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时间:2021-08-29 23:27:31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运输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运输合同模板集合7篇

运输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公安部关于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为搞活市场经济,促进甲、乙双方共同发展,现甲方将其危险化学品交由乙方承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必须为合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产、存、销企业。

  第二条、乙方必须为合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

  第三条、运输物品:甲方应提供包括所运货物的确切数量、特性、应急措施、时间、送货地址等在内的运输计划表,并于起运前交付乙方。

  第四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品名: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五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六条、

  包装要求: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相应标准包装货物,同时,甲方的运输包装应具有质监部门提供的质检合格报告。没有统一标准的,应遵循确保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运输计划表制定运输方案,组织、安排业务素质较强的驾、押人员及状况良好、手续齐备的车辆为甲方服务。

  2、根据甲方提供的运输计划表按时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并做好交付验收手续。

  第八条、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乙方不负责货物的装卸,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装卸时,应按照装卸各地实际情况支付装卸费用给乙方。

  运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运费标准: 元/吨,合计:人民币 元。

  第十条、结算依据:运费结算以道路危险货物运单结算联为准(甲、乙双方及收货人签字生效)。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甲方应在每趟次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以汇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第十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把货物运送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计划表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遵守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计划表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3、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甲方,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乙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乙方的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运价的 %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由于隐瞒或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至货物摔损、车辆倾翻、人员伤亡等其他事故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生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运送危险货物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所运货物的危险特性和应急措施,并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偿付。

  乙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乙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 元。

  2、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偿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1、友好协商;

  2、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有效期从签订日起至 年 日。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报送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化学危险品运输合同2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甲方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货物信息及承运时间

  车牌号: 司机电话: 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 二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所运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的产品特征的准确信息,并向乙方说明采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 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将货物安全送达交付地点,如变更交货地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并承担因此变更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3、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泄漏甲方商业信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三、双方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卸货而对乙方造成压车经济损失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在货物运输途中应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证货物无泄漏,无污染。货物数量以磅单为准,(装货、卸货均需过磅)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标准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装货当天货物价格在运费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运送货物到达客户,逾期造成甲方产生经济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装卸货物过程中造成事故,在运输途中出现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失而给甲方收货客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运费结算

  货物运输完毕,甲方按实际到货数量为乙方结算运费,乙方应及时给甲方提供账户信息,缷货打款。

  五、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约定。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理委托人: 代理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化学危险品运输合同3

  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 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 。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 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x〕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3.3.2.1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3.3.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3.3.2.3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3.3.2.4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5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3.3.2.6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3.3.2.7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5启运时间:

  4.到达与验收

  4.1托运物目的地:

  4.2到达时间:

  4.3收货人:

  4.4联系人:

  4.5联系方式:

  4.6卸货时间:

  4.7卸货方法:

  4.8货到时应立即查验托运物数量,对数量的异议应在查验后当场提出;并在货到时当场提取样本,以作为托运物的质量依据。验收方法:

  4.8.1 由 方负责卸载,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4.8.2根据交付启运时的包装及计量方法,验收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4.8.2.1整装货物计件验收;

  4.8.2.2散装固态货物过磅验收;

  4.8.2.3未加铅封的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验收;

  4.8.2.4未加铅封的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验收;

  4.8.2.5集装箱及施封货物凭封志验收。

  4.8.3质量验收: 。

  4.8.4数量、质量、压力及封志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9由 方负责卸货,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5.运输要求

  5.1资质

  5.1.1乙方除应具备货物运输的经营性证照外,还必须具备《危险品准运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

  5.1.2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2车辆配备

  5.2.1乙方配备 车辆(型号) 辆,车号为 。

  5.2.2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5.2.3承担运输任务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5.2.4承载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2.5所有承担运输车辆都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2.6其他:

  5.3司乘人员配备

  5.3.1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所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掌握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4运输路线

  5.4.1乙方应按如下路线承担运输任务: 。

  5.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5.4.3运输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依法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5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货损情况,合理损耗定在 %内。

  5.6其他约定:

  6. 托运货物风险承担:

  6.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6.2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验收后转移至甲方。

  6.3其他约定:

  7.价款及支付

  7.1价款:

  7.2支付,选择下列第 方式:

