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

时间:2024-06-01 13:39:23 质押合同 我要投稿

质押合同汇编【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质押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质押合同汇编【15篇】

质押合同1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作为质押,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依照我国《_____》、《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本人在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本合同为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定权利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本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方质押权利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

  第四条、出质权利

  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为出质人在_________的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权利期限为:_________个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质权的'实现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时未受清偿的部分,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依法行使门面房出租经营权,收益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乙方依本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在质权受到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甲方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质押权,并从处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的家庭财产总额已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法转让主债权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返还给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原抵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协商一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和其它的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_____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甲方仍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担保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整合双方的资源,达到优势互补、互利多赢的经营目标,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乙方利用自有资金优势开展为甲方货仓内塑胶原料的存货方提供货物套利融资服务业务。

  二、乙方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转仓费用、仓储费用等甲方全按照收费标准向存货方收取,并确保在业务过程中保持与甲方货物仓储保管关系的情况。

  三、为保证双方合作的权益,在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自营或与除银行以外的公司机构或者个人合作开展与乙方合作的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四、甲方应加强对质押货物的监管,保证仓单与商品存储情况相符、手续齐备,发现仓储货物变质或损坏时应及进通知乙方。

  五、质押期间无乙方同意不向借款人(存货方)或任意第三人发货,客户提货应在乙方的监管下采取仓单提货。

  六、如乙方业务涉及货物不合法来源,或假料等货源问题所引起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经营期间,租赁甲方货仓小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月租三千元。乙方可在甲方货仓管理区域内进行广告形式的业务推广。

  八、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行使质权,不以存货方未付有关保管费为由阻挠、干涉、妨碍乙方行使质押权;

  九、当乙方提出要求检验仓储物或提取样品时,甲方不得拒绝,应全力配合协助。

  十、存货方货物套利后的'回购权保留期间,乙方名下的货物由甲方监管并承担保管责任,且由甲方向客户提供保证:存货方有权在买回条件成立时买回货物。

  十一、乙方经营业务所涉及的工商、税务及经营许可等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本合作协议期限暂定为3年,期限届满,乙方未要求终止的,本协议自动延期至20xx年3月31日。

  十三、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在履行过程中可予以书面补充或变更,变更或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附件,对协议双方具有约束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3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___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大架号为:____________,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车钥匙______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____________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______%;叁拾日(月)利息______%;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______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八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4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份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合同5

  合同编号:_________质权人: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出质人: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根据甲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甲方与_________(下称贷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经借款人全体股东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处的股份向甲方出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担保贷款,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反担保质押财产: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质押股份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清单》载明(附后),该《质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四、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甲方代为借款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借款人违约金、实现贷款人债权和甲方担保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浮动_________%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担保费按实际担保期限、担保额及担保费率计算。五、质押财产移交日期:

  乙方将其质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据此将甲方记载于借款人股东名册之下。六、他特约事项:

  (一)办理股份转让的有关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不得隐瞒质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质押权等)。

  (三)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当甲方为借款人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_________日内,协商将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质押股份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属乙方所有,清偿后_________日内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还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内将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质押股份按原价再转让给乙方。八、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贷款金额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送贷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6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产权交易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共 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甲方所投资的 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帐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 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 千 百 拾 元整(¥ )。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帐户。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某律师事务所某某律师见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7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长春市宽城区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借款到期次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 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于 年 月 日购买 ,都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借款项偿还完毕。

  三、其它约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8

  甲方:(借务人):身份证号:

  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现自愿将本人合法拥有的`汽车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物,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归还借款,乙方可依法对上述质押物任意处置,具体协议如下: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大写)写: ,利息为月息 限于___XXXX___日前还清,质押物 牌 型汽车 辆,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上述用于质押车辆为甲方本人合法所有,绝不是银行按揭、盗、抢、租赁、套牌车辆。如甲方有上述违法情况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和法律则任的,全部由甲方赔偿和承担。

  质押担保期内,甲方自愿将以上车辆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付乙方,如甲方使用假材料、假证明、假手续等涉嫌诈骗的,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赔偿和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上合同双方完合自原签订。如有纠纷引起诉讼的,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为甲乙双方以上质押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债务人)身份证号:电话:

  担保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电话:

  ___XXXX___日

质押合同9

  借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抵押人: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贷款人: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取出房屋他项权证)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依照借款借据,借款借据未注明的依照本条规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xx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___银行______分行___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10

  出质人(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为确保债务的偿还,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物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财产产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质押期间,方有维持专利权有效的义务,负责交纳专利年费,处理专利纠纷等事务。

  第八条甲方应输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九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一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先优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至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六条甲方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七条乙方贪污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愈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用于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质押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门面一间三层租给乙方经营灯饰。

