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装修合同集锦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 篇1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立约人信息:
银行(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申请人(装修人):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贷记卡卡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担保人1(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担保人2(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分 期 资 金 条 款
第一条 贷记卡装修分期付款申请资金(以下简称“分期资金”)
1.1 分期资金。见本合同第十五条
1.2 分期资金用途。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用途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1.3分期期数,一个账单期为一期,自使用分期资金支付装修款之日起算。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1.4 分期费率。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1.4.1本合同项下分期手续费费率为分期资金金额的比率
1.4.2分期手续费计算公式:分期资金金额×分期手续费费率。
1.4.3本合同记载的分期资金金额、分期付款期数、分期手续费等与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申请人签名确认的POS签单上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以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POS签单的记载为准。分期资金支付凭证及POS签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担保人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申请人按照银行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分期资金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装修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2.5 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手续已按银行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6 申请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分期资金垫付
申请人支付装修首付款,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后,银行采用以下方式垫付分期资金。 银行对申请人本合同项下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装修的信用额度,申请人在获得分期资金额度后,在银行指定的期限内通过装修公司门店POS机具刷卡使用该信用额度支付装修款。
第四条 还款及支付分期手续费
4.1 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以申请人贷记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并按下列条款执行:
4.1.1 申请人采用第十九条约定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
4.1.2 申请人选择在前款“4.1.1”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时,按以下条款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
4.1.2.1 分期手续费一次性计入刷卡装修当期贷记卡帐单的最低还款额。
4.1.2.2 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 = 分期资金金额 ÷ 分期期数。除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以外,其余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采用舍去角分的方式精确到元位,差额算入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
4.1.2.3 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计入贷记卡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4.1. 2.4 申请人在贷记卡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本期“全部应还款额”,分期手续费及当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可享受免息待遇。否则,银行有权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1.2.5 申请人贷记卡当期账单超额还款时,若超额还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部分偿还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不变,其他各期还款本金不变;若超额还款金额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偿还以后期数的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自动递减。
4.2 申请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银行,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贷记卡卡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卡号自动承接原卡号的划款责任和债务责任。
4.3 申请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前,不得办理用于还款的贷记卡销卡、销户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申请人致电银行指定的客服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征得同意后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分期资金。
6.2 按时足额归还分期资金本金、支付分期手续费及其他相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和费用。
6.3 按银行要求如实提供与分期资金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
6.4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银行。
6.5 申请人因装修事宜与装修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并落实银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申请人同意接收银行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分期资金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申请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分期资金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
7.2 申请人出现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银行可以停止垫付分期资金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
7.3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本金、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有权直接从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款项。
7.4 申请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时,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手续费、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及相关费用。
7.5 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就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为申请人垫付分期资金。
7.7 银行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担 保 条 款
第八条 分期资金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银行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银行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银行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既有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银行放弃申请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银行未受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申请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申请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银行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申请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
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银行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8.2.2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3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4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银行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银行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银行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银行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银行直接从担保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银行,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5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银行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6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银行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7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银行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银行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8 银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银行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分期资金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2)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料(发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20个工作日,开工日期20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201________年1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捌万伍仟元整。小写:85000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2)种方式提供:
(1)发包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零元,由发包方支付。
第四条发包方义务
4.1开工前三天,为承包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周边邻居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____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
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基础装修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总合同款的80%预付款,即68000元,工程验收后付15%工程款,即12750元。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后3个月内付5%工程款即4250元。
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
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4发包方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____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七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2.5由于承包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省装饰协会或____市高____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4.1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4.2施工期间,承包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点00分至12:00点00分;下午14点点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物业押金及其其它有甲方承担,由发包方协助办理!
