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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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1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计生部门与部分兼职单位协调工作制度》以及《20xx年**市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为切实加强我院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医院与各相关科室签订20xx年**市**医院计划生育责任书如下:
一、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如下计划生育职责:
(一)积极支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做好计生“四术”工作,在接收孕产妇时,必须查验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填写记录相关信息;对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进行产前检查、待产、生育的,必须1小时通知本医疗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无《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急产孕妇,要在接生后24小时内将情况通知本医疗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
(二)对非法接生、搞假手术、假证明、假医学鉴定、擅自作胎儿性别鉴定、保胎结扎的医务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交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计生行政部门处理。
(三)凡接收怀孕十三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的孕妇,必须凭镇(街)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政策外怀孕十四周以上,需做人工终止妊娠的对象(含未婚先孕)必须凭镇(街)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政策内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对象,必须凭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本省内流动人口,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做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凭《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外省流动人口(指夫妇双方户籍在外省)怀孕十四周以上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必须凭现居住地县计生局出具的证明,方可施术;紧急情况下的人工终止妊娠,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并及时将孕妇的家庭住址等详细情况提供医疗保健机构所在地计生部门。
(四)每月将孕检、接产、补办《出生证》和计生手术的准确信息提供给当地计生办。
(五)协同当地计生部门做好计生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及技术
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与治疗工作,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须遵守《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计生“四术”对象因各种疾病原因暂不宜施行手术的,应做好耐心细致思想工作并及时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乙方制订的有关规定要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开展,不能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抵触。
三、乙方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本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如签订责任书的主任工作变动,新任主任自然成为履行责任书职责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和履行分工职责。
四、甲方根据责任书对不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的科室或经办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检讨、通报批评、提醒注意、黄牌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科室主任给予一票否决,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或合格等次,扣发年终奖金。
五、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科室主任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 日 **年3月 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2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学校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向学校签订20_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______学校(签章):_________
学校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时 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 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责任内容
各科主任对全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
(1)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2)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怀孕、生育。
(3)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节制生育;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4)实行优生优育,做好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
(5)医院每年三月、十一月组织对全院育龄人群进行“三查”(即:查病情、查环情、查孕情),要求各科室要做到百分之百参与,“两清”(计划外怀孕补救清、节育措施落实清),“一服务”(对查出的妇女并给予治疗服务)。
三、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认真执行。对于违反生育政策者,院方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当选各级各类先进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由院方和科室各保存一份。
院方(盖章)________
科室(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4
计划生育责任书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根据 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员工入职合同期间,已与用工单位建立了计生管理关系, 接受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的管理,用工单位依法对员工计生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员工本人入职后愿意按以下要求,保证落实各项计生管理措施。
一、本人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接受用工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
二、本人入职时,如实填写提交《民航中南空管局社会招聘人员婚育情况 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真实有效的婚育证明或计生服务证。
三、本人按用工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对本人计生情况的函调工作。
员工如被举报违反计生管理规定且不积极配合调查的,用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 合同并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已婚女员工,采取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如避孕失败导致意外妊娠的, 应即时自觉采取补救措施,保证不超生、抢生。每年不少于三次查环查孕,并 将查环查孕情况按时报用工单位。已婚男员工,如实反映配偶生育、避孕节育 情况,不得有任何隐瞒。
五、本人结婚或生育的,要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续,并提前一个月告知 用工单位。
六、本人有收养、助养、代养情况的,必须符合法律准许条件和手作文 续,并 告知用工单位。
七、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或隐瞒违规事实的行为,本人愿意接受用 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员工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5
甲方:计划生育办公室
乙方: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深圳经济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属地单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甲方按规定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检查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
三、甲方应提供优质服务,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检查督促流动人员节育措施的落实。
四、乙方不能招用、容留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未按期查验的流动人员,保证本单位流动人员的持证率、验证率达90%以上。
五、乙方每季度组织本单位流动人员已婚育龄妇女(已落实绝育措施的除外)查环查孕,保证查环查孕率达90%以上。
六、乙方应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流动人员落实节育措施,保证本单位流动人口节育率达90%以上。
七、乙方不能招用、容留违反计划生育和未落实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员。
八、本责任书一经签订,乙方应加强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九、每年年终,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验收。对完成计划生育管理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十、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劳动(人事)部门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有效。
计划生育办公室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6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学校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向学校签订20___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______学校(签章):_________
学校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___
时 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 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
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二、责任内容
各科主任对全科的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负责,要组织全科同志,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条例。
(1)实行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
(2)实行生育证制度。持有生育证的夫妻方可怀孕、生育。
(3)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当按计划生育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节制生育;计划外怀孕的应当及时中止妊娠。
(4)实行优生优育,做好婚前检查和孕期保健。
(5)医院每年三月、十一月组织对全院育龄人群进行"三查"(即:查病情、查环情、查孕情),要求各科室要做到百分之百参与,"两清"(计划外怀孕补救清、节育措施落实清),"一服务"(对查出的妇女并给予治疗服务)。
