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0-06-26 12:02:22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运输合同四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合同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运输合同四篇

运输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 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 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 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 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 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 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 ),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属林地的活立木采伐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木材运输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

  (一)工程名称: 20xx年镇 村 标段林木采伐及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林班号、小班号

  镇村林班小班,采伐面积约 亩。详见附件 采伐作业边界区划示意图。

  (三)工程款基本价及计量:

  工程款单价标准详见表1。工程款单价采用“一条龙”作业的定价方法,

  按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堆、装车及必要时木材运出林区等林木采伐工序所含的机械费、人工费,临时生活设施费等费用进行定价,并区分规格材和非规格材的分类标准计价。表1价格是基本价,实际结算单价按本木材运输合同履行。

  木材计量方法:

  ⑴规格材优先在林地交货,以甲方设在贮木场地磅为准。

  ⑵非规格材数量以林地装车运至东美厂过磅重量为准

  第二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解决林木采伐的相关政策手续,办理林业管理部门所需的相关证件,并按第十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派驻采伐技术人员监督乙方按约定进行林木采伐和运输。

  3、派管理人员监督乙方伐区内林木的管护情况。

  4、处理因权属、界至不清所引起的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伐区内现有林道的机械维护。

  6、督促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7、预支乙方进场作业前期基本费用 元,作为乙方的正常施工、生活及其他所需的经济垫付,日后从结算的部分工程款中按期扣除。(双方协商:分次扣除)

  (二)乙方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材料进场。负责属下施工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劳动木材运输合同、等事项。采伐、集材等方式及工具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和自备。

  2、对照小班采伐证内容、范围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并标记伐木顺序和作业小班总的树倒方向、集材方式、小型集材道及路边的归楞地点及临时堆场。

  3、负责采伐人员具体的日常施工安排及相关事宜。

  4、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3天(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5天后达到每日50吨以上的产材量(可延期天数除外)。

  5、乙方的生产施工务必按采伐证、施工木材运输合同规定的采伐范围、标准进行采伐。

  6、乙方在采伐时应做到边采伐、边打枝制材、边集材归堆;上午采伐集材下午装车,尽量做到当天采伐当天运输当天过磅,原则上林地不留木材过夜。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标准和小班摸查情况自行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施工。组织工人时应根据运输及当天林地不留木材等特点进行分组分片,安排当天工人施工。承担因施工组织不当所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及因此延误工程造成甲方的损失。

  8、生产施工必须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清理后伐区验收时林地没有可利用桉树木材及活立木,伐根高不超过标准,未达标准的按本木材运输合同规定予以赔偿。

  9、木材须根据实际地形及通道状况堆放,所有已采伐木材尽快归集到林地内临时堆场按标准分类堆放,以便于装车运输。

  10、承担伐区内管理不善的部分责任。

  11、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施工人员要养成喊山的习惯。非工作人员特别是当地村民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工地捡拾采伐剩余物。如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及其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担施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作业不慎损坏到林地周边的房屋、作物、林果、竹木、墓碑、神位、架电线、光缆、引水管(渠)或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中的失误而引发山火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山上施工的相关防火制度。

  14、有高、低压电线通过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业,严格控制好树的倒向,若乙方违章作业,承担所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

  15、乙方有责任管理已方人员不参与偷盗所采伐木材,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6、不得将工程转包或中途退出,否则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20xx年月日前进场,工期为天(本木材运输合同按自然天数计算)。完成时间为20xx年月日前。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现场验证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各自承担己方因此引起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调整本木材运输合同项下林地经营计划,延长工期采运工程。

  2、因村民阻碍或主道路不通等外部原因而使木材暂时无法运输而影响进度,伐区林道维修或桥梁、公路修筑等问题引起不能及时或延缓通车运送原木。

  3、甲方未能按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雨季、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技术标准

  甲方对该项林木采伐工程施工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特别强调下列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这些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及林业部门的监督与验收。

