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1-06-20 09:59:18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装修合同模板8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装修合同模板8篇

装修合同 篇1

  甲方(章):

  乙方(章):

  为统一和提高的店面和公司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及门头设计与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招牌和店面形象的设计、制作、安装。

  2、本次装修严格按照装修公司设计风格施工装修,预计装修费用

  3、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一年内向甲方进货陶醉系列产品 件。价格按进货市场实际价格结算。

  4、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在店中显眼位置做好陶醉系列产品的陈列。不得在店中陈列和摆放与本公司相竟的产品。

  5、乙方在店面装修好后需向装修公司垫付装修费用,甲方按乙方进货量进行装修费用的现金返还。

  6、本协议一式叁份,一份沱牌舍得公司归档,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乙方(章):

  年月 日

装修合同 篇2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1条

  家装市场极容易出现工程纠纷,如转包、挂靠公司、装修质量、拖延工期、预决算争议等情况。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为防止这类纠纷的发生,业主一定要签订《家居装饰合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时,要从以下方面多加注意。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

  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2

  参观装饰公司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检查工地施工工艺以及工人的素质,还应该着重检查施工工地的管理、卫生和防火情况。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3

  对装饰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要有详细的设计样图。预算报价,客户应该严格审定,如有可能找相关专家咨询。如果委托装饰公司选择建材的话,装饰公司一般会提供预选的材料样品,客户应该保存以便日后检查对照。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4

  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5

  验收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你就可以不为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6

  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7

  交付的工程款要由业主亲自交到公司财务,并索要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尽量防止出现其他人代收工程款的情况。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8

  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议,保留原证件或扣留部分工程款作为装修的质量保证金。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9

  上述装修合同有3种形式:即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在装修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装修公司包料的,要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0

  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11

  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装修合同 篇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修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

  电话:

  承包人: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施工队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两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6.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双方协商而定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

  8.1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8.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每按已经做好的 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9.2工程完工后,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15%。

  9.3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3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0.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0.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承包方有权停工,并向发包方催缴工程款。发包方每延误一星期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10.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几项具体规定

  12.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2.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2.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3.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装饰工程预算表(发包方、承包方各持一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5

  甲方: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青岛分公司四季花城 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青岛市即墨鹤山路166号四季花城物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6093555--109

  乙方:青岛泓鑫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青岛市即墨大同步行街北阁开发段45号 联系电话:13061479177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四季花城 项目内 所有 业户(含商户)的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及消纳工作。

  二、 数量及范围:

  装修垃圾存放点,堆放的所有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 合同期限:

  自 20xx年 4月 1 日零时起至 20xx 年3月 31 日二十四时止。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垃圾清运服务质量、清运及时性、工作方法、服务礼仪等提出要求并监督管理;

  2、 甲方对乙方连续两个月度垃圾清运质量评估(供方工作评估记分卡得分) 在60分以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3、 甲方有权临时通知乙方清运垃圾;

  4、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要求乙方调整清运时间;

  5、 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供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提供清运垃圾所需全部清运车辆、清运设备、清运工具以及从事施工垃圾清运所必须的相关物品,并自行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提供清运垃圾的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必须为全封闭式垃圾清运车,并确保车身洁净,在清运过程中无遗洒、无漏油、无异味等现象的发生; 3、 乙方人员应统一着装并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负责日常生活垃圾、装修施工垃圾、绿化垃圾日产日清,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路线清运垃圾;

  5、 乙方负责将日常生活垃圾、装修施工垃圾、绿化垃圾运至政府认可的填埋场,并自行负责办理准运、消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由此发生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并自行承担产生的法律责任;

  6、乙方垃圾车停放于指定点,车辆干净、摆放整齐、场地干净无强异味。垃圾中转站、垃圾桶(箱)、垃圾不得散装,无超载、无强异味、无蚊蝇滋生、无污水横流、无有碍观瞻,外表无污迹、油迹。

  7、 乙方在清运过程中造成甲方、业户及公共设施设备损伤、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8、 乙方由于清运不及时以及清运不符合甲方要求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同时支付与该损失数额相等的违约金;

  9、 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责任及处罚费用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10、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清运垃圾并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的垃圾不得积存24小时以上;

  11、 乙方负责垃圾中转站内及门前的卫生保洁,乙方不得将垃圾存放在垃圾中转站以外的区域;

  12、乙方总部每月派出一名高层管理人员或质检人员不少于一次到本项目进行现场巡检并做好与甲方主管负责人的联系工作,接受甲方的监督。

  13、乙方选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用工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应工资、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及意外险等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

  14、乙方在保证对其服务于甲方项目的员工进行正常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上,还须对其进行职业安全培训,以确保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

  15、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因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施工标准流程及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行业规范的规定而造成员工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失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公司名誉损失、人身伤害等有形及无形损害),乙方应在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6、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职业安全行为规定的,甲方有权利视乙方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20xx 元至 20000 元的现金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行业特点及甲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提供《垃圾清运操作流程》,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将采取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五、 合同费用:

  1、 总费用:

  建筑垃圾费用按每立方米 28 元 人民币,按每次清运的实际费用支付。

  2、 支付方式:□支票 □现金

  3、 甲方对乙方的违约金处罚从每期应付费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从下期应付款中扣除。

  4、 支付时间:甲方根据对乙方检查考核结果,于每次清运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结算费用数额,并于收到乙方正式发票起15日内支付。

  5、 乙方向甲方提供开户银行、账户名称及账号,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知会甲方,若因乙方提供内容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其他约定

  1、 甲方违反合同,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报酬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交。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第5款、第6款、第12款的规定,被甲方查出或引起客户投诉的,每发生一起,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见附件一《供方考核细则》) 3、 乙方清运垃圾要干净、彻底,不得在现场分类或拣拾垃圾,每发生一起, 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违约金。(见附件一)

  4、乙方在工作区域内出现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额的1-3%作为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行为,乙方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额的3-5%作为违约金,

  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6、乙方违反合同,未及时清运垃圾或者清运垃圾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给甲方造成影响、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同时支付与该损失数额相等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7、乙方员工在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或伤及他人,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七、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七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供方考核细则》 附件二《员工行为规范》 附件三《垃圾清运操作流程》

  十三、甲乙双方均已了解上述条款,无其它异议。

  甲方:(盖 章) 乙方:(盖章) .

  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20xx 年 4 月 1 日 时间: 20xx 年 4 月 1日

装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5.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 元;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6、管理费 元;

  7、税金(3.41%) 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 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 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 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 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 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

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装修合同 篇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改善居住条件,需新建房屋一栋(结构:砖混预制),占地面积约:128㎡。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任市镇高桥坝村建中桥旁。

  二、 工程单价:每层按每平方米56.00元计价。

  三、 工程项目:包括主体、内粉外装,底层垫衬、钢筋绑扎、天面和楼梯混凝土浇灌。

  四、 工程质量:主体四角端正,墙面平整,垂直误差不超过1厘米。墙体粉刷:阴阳角垂直,墙面误差率不超过3毫米。

  五、 付款方式:每层主体完工后各支付肆仟元整,余下工程款待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 工程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至农历春节前结束。

  七、 其它费用:甲方向乙方首先支付起脚、谢脚、香烟、施工安全费共计:2600.00元(大写:贰仟陆佰元整)。

  八、 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建筑业规定的操作要求精心施工,如出现死亡、伤残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 违约责任:任一方违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伍仟元整,并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应全面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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