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修施工工程清单》。
工程清单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所有报价均包含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材料费(由乙方采购的部分)、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管理费等费用。工程清单中的工程量和工程总价为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所估算。双方同意,无论所列单项工程量是否与清单吻合,均按照该清单总价进行进度款和最后的结算。甲方另外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则另计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品牌、规格、名称等已经过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工程主要材料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湖北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DB33/1022-20xx)》执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甲方有权力请第三方人士协助检查材料和工程质量,乙方不得拒绝接受检查。
5、每一关键工序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关键工序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砌墙及墙面基层粉刷;水电线路开槽验收;电力及弱电埋管穿线;给水管耐压测试和防水性能测试(闭水实验);木工尺寸和饰面黏贴;墙、木面腻子或底漆;墙地砖铺贴;以及其他对后续工程质量有直接影响的工序。
6、成品保护:乙方应对现场所有的施工半成品、成品做好保护工作。已经验收通过的成品和半成品被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修补、更换,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材料供应和质量要求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须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并以合格材料重新施工,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修材料清单》。甲供材料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采购的木材、饰面、各类电线、水管、线管等主要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应请甲方进行材料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对各种主要材料的定义和要求详见附件(二)《装修材料清单》。乙供材料应附有产品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等质量证明文件。如无以上资料,甲方有理由不认可该产品的质量和真伪。并应提供发票或正式收据等单据,列明所采购材料的品牌、品名、型号、规格、价格等重要信息。
第五条: 付款进度和方式
1.付款进度安排
2.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
3.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期一日按工费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每窝工一日按工费的0.5%作为违约金罚款。
2、乙方施工需要甲方进行采购、配合、明确要求的,需要提前3天通知甲方安排。否则甲方不承担窝工的责任。甲方因故无法配合某部分工程进展时,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调整施工计划,工期顺延。
3、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采购材料质量和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材料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要求不变。
4、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5、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甲供材料质量有缺陷等)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和材料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施工质量或乙供材料质量有缺陷等)造
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后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完工日期。因此而造成工期延长,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1) 在每个工序开工前,应提供能准确反映其要求的该工序相关图纸和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甲方有权在方便的时候随时视察现场并对现场不符合要求之处向乙方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有义务指挥、督促施工人员进行调整。
2.乙方
1) 为乙方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深化、落实施工工艺、方案及构造设计。电路、开关插座位置等设计应得到甲方认可后再施工。
3) 乙方有义务进行现场测量,复核设计尺寸。当发现尺寸与设计和要求不符,或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报告甲方请求修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4) 所有与外观效果有关的材料和施工工艺,如木饰面、油漆、乳胶漆等,乙方应在采购前提供材料样板或色板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后方可采购和施工。
5)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和安全事故,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乙方负责尽快修复或赔偿。
6)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均按违约处。
7) 在装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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