三、责任追究
各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责任制内容之一,认真执行。对于违反生育政策者,院方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取消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当选各级各类先进的资格,并追究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由院方和科室各保存一份。
院方(盖章)xxxx
科室(盖章)xxxx
xx年xx月xx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8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学校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向学校签订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政策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xxx学校(签章):xxxx
学校责任人(签字):xxxx责任人(签字):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时间:xx年xx月xx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9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远安县20xx年度县直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远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县文体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以上,杜绝政策外生育。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供充龄妇女信息准确率达100%,人口出生准确率达100%,提供流动人口登记率达100%,办证率达98%,督促流入人口持证率达98%,验证率达100%。
3、依法协助征收社会扶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额达80%。
4、按政策和规定标准落实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发放,落实上年和当年长效节育措施率达70%。
5、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文艺活动,排演倡导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等新型婚育观念的节目下乡巡演,主动参与关爱女孩行动、生育文明建设等系列活动。
二、责任:
1、坚持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负责范围:本单位职工(含临时工)及其二级单位、单位所在院落内居住人员及房屋出租对象。
2、各二级单位每月1号向局机关提供育龄妇女信息、人口出生信息、政策外生育信息,流入、流出信息。
3、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妇女参加的妇女保健知识学习活动。
三、措施:
1、各二级单位必须有稳定的人员专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单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确保一名领导分管计生工作,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管理计划生育具体工作。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对当年有效政策外生育和在省、市、县、乡镇、半年、年度考核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
3、局机关与各二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互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表彰和通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镇计生部门。
四、考核
责任目标由局机关汇同各二级单位统一进行,总分为100分,得95以上的为优秀,得90—94分为合格,低于89分为不合格,作为重点管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由计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单位责任人(签字):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责任,推动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与签订20xx—20xx年度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单位育龄夫妇无违法生育及4个月以上计划外怀孕。
2、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包括无工作单位随男职工居住的家属)参加季度查体,季度查体到位率达到100%。
3、督促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
4、晚婚晚育率达到95%以上。
5、落实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的奖励:
(1)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
(2)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再加发),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3)落实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6、菏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的通知》(菏计育组字[20xx]8号文件)所列43个履行计划生育职责部门,在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分工管理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责任目标的完成。
二、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单位要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有隶属关系的基层单位要逐级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2、健全管理网络。200人以上的单位要设立计生办公室,明确专(兼)职计生干部。做好办公区、单位家属院(楼)所有居住人员(包括购房、租房或借住、暂住)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配备楼长院长,确保无违法生育。
3、保证经费投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保证办公、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和开展活动经费的基本支出及专兼职干部岗位津贴的落实。
4、建立计划生育垂直负责体系。对有隶属关系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要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并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确保无违纪超生及大月份引产。
5、主动查处违法生育人员。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积极配合查处;对不按规定参加季度查体的人员按菏办发[20xx]62号文件规定处理;对违法生育者,严格按照菏发[20xx]16号文件规定,按程序及时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及经济处理。
6、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在评先树优、提拔晋升中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三、严格管理,规范服务。
1、健全基础信息。建立计划生育管理信息档案,包括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档案、本单位已婚男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及在本单位办公区、家属院内居住的非本单位职工已婚育龄妇女档案。信息要准确无误,变更调整及时。
2、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逐步建立责任目标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制度、例会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一胎生育注册、二胎生育证申报、节育措施落实、月访季查、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要不断完善,严格执行,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3、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议事日程,全方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工学习计生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促使职工转变婚育观念、约束婚育行为,杜绝违法生育。
4、落实管理措施。对干部职工和家属楼(院)居住人员,要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季度查体。推行合同或协议管理,对离岗、长休、病休、再婚和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实行重点管理,做好随访服务。凡是计划外怀孕的,要监督其及时采取终止妊娠措施。
5、实行信息反馈。严格执行查体信息反馈制度,单位应按照菏计育字[20xx]11号文件的要求,及时将每季度查体信息向其居住地社区反馈。
6、实施优质服务。单位计生专兼职应组织育龄妇女学习优生优育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及计生政策法规,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7、及时办理交接。对因除名、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而离开本单位的,要及时将其婚育情况通知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办事处,并办理档案交接。对新录用人员要查验其计划生育证明。
8、配合办事处做好工作,自觉接受辖区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协调所属部门和单位家属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单位计划生育工作既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同时接受所驻县、区、办事处(乡镇)的业务指导、检查考核。
(2)应积极参加驻地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完成驻地安排的计划生育工作。
(3)积极配合驻地开展的计划生育检查、调查、违纪超生案件的查处。
(4)积极向驻地办事处及育龄妇女居住社区居委会通报本单位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生育信息情况,配合驻地做好人口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保证单位及管理区域内育龄妇女无漏档漏管,计划生育信息无错报、漏报现象。
四、考核奖惩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委、市政府委托县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市直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上报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结果作为单位政绩和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实绩,并作为年终考评、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
市委、市政府责成市人口计生委不定期抽查各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43个计划生育职责部门,其职责完成情况应在半年、年终分别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报告,年终由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门组织考评。
市委、市政府对《责任书》完成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保障措施不力,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二胎及以上违法生育的,纳入重点管理,实行一票否决。除按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党政纪处理外,单位要承担1-5万元的经济制约,其中法定代表人承担20%。对调离的责任人,落实离职审计,追踪奖惩。
特立此书。
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
二○xx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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