  7.2.1一次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3其他: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向乙方说明托运物的品名、数量、特性、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危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向乙方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2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8.3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8.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配备车辆及司乘人员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

  8.5乙方将托运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

  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6不得将属危险化学品的托运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8.7其他约定:

  9.乙方的权利义务

  9.1按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9.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指定区域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9.3押运人员应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对超装、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9.4为其驾驶、装卸和押运人员投保人身伤害责任险,为托运货物和第三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9.5甲方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乙方不得留置托运物。

  9.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承运。

  9.7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9.8按合同约定收取运输费用。

  9.9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托运物的,乙方可以提存托运物。

  9.10其他约定: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接收托运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将托运物错运到货地或错交收货人的,应将托运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托运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或者数额执行;双方不能就标准或数额达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托运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0.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托运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8其他约定: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2.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车且拒不调换或拒不整改的;

  11.2.3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且逾期 日仍未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并交付收货人的;

  11.2.4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1.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3.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3.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的;

  11.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其他约定: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4托运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甲方可以要求返还。

  13.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3.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14.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5.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 双方一致同意就运输安全等事项将甲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化学危险品运输合同最新3篇

运输合同 篇2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的家具装饰材料需以零担或整车方式发全国各地,乙方是从事汽车货物运输公司。双方结合实际,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货物的种类、名称、性质

  甲方主要生产家具装饰材料,需要运输材料以板材和部件为主,其货物性质属于普通材料,不需要特殊包装,不属于“三危”物品。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派员到甲方查看货物及包装,认为可以装运。今后每批货物装运前,乙方除应按甲方的发货单上数量清点外,还应对包装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进行验收,如果发现不符合运输要求,应时提出,甲方应及时更正。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长期、不定时的运输合同。期限暂定一年,即二oo五年二月 日至二oo六年二月 日,合同期间双方合作较好,可在期满前一个另签订合同,继续合作。

  甲方每次发货时,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如货物重量到达二吨时,甲方派车到甲方厂内装货,否则,甲方派车运到乙方指定地点装货。货物交给乙方前的装运费,由甲方承担。

  合同期间,甲方必须将自己的货物运输全部交给乙方运输,乙方必须保证提供优质、高效和中等单价的服务。

  乙方除自己直接运输外,可以转由其它运输单位运输,也可采用铁路、水路运输方式,但乙方应对甲方和收货人负责,不因其它运输人的责任而减少或免除责任。

  三、货物发往地、运价及到货时间

  序号 发 往 地 货运单价(元/kg) 到达时间(天) 备 注

  1 福州、晋江、厦门、漳州

  2 广州、深圳、佛山、东莞 6

  3 台州、温岭、杭州、温州 6

  4 常州、上海、无锡 0.75

  5 沈阳、大连 0.8

  6 兰州、银川、西宁、包头 6

  7 武汉、荆州 0.60

  8 邯郸、太原、青岛、 0.65

  9 南昌、郑州、株州 0.65

  10 长沙、常德、合肥 0.6

  11 西安、云南 0.60

  12 南宁、桂林 0.70

  13 北京、石家庄 0.65

  14 乌鲁木齐 1.10 9

  1、上列单价是乙方提供的'运输费用的单价。乙方必须保证此表单价是XX市五城区内的中等单价。今后如遇单价调整,乙方应提前局面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收集到本市的两个以上同距离的零担运价高于上表单价的10%以上时,可以提出调整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乙方提出两以上同等距离零担运价证明上列表运价的正确。双方可根据双方提供的运价之平均数协商运输单价。如达不成协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上表上“发往地”以指的行政区划。甲方的指定的收货地点在表内标明的地点的行政区划内,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均不再增加运费;如果收货地点不在表内所标明的地点,参照表内的最近地点协商运费单价,也可参照最近地的公里数单价乘以实际运输公里,计算运费。

  3、上表内的运输费单价,包括过路过桥费以及运输过程中停车费等全部费用。到达目的地的下车费由收货人承担。

  4、到达时间天,是指甲方将货交给乙方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的期限。此期限已充分估计了乙方运输过程的各种情况。