2.签完合同后收到款项后先定制工位,一星期后开始施工,工期从进入现场算起。
3.甲方必须提供乙方晚上施工的条件。
第十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6.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身份证、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注册、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责任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装修合同 篇5
装饰装修单位: 幢 号,业主/使用人: 以下简称装修人;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装修公司;
中山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
为加强商铺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服、优良的生活环境,就xx居小区商铺装饰装修管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内容:
□拆墙改建(详见附图) □木工装饰 □空调设备
□室内用电系统增改 □卫生间设备 □灯箱广告牌
□其它:
二、装修工程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人须在该时间内装修完毕,过期须办理延期手续。
三、允许施工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星期日与其它时间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以物管公司通知为准。
四、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
所有因装修/安装工程而产生的材料、废料和垃圾(包括:沙、石、灰、水泥、泥头、木屑)等散装物品须用袋包装后由装修公司自行清运到物管公司指定的地点,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每100平方米300元计交到物管公司,由物管公司统一清运到堆放垃圾地点。
五、楼宇外立面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任何门、窗的款式和设计功能,室外灯箱广告牌、商铺招牌须按物管公司指定的规格进行安装(不得遮蔽二楼住户凸窗,厚20公分;长为商铺隔墙的墙心,钢架必须用防锈漆粉刷,并采用不锈钢包边,商铺招牌若需安装灯,必须是内置灯箱)。
2、装修人可以在商铺落地玻璃门内侧安装防盗拉闸,在窗户内安装不锈钢窗花或在室内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防蚊网只能安装在所有门窗里面。
3、空调安装须向物管公司申报同意后,按物管公司现场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1、装修人在装修前须带齐相关资料及图纸向物管公司申报装修,所有施工项目必须按照物管公司审批范围内的内容进行装修,不得虚报假报装修内容。经检查如发现有虚报假报和超审批施工的,必须停工补办申请审批手续,并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不予批准的项目必须恢复原样。装修申报时装修人须交纳6000元装修押金,装修公司须交纳6000元的装修施工押金。
2、装修施工前必须由装修公司自行将冷热水系统进行试压测试,排水系统进行灌水试验和将电视、电话、室内照明等电气设备系统进行检查,并在动工前将试压测试结果填表记录交回物管公司,以便有问题能及时处理,否则装修动工后发生的问题由装修人承担责任。
3、商铺室内用电总负荷不得超过140kw,如须增容装修人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待供电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其因增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装修人承担),施工用电须由装修公司自行提供专用配电箱,将所用电源经过配电箱后再接线使用,以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4、装修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煮食、留宿和烧制沥青。烧制沥青只能在物管公司指定的露天地方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行道、屋顶天台、走廊等公共部位放置或加工装修材料及其它物品。
5、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未经申请批准使用明火作业,并由装修公司配置手提式灭火器(2公斤10个或4公斤5个)。
6、不得侵占公共空间,在外墙、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安装任何管、线、空调主机、热水器等设施设备;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切割、凿打天花、地面楼板、柱、共用墙体和改变总电箱位置,卫生间墙身、天花等处有排水管检查口的位置不得用墙砖或封闭式天花将排水管检查口封闭,必须在天花上做预留检查口。
8、物管公司将派人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施工,并在装修完工后派人对贵单位进行装修后的竣工验收检查。装修人或装修公司申请验收时,有给排水系统或电气线路增改的须先出具增改部分的给排水增改图、电气线路图纸方可进行验收检查。
9、物管公司只负责对装修后的隐蔽工程进行表面验收检查,由于装修施工技术、质量及装修所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装修人或其它住户利益造成损失的,物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商铺装修工程的二年保修期和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五年的保修期由装修人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如因未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自己承担责任。
10、商铺装修竣工自表面验收检查合格之日起至商铺投入使用30日后,如无异常现象方可退领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11、在装修时严禁损坏墙面、地面地砖,不得安装防雨蓬。
12、商铺的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13、安装空调外机时,必须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统一安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物管公司批准就进行施工的违章装修/安装项目,装修人必须自行拆除并恢复原样,经通知后在期限内未拆除或拒绝恢复原样的工程内容,物管公司将另行安排人员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装修人负责承担。
2、电气线路、给排水系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墙面装修处理,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批两遍或水性腻子,打磨一次,滚涂一遍底漆,两遍面漆
二、材料:
1. 滚刷4把4把
三、单价: 18 元/平
四、新增项目:
1.吊顶部分 2.批三遍元3.阳角线
4.,界面剂元5.颜色 6.喷漆元
五、施工面积:平方
六、工程总价格为: 整。
备注:本协议签定时付定金 元,余款施工完成后当日以现金付款。
七、质量保障:
1. 墙面平整,打完磨请客户用灯光检查墙面是否平整
2. 乳胶漆涂刷均匀
3. 墙面不漏水的情况下,不掉粉,不泛黄,不脱块(两年内)
4. 如墙体未开裂的情况下,墙面开裂,两年内保修
5. 吊顶处两年内保修
6. 装完开关面板、木地板,灯具等后搬家之前免费修补一次
注意:温度低于5Co、湿度大于85%的情况不能施工,否则达不到预期涂装效果。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见上述第三条)及与乙方协商,且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______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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