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装修合同模板汇编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修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 巷号 楼层 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
装修合同 篇2
案情简介
周某为维思投资公司装修办公室,当时因为双方是朋友,并没签合同,口头承诺周某为维思公司负责装修事宜,材料费实报实销,人工费按口头约定报价支付。后维思公司以桂滨公司(该公司公章在维思公司手里)名义到物管公司处办理了开工手续。周某随即联系了自己从事装饰的朋友进行了装修。装修进行到中途,维思公司单方面提出因质量问题要求工人停工整改。在此过程中,维思公司要求周勇与之签订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并约定了合同价款及明显对周某不利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维思公司即将前期所有装修全部拆除,不允许工人再次进场施工,另找他人重新装修。后维思公司以周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装饰工程合同,并要求周某承担材料费、人工费及工期延误损失。
办案思路及心得
被告周某委托我应诉答辩。本案经过了两次开庭审理。庭审中,我主要提出以下几点代理意见:1、被告周某不是适格被告,原告应以重庆桂滨公司作为本案被告,由桂滨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既然以桂滨公司名义办理的装修许可证,桂滨公司就是涉案装修工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尽管桂滨公司与原告未签书面合同,不影响双方实际装饰工程合同关系),因该装饰工程产生的纠纷,与被告无关,被告仅作为桂滨公司代理人负责管理协调工作,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应合同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应由委托人桂滨公司承担;2、周某是自然人,不具有签订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的主体资格,本案合同应属无效。根据《建筑法》《室内装饰工程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原被告签订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周某是自然人,并无相应资质,所签合同应属无效合同;3、原告未经施工方同意,擅自拆除全部已做工程,且未经鉴定机构鉴定,应对其擅自拆除工程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原告提交的施工现场图片及视频,以及被告签字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说明,我们认为工程存在的问题仅是装修施工中普遍存在的小问题,是可以通过返工整改予以解决的。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严重到必须全部拆除的程度,仅仅原告单方聘请的监理的一面之词是不能作为本案证据采信的,只有双方确认或法院指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有权对工程进行质量认定并作为有效证据采用。原告单方擅自拆除已建工程的做法直接违反装修行业惯例,也与本案装饰工程合同的约定相违背,同时也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裁判结果
通过庭审的答辩和辩论以及庭后与承办法官就案情从证据和法律两方面进行反复沟通交流,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达到当事人预期,得到当事人肯定。本案得以顺利结案。
屋东违约怎么办?
签约合同违约
本人和私人屋主租用民用仓库有5年合约,现用4年,尚有1年才到合同期满。现屋主要求收回仓库使用,由于我们是私人签注合同,有无法律效力,请问我如何追讨他的违约金。
为您解答:
1、你们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双方自愿的就有法律效力。
2、屋主要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收回仓库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赔偿条款的话,你可以按照你实际的损失要求赔偿。
违约责任怎么算?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法律咨询:
今天收到中介电话说我们屋另外两户扰民被告了(1套房子分成4户出租的),然后房主要后天中午收房,让我们全都搬走;我想问别的住户违约我有责任么?可否要求违约金?另外提前收房有没有最短期限?今天通知后天就得搬完?另外时间很紧两天内不见得一定能找到房子,我可以最多延迟几天?如果不能延迟,是不是租住旅馆的费用可以找中介支付?
律师解答:
中介要求你们没有违约的住户搬走,是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另外应提前告知。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行为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装修合同 篇3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T9846.3-88执行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送达乙方承建的 xxxxxxx安臵房(三)标段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验收合格时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合格数量验收。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完后次月15日前支付当月货款的 /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 个月内付清。
9.2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选择下列第( 9.2.1 )项执行:
9.2.1每月25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于次月25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的 100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 个月内付清;
9.2.2双方其他约定
9.3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9.4如因乙方工程被业主拖欠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1.2甲方要求乙方付款时应首先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否则,乙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1.3甲、乙双方每一次结算后,双方同意:
11.3.1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在6个月内未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1.3.2乙方接收甲方每次提供合法的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支付货款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只承担未按约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一 份,乙方 三 份。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大坪村农转非安臵房(三)标段 工程项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
装修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工程
2、 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宏山鞋服有限公司院内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负一层餐厅 。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 )
四、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3、 严格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做出的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并追加价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6、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7、乙方在上述第6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8、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以书面形式写出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得以顺延。因其他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 关于工程质量和验收的约定
1 、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
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及主材进场5天内,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0% (注:看施工进度情况)
2、工程进展到骨架、板材基层施工完成时,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30 %,
3、工程竣工后5天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0 %
4、 工程验收合格,手续交接清交付甲方后5天内,甲方再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7%
5、乙方剩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一年内一次性付清,按合同执行。
七、双方责任
1、甲方:1.1甲方负责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在施工现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1.2甲方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1.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
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1.4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 乙方:2.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提供施工方案,提供与施工相关的图集及资料,提供各种材料样品、材质单、合格证,经甲方认定后再进场。签订合同后2天内施工人员及主材进场,各工序就位,如果达不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施工方退场。
2.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按施工日期编制出施工进度表。
2.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各道工序按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说明施工,分部分项完成后,自检合格报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2.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2.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未含的消防、给排水、设备管线如需改动,乙方可配合完成,负责改动;甲方自购主材,乙方可协助安装;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
2.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由乙方原因在造成的工期延误,一天按工程总价 0.3% 扣留。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5
展位位于,开始施工时间年 月 日,施工完成时间 年月 日。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装修规范进行施工,如期或者提起完成展位装修,我方将提前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退还装修押金。如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展位装修,将进行处罚,每延期一天从装修押金中扣除500元,以此类推。
装修保证金由施工方支出,只认装修单位,不得转入其他费用支出。
展位负责人(签字)市场部经理(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物业部经理(签字)
hf-20xx-0201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xx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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