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合同

时间:2024-05-30 10:15:05 质押合同 我要投稿

车辆质押合同15篇(精)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质押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质押合同15篇(精)

车辆质押合同1

  甲方(出质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为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出质自己所有的车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质押物基本情况,车牌号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牌型号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入户日期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将上述车辆质押给乙方,该车辆及相关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交乙方保管。

  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逾期还款利息为______借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上述车辆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利息、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拍卖或变卖费用等)。

  五、如果甲方逾期十五天仍未还清借款的,乙方有权对该质押车辆自由支配使用,包括变卖或拍卖等。

  六、甲方承诺同意,车辆质押期间乙方可转质质押物。

  七、甲方到期未还清借款的,乙方可对质押物做适当地处分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八、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相关证件、凭证真实有效;质押车辆未涉盗抢等刑事情由;不存在共有或其他争议;不存在被查封、扣押、司法保全等情形;不存在已设立质押权或抵押权情形。

  九、若甲方违反第九条保证条款的,乙方有权提前要求甲方立即偿清借款本金及利息。

  十、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和质权的',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用等相关费用。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十二、 本合同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十三、 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县。

  十四、 甲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地充分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地理解。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2

  质权人: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所在地签订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债务抵押的___________车质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质物的基本状况

  第三条质物估价与当金确定质物的估价,由典当行评估定价为准。根据该车辆的出场日期、新旧程度、现状及行驶里程,商定该车的现行价为:__________元。

  第四条借款数额及借款期限

  4.1当金数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整。

  4.2月利率___________%。

  4.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3.1借款期限在10日以内的,按10日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超过10天的按半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4.3.2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当,届时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凭证》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

  4.3.3鉴于机动车为特殊商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不易长期存放,故该车辆的最长典当期限不能超过个月。

  4.3.4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质押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承诺

  5.1本车作为此笔典当借款的质押担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做过债务抵押。

  5.2超过典当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该当物即为绝当,其质押的车辆归典当行所有,典当行有权自行处理,无争议,不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是质押典当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7.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划押,质物入库封存,开具当票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特别声明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质权人: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3

  甲方(质权人):___

  乙方(质押人):___

  鉴于: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借款人___签订编号为___《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与借款人___签订编号为___《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借款人___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

  5、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6、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在借款人___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7、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8、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___全部偿还借款。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4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签定的第 34051592 号当票和[20xx]年[车]字典第[023]号《中徽典当借款协议》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车作为质押典当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定质押的质押物情况

  1、车辆号码: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号码LVSHEFEK97F354000、漆型/颜色 黑色、入户日期 20xx年9月3日、行驶公里数 / 。

  2、甲方将上述汽车质押给乙方,将汽车和汽车有关证件:费凭证、保险单等 由甲乙双方检查确认签字后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条 甲方典当的当金为(大写)壹拾伍万圆整,月典当综合费用率为: 4.2%,月利息率为: / 。甲方在本合同届满后5日内与乙方协商,在缴清前期费用后经乙方同意可以办理续当,续当需签订《续当合同》。

  第三条 质押期限为自 20xx 年12月22日起至20xx 年12月 21 日止。

  第四条 典当期满或续当期满后如果甲方逾期还款的,乙方对逾期当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综合费用,并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利息,另甲方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五条 甲方汽车质押典当给乙方,甲方以质押物优先受偿乙方款项的范围包括: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典当期间乙方保管质押物,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质押物并有义务保持质押物的外部完好无损,甲方可随时检查。汽车质押期间,如外部出现损伤,由乙方负责。因停放时间过长,造成内部损伤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当金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质押期间,质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

  第九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如绝当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委托书对质押物委托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乙方优先受偿当金、综合费用、利息、违约金及乙方实现质押权的费用等。

  第十一条 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登记事项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 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依法归还当金以及支付综合费用、利息等款项外,另应承担全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甲方承诺: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 公证处、车管所 各执一份。

  出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财产共有人:年 月

  质权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车辆质押合同5

  甲方(出借人、质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车辆质押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

  1、借款金额:乙方行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起收回借款;

  乙方质押车辆存在瑕疵的;

  乙方无法联络或涉及较大债务纠纷等可能影响甲方债权安全的;

  二、质押车辆:

  1、乙方以其自有车辆为上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车辆基本情况为:

  车牌号: 型号品类: 价值: 元

  2、质押担保范围为上述借款款项、违约金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含追讨差旅费、诉讼、代理费)

  3、乙方保证所质押车辆为其合法自有车辆,无抵押等任何权利限制,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质押车辆乙方应出资为车辆持续投保各项保险及保养费用。

  4、借款期满或甲方依据本协议通知提前收回借款后乙方未还款的,甲方有权直接处置(出卖)质押车辆,处置所得用于清偿上述借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三、其他