  5、运输费乙方在交付货物时,直接向收货人收取。

  四、收货人及目的地

  乙方每次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根据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填写《运单》,并标明货物价值。乙方《运单》上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应将货物交给乙方时,还应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结帐联和随货同行交给乙方。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除将《发货单》或《提货单》的随货同行联交给收货人外,《发货单》或《提货单》的会计联和结帐联应交由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给甲方。收货人是个人时,应附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货人是单位时,应附单位的介绍信。实际收货人不是《发货单》或《提货单》本人时,实际收货人应持收货人的委托书,并附收货人与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货人不符合上款之条件时,乙方的工作人员应与甲方联系如何处理。甲方应及时与收货人联系。此期间超过8小时的,除不计算乙方逾期交货外,收货人或甲方按本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与收货人未在三日内协商好收货事宜,或根据甲方指意,可将货物运回。由甲方按单程运费的1.5倍支付运费。乙方未按本条规定交结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按《发货单》或《提货单》所标明的价值及其它相关费用全额赔偿。

  五、货物保价及保险

  本合同之运输均为保价运输,所保货物之价值为甲方《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所记明的价值。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由乙方缴纳。

  六、货物安全及赔偿

  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凡发生在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损坏按下列方式处理:

  1、收货人在收货时,应当即对货物数量按照甲方的《发货单》或《提货单》上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果发现货物灭失、短少或损坏,乙方应按照《货运规则》填写《货运事故记录》(一式叁份),由收货人签字,并交给收货人一份。

  2、货物灭失、短少,按甲方在《发货单》或《提货单》所记明的价值,并减出灭失、短少部份的运输进行赔偿;货物损坏,按损失的程度和可利用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货物灭失、损坏之索偿权,一般由收货人行使。在收货人不行使的情况下,由甲方行使。乙方在接到索赔人的《赔偿请求书》后的十日内,应提出赔偿方案。乙方未提出赔偿方案,视为同意索赔人提出的赔偿请求,并应在二十天内作出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收货人逾期支付运费或逾期提货,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并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乙方逾期运到和逾期赔偿,按日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上述之违约,应以违约责任的本金为限。逾期运到是因为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战争造成的,免除承运人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根据便于诉讼和惩罚违约的原则,任何一方起诉,均可选择原告经营所在地或被告经营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双方为履行本合同之通知行为按以下方式处理:对于能及时履行,按本合同记明的电话通知对方;不能及时履行的,按本合同记明的地址用特快专递方法通知对方,也可采取本合同记明的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对方。

  3、双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托运人(甲方)

  托运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运输车简称乙方)身份证及地址:

  由甲方负责施工的蛮耗至金平至金水河口岸二级公路2合同段沙衣坡段二工区路基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增加运输车辆,经乙方察看施工现场,熟悉了施工场地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运输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钢材转运约5000吨,蛮耗至工地现场。

  二、运输单价:

  钢材运输85元/吨,含车辆保养、维修、轮胎更换、人工工资、利润等。

  三、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协调项目部的关系。

  2、乙方必须完备车辆运输及安全等方面的手续,确保运输安全和人生安全,运输过程和进出场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违章违规、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增强安全意识,及时保养车辆,“病车”不能工作,不能疲劳驾车。

  4、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需要,自行组织车辆满足甲方材料进度要求,如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增加车辆。如乙方阻扰或人为制造矛盾,甲方可以拒付任何款项,且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5、为了保证整个项目的进度或发生紧急情况,需要调用乙方的车辆,乙方无条件服从,费用另外协商。

  6、运输钢材时,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不能推诿。

  7、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四、付款方式:

  每两个月的运输款结清一次。

  五、违约处罚约定:

  1、本协议未定事项协商解决,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

  为促进运输及对外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甲,乙双方就有关海运出口,出口订舱,报关,运输,财务等方面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同协议:

  一、委托

  乙方委托甲方于中国XXXXXXXXX地区办理国际货物出口运输服务。

  二、责任与范围

  2.1 乙方负责提供货源,并将货物交予甲方安排出运。

  2.2乙方订舱时,应提供相关出口报关文件,依据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及国家规定之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