  一、租期从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租金为每年肆万元整,此后租金随行就市。

  二、付款方式: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三、本房如政府需要办理出租证,甲方应提供有关房屋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支付。

  其它的一切税务和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本房的内墙由乙方自己装修,但资金来源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乙方如果续租,需提前告知甲方,并于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将来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续租,甲方将有权挂牌另行出租。

  五、乙方有权转让,但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本房在经营期间不得经营违法乱纪,注意防火、防盗,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本房在装修期间如需改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动。

  八、租赁期间收取押金壹仟元整。

  合同期满,房屋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

  九、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付款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12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定期存单(以下简称存单)项下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为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2。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质物

  1。保证

  (1)本存单项下权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存单不存在瑕疵、争议、转质、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涉及诉讼、但栽种等情况;

  (3)本存单上设定的质权未超出存单的现值;

  (4)已完成与质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存单情况

  (1)存单种类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_____(质物清单及存单原件附后)。

  (2)存单户名_____________。

  (3)存单期限_____________。

  3。存单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4。质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_,存单现值与质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此定期存款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定期存单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定期存单。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含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存单的开立与确认

  1。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前交开户证实书、预留印鉴或密码、委托乙方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的委托书等有关文件;

  2。乙方凭上述文件负责开具或申请开具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

  3。存单签发行出具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时,应确认存单真实有效,并保证在质押期间除乙方外不接受其他各方存单挂失或提前支取的申请,同时,应保证乙方质权的实现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存单的移交与保管

  1。甲方应将存单和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等权利凭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终止时。

  2。乙方应妥善保管存单及预留印鉴和密码。因保管不善致使其灭失、毁损或泄密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质押的费用

  质物的评估、保管、提存和质押公证、鉴定等质押费用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甲方授权乙方从其账户直接扣收。

  第七条质押的效力

  1。本质押书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款质押书将继续有效。

  2。押期间,甲乙双方及有关第三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存单,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请挂失、提前支取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序。

  3。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存单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

  4。质押期间,甲方必须处分存单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5。质押期间,存单所产生的法定利息作为质物的组成部分,乙方可以直接用于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存单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存单,并将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存单期限先于贷款期限届满的,乙方可以在贷款期限届满前提前兑现,并与甲方协议将兑现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8。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质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9。因存单所征收的存款利息税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权的实现

  1。质押期间,甲方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或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提前实现质权。

  2。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质权。

  3。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从而实现质权。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4。存单的兑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只能在兑现日期届满时兑现款项。

  5。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将存单兑现或提前支取,所得价款直接用于清偿该期应还款项,剩余部分可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6。乙方对存单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7。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质物的返还

  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当返还存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存单争议、申请挂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或提前支取,或伪造、变造权利凭证,或涉及诉讼、仲裁等其他严重情况危害质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质权,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等其他补救措施。

  2。发生存单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及时申请补办或申请挂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质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存单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经过甲方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在乙方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甲方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质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存单移交乙方占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白终止。

  第二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1。双方保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双方保证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双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page]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_____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项下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押合同13

  甲方(质权人):XXX

  乙方(质押人):XXX

  鉴于:甲方已于XXX年XXX月XXX日与借款人XXX签订编号为XXX《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XXX年XXX月XXX日与借款人XXX签订编号为XXX《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XXX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

  5、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6、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XXX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7、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8、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XXX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14

  借款人、出质(抵押)人: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质权(抵押权)人: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汽车质(抵)押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质(抵)押物

  质(抵)押车辆的具体情况为: 品牌, 型号的汽车一辆,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车辆所有人: ,车辆共有人: 。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息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2.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

  3.综合服务费为每月 %。

  4.甲方按月支付利息、综合服务费。

  第三条:借款期限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 天(即 个月),自__年 月_ 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 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__种方式;

  1、现金交付;2、银行转账;3、其他方式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第五条

  1.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汽车质(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质(抵)车辆及全部手续。

  2.上述第1条约定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第二条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定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乙方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对质(抵)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乙方可以不先行使对甲方的其他担保权利(如有)而直接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抵)押权。

  第六条 质(抵)押物的处分

  1.在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押权:

  (1)甲方构成合同违约的;

  (2)发生乙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形的;

  2. 乙方实现质(抵)押权时,有权与甲方协议以质(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质(抵)押物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质(抵)押物所担保的全部债权的部分归还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甲方系独立的法律主体或自然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本合同各条款均是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不违反甲方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甲方权利的判决、裁定等),也不与甲方已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义务相抵触。

  2.甲方进一步保证如下: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在质(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其他的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权益。本合同项下之质(抵)押有效存续内,除本合同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质(抵)押物上再行设置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2)质(抵)押物完全为甲方合法所有;所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有关质(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均真实有效,如第三方对质(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对质(抵)押物的处分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若涉及诉讼、仲裁等情形应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约定事项