  1、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司法机关处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成立,乙方提交质押车辆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车辆质押合同6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担保人(质物人):

  身份证号:

  质押权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车辆(厂牌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为质押物在乙方处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 大写)。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纠纷产生的费用)。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日息‰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日综合费用共计 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偿还本金,且未支付相应利息则乙方将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暂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押物及暂管物品挂失、转让或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押物必须交由乙方暂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押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乙方将会处置质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按合同处置,甲方应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质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合同7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订地:宜昌市西陵区

  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

  一、借款内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应在每月 号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息,乙方应就未偿还的部分按日万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

  用(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担保约定:

  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该车辆行车证及车户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项偿还完毕。

  乙方对甲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权利瑕疵。甲方无义务为该车辆交纳任何规费(保管费用除外)。

  乙方应对质押于甲方的车辆办理保险,并将保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

  质押期间,乙方每月须支付甲方车辆保管费 元,直至保管状态结束。

  三、其它约定: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

  四、诉讼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价值认定书

车辆质押合同8

  质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

  型号: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 %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 %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9

  甲方(质权人):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质人):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方与(借款人)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质押物

  乙方提供的质押车辆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质押物交付凭证》为准。(质押物交付凭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质押物的质押价值:

  该质押车辆账面价值为___元,评估值为_____元,现甲、乙双方商定质押车辆的质押价值总额为____元。

  第三条质押物的清点、登记

  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质押车辆。质押期间,该质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车辆交付甲方保管。

  第四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为实现《担保借款合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第四条质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五条通知

  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地址:___邮编:___传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

  2、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年__月___日

  附件:

  质押物交付凭证

  一、交付的内容:

  1、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收据原件

  2、车辆一辆(车牌号:发动机号:)二、交接双方签字:

  交付人:接收人:

  时间:时间:

车辆质押合同10

  抵押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利人: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以自有车辆(厂牌型号):_____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

  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抵押借款综合费率(包含借款利率)按____% 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 个月综合费率共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____%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详见抵押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将抵押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抵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 处置抵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11

  合同编号: 车质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

  1.1 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 ,车辆号牌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

  2.1 当金(¥: )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 质物的占管

  5.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 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 保险

  6.1 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 质权的行使

  7.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处臵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9.2 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 当金本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2乙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12.2 12.3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合同12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xxxx规定立此协议,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协议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月,即由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协议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协议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协议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

  乙方:

车辆质押合同13

  出质人: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签定的第 _____号当票和[__]年[车]字典第[]号《中徽典当借款协议》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车作为质押典当借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定质押的质押物情况

  1、车辆号码:_______发动机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号码漆型/颜色黑色、入户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行驶公里数/ 。

  2、甲方将上述汽车质押给乙方,将汽车和汽车有关证件:费凭证、保险单等由甲乙双方检查确认签字后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条:甲方典当的当金为圆整,月典当综合费用率为:___ 4。2%,月利息率为:_______ / 。

  甲方在本合同届满后5日内与乙方协商,在缴清前期费用后经乙方同意可以办理续当,续当需签订《续当合同》。

  第三条:质押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典当期满或续当期满后如果甲方逾期还款的,乙方对逾期当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综合费用,并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利息,另甲方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汽车质押典当给乙方,甲方以质押物优先受偿乙方款项的`范围包括: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典当期间乙方保管质押物,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质押物并有义务保持质押物的外部完好无损,甲方可随时检查。

  汽车质押期间,如外部出现损伤,由乙方负责。

  因停放时间过长,造成内部损伤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甲方应办理质押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当金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质押期间,质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

  第九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如绝当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委托书对质押物委托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乙方优先受偿当金、综合费用、利息、违约金及乙方实现质押权的费用等。

  第十一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登记事项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依法归还当金以及支付综合费用、利息等款项外,另应承担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甲方承诺: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公证处、车管所各执一份。

  出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财产共有人: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14

  车质第号出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为确保年______月______日当户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质物.甲方自愿以本品牌为,车辆号牌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的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范围2.当金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

  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限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质押登记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质物的`占管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保险6.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

  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

  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

  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7.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八条特别约定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

  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处臵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 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9.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当金本金。

  第十条通知与通讯

  1 0.甲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10.2乙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10.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管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壹份,由甲方负责保管。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指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质押合同15

  质押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质押权利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车辆: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____________,作为质押物在乙方处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日息____‰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日综合费用共计____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偿还本金,且未支付相应利息则乙方将终止合同并按规定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甲方将抵押物相关品交由乙方暂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押物及暂管物品挂失、转让或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押物必须交由乙方暂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押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押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乙方将会处置质押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押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押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七条:甲方承诺声明: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按合同处置,甲方应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附《质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有关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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