  1、造材规格:砍伐、打枝、造材与集材时应采用必要措施确保木材不劈裂、破裂和损坏,确保木材的使用价值不降低。按甲方规定的造材 ,进行分类归堆,以便装车运输堆放、过磅计量、结算工程款。

  (规格造材:实际小头去皮直径≥( 6 )厘米,弯曲度<1%的,造2.0米长材, 非规格材:()<D<( )厘米,弯曲材、小木段、枝叉材)

  2、原木装运前甲方现场检验人员会同乙方办理检验出货手续,并填写相关单据。

  第五条 设计施工与变更

  (一)采伐图纸经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交底后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施工中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采伐标准、采伐范围等,应提前通知乙方,因此如需增加施工时间的,经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时间:伐倒木材要求在当天集材到林区公路旁能堆放木材的位置,并且原则上当天装运交货,因故其它原因,必须在48小时内装运交货(雨天、台风、修建道路、调运车辆维修等意外情况不能正常运输除外)。

  (二)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安排,规格材非规格材直接装车后在林地交货。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队自查 填质量检查验收报告表 甲方现场施工员及工区加具意见 甲方采伐部接到要求验收的报告后五日内安排正式验收 填验收结果报告表 。

  (二)验收检查及自查项目如下:

  1.伐桩高度检查:

  ⑴ 抽查面积:按小班面积的1%抽查,分别设“带状标准地”尽量涵盖林地的上中下部,调查其总伐桩株数,检查不合格(伐桩超高、树头破裂、抽心)所占百分比。每个抽查点随机检查半亩面积(比如亩植148株抽查74个伐根,亩植111株抽查55个伐根)。

  ⑵ 合格达标确定:按百分率≥95%(合格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下同)者为合格;<95%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按违约条款执行。

  2、林地检查:林地采伐剩余物没有覆盖在伐根上,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返工。

  3、伐倒木、活立木清查:

  ⑴ 集材质量检查:

  清山检查,为了不造成浪费木材,采伐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当乙方完成采伐作业时,乙方首先进行自查,然后向甲方申请质量检查验收。

  自查内容:

  ① 有、无遗漏伐倒木材及活立木;

  ② 查有、无可利用的尾(树梢)材、木段等。

  ⑵ 检查及处理办法:

  ① 检查验收方法:由甲方委派技术人员、同乙方负责人一起实行林地巡查,以小班为单位,按自查内容把林地内所有残留桉树木材进行清理归堆。

  ②处理办法:清查出来的木材进行归堆计量后,按小班清查出木材的数量值,以2倍工程款的金额赔偿,

  第八条 返工及其责任

  甲方对施工时或质量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即时返工及整改,因返工超过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款结算价、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双方按下列完工期限确定结算价:

  1、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含顺延期限)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作为准时完成者,甲方按基本价结算所有工程款。

  2、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甲方按基本价的100%结算工程款。

  3、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未完成的,或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参与偷运所采伐木材被抓获的,双方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本木材运输合同无条件自行解除,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即为结算工程款,如有未付工程款甲方无须支付给乙方,且作为乙方违约金不以退还,剩余活立木及林地已采伐木材由甲方无偿收回后根据具体情况交由第三方继续完成采运工作,乙方不就此产生任何异议。

  4、乙方采伐的木材数量在交货量达到300吨以上,甲方根据已采运木材数量按基本价支付应付工程款的85%,木材运输合同项下采伐小班均验收通过后5日内按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木材运输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赔偿甲方。

  1、乙方没有按时在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进场施工;

  2、乙方不能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约三天后达到约定的日出材量(以磅码单、检尺码单为准);

  3、乙方逾期完工20天以上(顺延天数除外)。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条款验收,对未达到技术标准及违反约定的除按前述约定处理外,下列情况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乙方以违约保证金额赔偿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后乙方另行赔付。