  1.甲方承诺,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之前不采取下列行为: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合同中所载的质(抵)押物的行为。

  (2)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质(抵)押物,或偿还与质(抵)押物有关的其他债务。

  (3)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有权实现质(抵)押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乙方实现质(抵)押权。

  3.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当甲方的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质(抵)押物时,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由甲方的继承人继续承担,继承人有责任于继承质(抵)押物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质(抵)押手续,费用由继承人承担。

  4.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一方发往另一方的通知,均应发往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发送,则视为在下列日期送达:如是信函,则按主要营业地址(法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组织)或住所地(自然人)挂号寄发后的第七日;如是EMS等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如是传真或电子邮件,则为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之日。但向乙方发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需在乙方实际收到时被视为已经送达。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须于事后将原件(非自然人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署)以书面形式送交或邮寄乙方的形式加以确认。

  (2)甲方同意,诉讼过程中对其发出的传票或通知,只要发送本合同签署第一页所列的住所地或主要营业地址,即视为送达。上述地址的变更非经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对乙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

  5.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即生效(乙方认为有必要采取公证形式确认本合同时,在双方签章且公证手续履行完毕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

  3. 质(抵)押物如有共有人,共有人在签章后表示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4.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如合同变更或接触式,应经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另行达成的书面协议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1.违约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违约:

  (1)甲方在本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说明、保证或在任何依本合同约定作出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授权、批准、同意、决议、证书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时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已被证实为不正确或具误导性,或被证实为已失效或被撤销或没有法律效力。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任一约定事项的。

  (3)甲方出现停业、停产、歇业、整顿、重整、清算等重大经营事项的`。

  (4)甲方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5)甲方为自然人时,死亡、失踪或被宣告死亡、失踪的。

  (6)甲方假借婚姻关系变更转移财产或者试图转移财产足以使乙方产生合理不安的。

  (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通过赠与、交换、出售、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质(抵)物的;或发生质(抵)物的减少、灭失或重大损害等严重影响偿还债务能力的。

  (8)甲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乙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

  2.违约处理

  (1)如发生上款所述任一违约事件,乙方可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质(抵)押物以实现质(抵)权,还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2)如果借款到期甲方需延期用款,甲方应当在借款期限到期日前一天续息,如逾期1~3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逾期4~7日内,甲方自愿承担借款总额的10%的违约金;逾期7日以上,甲方自愿每天承担借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由下述质(抵)押人签署,质(抵)押人确认,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已就全部条款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抵)押人(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质(抵)押权人(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合同签定地:

质押合同15

  甲方:

  乙方:

  鉴于:

  1、……

  2、……

  3、……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动抵押担保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方式

  乙方承诺以其现有的以及其将有的全部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及办公设施等)为甲方提供浮动抵押;

  第二条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范围为甲方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的连带保证范围及甲方因向贷款人履行保证责任、向乙方追索担保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息、利息、损害赔偿金及因追索债务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评估费用等)。

  第三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确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情形后,对乙方负有告知义务,应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或确定担保物及进行登记的书面通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产生或可能产生抵押财产价值非正常减少的事项向其书面告知;

  3、甲方不得以对乙方财产已设定浮动抵押为由,对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实际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不得干扰乙方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

  第四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本合同签订之时,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担保物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及质量瑕疵;

  2、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或可能出现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并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比例时,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担保;

  3、乙方非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以物抵债等形式变相减少抵押财产价值,如需进行上述行为须经甲方同意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担保;

  4、乙方保证在抵押财产确定后,积极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不以任何理由或行为阻挠或干扰甲方为实现抵押权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5、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向甲方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张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财产的范围确定及登记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参照前述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抵押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2、借款人未能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或将贷款挪作他用;

  3、浮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达到贷款合同本金 %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处分浮动抵押财产;

  5、乙方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撤销;

  6、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等情形;

  7、严重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抵押财产的登记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到乙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1、乙方应将合同签订日之前的乙方财产逐一登记造册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对前述抵押财产进行登记;

  2、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抵押物确定情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对现有财产登记造册并进行登记。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1、实现条件:本合同生效之时抵押权设立。甲方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后,浮动抵押转换为固定抵押,抵押物范围为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的的一切动产;

  2、实现方式:甲方应与乙方协商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甲方对前述方法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实现顺序:浮动抵押优于无担保债权;乙方动产特定为抵押物(浮动抵押转换为固定抵押)之前,存在于乙方动产上的其他担保物权优于浮动抵押,浮动抵押确定后产生的担保物权不得优于浮动抵押进行受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义务,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支付违约金元的违约责任,该违约金为惩罚性质,违约方就对方造成的损失仍负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

  1、本担保合同为借款人与贷款人贷款合同的从合同,因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效力瑕疵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债务人及甲、乙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

  2、除特殊解释外,本合同之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之一,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住所地工商局备案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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