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0-08-17 20:15:16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装修合同模板汇编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装修合同模板汇编9篇

装修合同 篇1

  拆房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拆房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规定,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实施统一拆除。经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拆房工作顺利进行,签订合同如下:

  一、拆房工程项目:

  拆房工程范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积为准,按本合同确定的单价结算。

  二、合同价格:

  确定拆除旧房建筑面积单价为元/平方米,合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结算时拆除旧房面积按实际调整。

  三、付款方式:

  区块内房屋拆除完毕,经结算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

  四、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始拆房,各单体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期自拆迁户签约腾空后,一个月内完成。其中单家独院房屋在十五天内完成,公寓式房屋在三十天内完成。情况特殊的在签订合同时另行协商。

  2、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

  五、拆房要求:

  1、乙方承揽的拆除旧房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室内地坪面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

  2、房屋拆除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拆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审批备案;应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并报管理单位备案;乙方在拆除现场必须设置现场办公室,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安全职责。

  3、乙方在拆除房屋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施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现场指挥拆除作业,如有事离开时,必须有1—2名施工管理人员(持有上岗证)留在拆房现场指挥拆除作业。

  4、拆除工程现场必须设置围护封闭。在市区主要路段、交通要道两侧,围护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护应做到清洁整齐、无破损,不得有碍市容观瞻。拆除工程二层以上必须搭设脚手架,在市区主要干道两侧和居民住宅周围进行拆除工程,必须采用钢脚手架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形式,必要时搭设防护隔离棚。

  5、乙方从事拆房工作的人员参加人身安全保险,保险单送管理单位效验备案。无保险者一律不得拆房。

  6、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

  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安全帽,脚穿劳保鞋,高空作业不准疲劳作业并应系好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不准酒后从事拆除作业。

  8、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进行,不得立体交叉拆除作业;拆除时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后拆除承重结构;拆除栏杆、楼梯和楼板、脚手架应与同层次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

  9、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房屋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周围道路沟管畅通,不准乱占马路和人行道,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瓦砾杂物不准散置马路,要每日清铲干净。

  10、从承接拆房施工任务至拆房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对施工现场负全面责任。

  11、拆房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不准行凶斗殴,不准聚众赌博,不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服从统一管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承接的拆房工程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经济和法律的全部责任。

  2、甲方交付乙方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被拆房屋钥匙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乙方三天内不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1000元;如乙方七天内不组织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扣除乙方违约金3000元外,并可另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需拆房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

  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合同范本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

  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

装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

  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信守和履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制作安装。

  四、施工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工程量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 工程交工时,以实际发生并双方测量认可的工程量结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甲方付工程款 ;门窗框安装完甲方付工程价款的 ;工程完工甲方付工程款 。

  七、质量要求:

  1、材料要求:型材 玻璃: 钢衬:

  2、安装要求: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标准。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加工及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八、工期保修: 该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 ,保修期从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之次日算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对该工程检查、质量认可、工程量确认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权利。

  3、甲方有提供乙方施工图纸并且及时提供设计变更的义务。

  4、甲方有协调乙方与楼体施工队的工作协调的义务。

  5、甲方有提供给乙方施工电源、水源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所报送的样品和分部工程及时确认及验收的义务。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催要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有按合同内容及相关标准按时进行施工的义务。

  3、乙方有自行承担现场材料和成品的维护、安装后工程的安全保管的义务,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乙方有在保修期内及时进行维修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一、工程变更:

  1、甲方有对门窗进行变更的权利,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如果因甲方的变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期延长,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十二、违约与争议:

  1、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计划进度实施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解决结果形成书面纪要。

  2、若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xx东方铝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xx)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xx) 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 20xx年 X月X 日。

  3.3 竣工日期: 20xx年X 月X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人民币元 ,¥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00元,金额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5.4.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

  2. 居室规格:房型_____,总计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20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20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

  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9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装修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效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乙双方于年月“经营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 经营品牌;

  2、乙方委托丙方对其承租甲方的店铺进行装修,丙方系专业装修公司,负责依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

  3、甲方基于与乙方的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装修费用单价为¥元/平方米,装修面积为平方米,总装修费用为¥ 元(大写: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各方就相关事宜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装修范围:

  (一)装修店面地址:

  市楼 铺位。

  (二)装修工程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地板及展柜之制作及安装(以乙方提供并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图纸为准)。

  第二条、工期:

  (一)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装修工期总日历日数:年日至 年月 日止)为限。丙方知晓乙方店铺开业日期,并保证在此期限届满之前竣工。

  (二)乙方店铺开业日期: 20xx年 9 月 25 日

  (三)工期延误

  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经营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三条、装修费用的支付:

  (一)支付时间:

  甲方依照下列时间向乙方支付装修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币 ) ;

  2、丙方进场装修前天内支付总装修款的

  人民币 ) ;且丙方向甲方出具装修统一发票。

  (二)甲方将款项汇入乙方下列账户视为完成支付义务: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其他约定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不能如期进场或者不能如期开业,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已经收到的装修补贴不予退还。

  2、依照乙方设计要求装修款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根据前述约定须承担部分装修款的,由乙、丙双方将就包括装修款在内的相关权利义务另做约定,甲方对此无异议。

  3、甲方承担的付款义务以本合同约定之装修费用为限,同时甲方亦不得以实际装修款低于本合同约定之装修款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或乙方返还该装修款。

  第四条、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施工场地,并保证丙方进场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施工用电的接入、运送材料的电梯或通道畅通、空调和消防设备的安装等;

  2、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支付装修款。

  3、协调商场内各个部门及受影响的店铺,协助乙方和丙方顺利完成施工,并确保乙方承租店铺的装修工作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装修设计草样及制作要求;

  2、及时对装修进行验收。

  (三)丙方的权利义务

  1、提供工程清单及工程进度表;

  2、严格按照乙方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制作及配套;

  3、在工期内,服从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

  4、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除三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款项之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经营合同》约定基本月租的,甲、乙双方《经营合同》约定的装修免租期顺延。

  (二)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完成装修工作,若因为丙方原因造成装修施工无法按约定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丙方应按总装修费用的之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它:

  1、乙方承租店铺内所有可移动之实物资产,包括所有展柜、家具、灯具、电器部分、陈列道具等一切设备及物料在乙方撤柜时均属乙方所有。

  2、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另一方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须履行通知义务的,均应当以当面签收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相对人。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的,应按照各方在合同中确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一旦特快专递送达上述地址且经该方工作人员签收的,即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因地址变更发生而客观上不能送达或退件的情形亦视为送达收件人;收件一方若认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不符的,应在收到邮件后三日内通知相对人,逾期视为邮件封面标题与邮件中实际文件内容一致,并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签收的,视为有效送达收件人,并不能以此主张送件人未履行通知义务。

  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1:乙方承租店铺附图;附件2:甲方《装修管理规定》。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6、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文采用打印文本签署,任何手写的填充、补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订均须三方在修订处加盖公章确认,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丙方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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