  1、在林地进行规格材检验时,质量合格率≥95%为合格;若造材质量低于合格以下的,,则扣除该车30%的工程价款【计算方法为:(95%-合格率)×100×本车木材数量×工程款单价×30%】。

  2、对于采伐人员,凡是不听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伐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指挥的,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采伐的,在采伐、集材、归楞、清理中损坏桉树萌芽木较多的,木材任由无关人员检拾不制止、不报告的。

  3、乙方及其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不听劝告的',可根据情节按本木材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1(采伐施工安全木材运输合同)赔偿。

  (四)、如有乙方或乙方所聘用人员参与偷运甲方木材,除由当地森林公安予以处理外,木材运输合同可无条件自行解除,解除时除前述约定外,甲方另向乙方追诉所偷盗木材价款的四倍赔偿。

  (五)、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附则

  甲方:乙方:

  时间:xx年x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3

  发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及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事宜,依法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运货物、起止地点及运输服务内容

  1.1货物:

  1.2货物起运地点:

  1.3货物的卸货点:

  1.4货物承运时间及承运数量:

  14.1承运时间:

  14.2承运数量: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保证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甲方应确保所托运产品对乙方罐车罐体无腐蚀,如有腐蚀,甲方需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2.2向乙方提供准确的货物材料数据安全表(MSDS),以及数量、体积、重量以及送货地点、电话、联系人等资料。

  2.3货物需按照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

  2.4负责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适当的运作指导和培训。

  2.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安排装卸货物。

  2.6因甲方原因(或收货方)造成乙方车辆滞留,甲方应付相关滞留费用(1200元/天)。

  2.7甲方在装货前应对乙方的车辆进行安全性检查,以符合甲方标准,检查后(经乙方确认产品包装)在运输途中产品外包装未损坏,产品出现质量、重量问题,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及其承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2乙方按甲方合同要求准时提货、运送货物、并保证在途货物的安全,直到货物完整送达签收,并将签收的相关单据交回给甲方为止。

  3.3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车况良好、并配有防火、防雨、防盗等安全设施。

  3.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刻报告甲方,并按照甲方人员的要求进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可同时向国家相关部门寻求解决,擅自处理异常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6乙方必须将承运的货物按时、完整、准确地送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如发生未经甲方通知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卸货,甲方将拒付运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7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收货方)装卸货,并确保在途货物的安全,槽罐车运输货物的合理损耗为3%。

  3.8货物运输为门到门服务。

  第四条:运价及结算方式:

  4.1运价:

  4.2运费支付方式:

  4.3结算方式: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如甲方迟延付款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5.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5.3乙方自与甲方交接货物起,至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合同一方不为国家政策变化战争、禁运、进出口限额、罢工、地震、洪水、台风之类自然灾害等引起的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合同有效期内,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和本合约约定解约事件,双方不得终止合同。

  8.3如国家正式实施燃油税,双方应按约定的方式进行调价。

  第九条:纠纷及其诉讼

  9.1如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空运进口货物国内陆运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乙方应提供其运输工具的车牌号码,司机的驾驶证的复印件等给甲方。

  乙方应及时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去提货。并于提货前和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做好衔接工作,以免造成延误。

  乙方应专人,专车运输甲方的货物,不得和其他的货物混装。如与其他货物混装,造成甲方货物的损坏,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货物的延迟到达目的地,乙方也应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司机应自从提货时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手机应保持开机状态。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和甲方相关人员联系,汇报运输情况(例如行程,车况,及第二天的行程安排等)

  货物保险

  (一) 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委托的货物进行保险。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出具委托书,并承担保险费用。

  货物交接

  乙方从航空公司提货时若发现货物情况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意见采取处理措施,必要时协助甲方办理商检事宜,以便甲方索赔。

  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货物运到后,乙方应会同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信息通报

  乙方应在货物快到达目的地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也必须和甲方商量再做出决定。

  费用及结算

  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费。

  责任与索赔

  由于乙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破损、货差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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