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预定合同范本
装修预定合同范本1
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房屋所有装饰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xx年8月27日开工,至20xx年10月27日竣工,工期60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在9月10日前支付38万元。
(3)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余款。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采购,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同产品。
2、乙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定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产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护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生产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10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800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装修预定合同范本2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材 料 费: ,人工费:管 理 费: ,设计费: 垃圾清运费: ,税金( %): 其 他 费 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
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
(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
(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
(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 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包方停工视为违约,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九、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_贰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预定合同范本3
甲 方: 乙 方: (委托方) (施工方) 住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电 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一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甲方住房系合法住所。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
1.2工程地点:
1.3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建筑面积: M。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乙方提供)
1.5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提供清单)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以清单为主)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甲方提供清单)
1.6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见表1: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指派公司员工 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合同履行。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电源、水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居的关系;
4.4不拆改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改原建筑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的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存好原居室内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需经公司确认盖章,否则无效),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表4: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变更单,乙方提供)。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甲方签定施工合同后,由乙方包料的,甲方不得擅自购买材料,否则乙方有权对其所购材料(按乙方报价单)加收10%的管理费。
7.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代手续;
7.3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表3:乙方提供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有权停止使用和要求退换,乙方自行使用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整修,并承担费用。
7.4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质量问题。
7.5现场材料交付后,应按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纠纷。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芜湖市家庭装饰质量标准》执行,或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定,经认定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认定过程中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养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后两天内参加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乙方提供)。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表5: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乙方提供)。
10.3本工程以甲方验收为准,自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之日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十四个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表6:芜湖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1.1工程款付款方式: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工程款可以按下表(每月甲方交款都应索要乙方盖财务章的收据);
其他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结算方式以双方签定单价不变,工程量以实际发生量计。并在 天内将有关资料交给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果没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表5: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由乙方提供)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结清乙方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票据,(税款由甲方承担)。交给保修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2.3因任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即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合同价的 %
12.4甲方未按期支付(二)(三)次工程款项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2.5由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12.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乙方的承包施工项目全部或部门拿出自行施工制作的,将不享受承包人承诺的所有优惠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芜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该小区内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2施工期间,甲方将户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交给甲方。
14.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甲方签字): 承包人(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预定合同范本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装修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工程价款
1.项目地址:2.房型: 4 室 2 厅 1 厨 1 卫,施工面积:130 平方米。
3.工程总天数:60天
工程开工日期: 20xx 年 10月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xx 年 12月 15 日
4.工程价款 :( 壹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材料供应及付款方式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或挪作他用。乙方如擅自更换或挪作他用,应按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并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收条,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修工程保修书。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扣留质保金,一年以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部返给乙方。
4.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四条 工程工期及工程验收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300元/天的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3.工程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需乙方通知甲方分段验收,其它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装修过程中,若乙方刻意隐瞒隐蔽工程中的施工原料及工程质量造成安全或美观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若乙方拒不改进,甲方有权扣押工程款,直到乙方改进则返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甲方
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通过甲方与邻里友好协商。
2.乙方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或其它说明,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定期完成施工任务。
按照小区物业要求,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甲方概不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部赔偿。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因违反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发生的责任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严格履行合同,不要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在装
修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进合格之日算起,为3个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盖章):___ 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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