  2.3订舱时,乙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甲方正确之海运托单,托运单应明确标明乙方开发票客户名称。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中英文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如果托运单内容未注明事宜,由此引起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负责承办乙方所委托之出口包括:出口订舱,报关,报验,装箱,发单及文件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装期出运,并及时告知乙方中转港信息及目的港情况。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天内甲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乙方,甲方对已签收的乙方单证文件负有责任,不得遗失。另外,甲方有权暂扣乙方单证直至乙方按时结清各项应付费用。

  2.5乙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尸体,骨灰和活动物之运输。如果乙方违反本规定,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

  2.6 订舱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操作确认,若货物已进港或已离港,甲方有权拒绝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体积,重量,件数不符,甲方有责任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乙方,并与乙方书面确认通知,乙方亦得及时与甲方书面确认上述更改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所委托的货物正常出运。

  2.8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乙方付款暂以甲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抵达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确认体积,重量为准,采多退少补的方式确定运费。或者乙方可到甲方仓库复核,如果甲方错误,乙方来回合理车费甲方承担(限XXXXXXXXX元人民币内),为了减少在甲方仓库问题上争议,甲方双方遵守如下规定:

  (1)乙方的货物根据甲方提供有进仓编号的进仓通知书进甲方仓库(进仓通知书上乙方有义务填写相应内容),甲方仓库有责任根据托运单,进仓通知书核对进仓库件数,包装情况,麦头等,主动出具仓库收货回执。乙方有义务让相关人员送货到甲方仓库,如果乙方送货是司机,应视司机是全权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当场丈量尺寸,甲方有义务按乙方要求工作。争议比较大的情况如布匹,捆扎,草包,和不规则外包装甲乙双方应在送货时及时丈量,双方就地确认。

  (2)乙方送货如是多笔货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仓库,乙方提供进仓通知书,表面实际麦头资料和件数包装资料,规格等要求甲方分货,如果一切分货资料正确,人为错误,后果甲方承担。

  2.9 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证合理收费,除正常目的港费用及手续费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责任代乙方索问超收差额。

  2.10甲方于每月初将上个月乙方欠费清单传交乙方。乙方需于三个工作日予以确认,如有疑义即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改要求,如无疑义最迟应于收到甲方运费清单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付清运费。运价生效日期以开航日期为准。

  三、结算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费用,并签发提单。

  3.1 海洋运费以美元结算。如以人民币结算,汇率暂以:1美元=XXXXXXXXX人民币。

  3.2 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发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负有支付的义务。

  3.3 乙方对于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应在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以协议的约定方式支付,不能随意扣减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准时付费,乙方除承担所欠费用每天万分之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有权在海外暂扣货物及国内暂扣乙方所有单证(包括提单,外汇核销单,退税报关单等),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目的港及装货港之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协议终止

  4.1 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确认通知对方财务部,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后本协议才能自动终止。

  4.2 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原协议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五、协议更改

  本协议可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内容,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依签字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补充内容双方未经签字确认前仍按原协议内容执行。

  六、法律与仲裁

  6.1 本协议不适用于个人,只使适用于公司。

  6.2 甲方,乙方协议签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关职位人士签字为凭。

  6.3 本协议所有规定事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管辖。

  6.4 协议双方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应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效以法定程序照章办理。

  七、协议生效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应结清所有甲方签约前已发生之费用,本协议方可执行。

  7.2 本协议之有效期自签订日期起,以XXXXXXXXX年为限,协议期满之前,甲乙双方如未接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一年。

  7.3 本协议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并遵守执行。

  7.4 一切附加协议,和本协议同样有效约束双方,否则视为违约,并且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特别声明

  8.1甲方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品,半危险品货物的订舱,如乙方有危险品或半危险品货物要委托出运,须提前和事先书面和电话通知甲方。如若违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8.2 乙方的参展或紧急货物要求出运时,应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航期后再行安排订舱装运,否则甲方不承担延误运输之责任。

  8.3货物出运后,乙方要求退运,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转港更改运输方式的,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及有关费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预结算费用前,甲方有权暂停执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间所产生之额外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4乙方目的港收货人,经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如逾期未提货,目的港产生之额外费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货人全部自行承担。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货人放弃货物,则由乙方承担目的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九、本协议于是XXXXXXXXX年XXXXXXXXX月XXXXXXXXX日于XXXXXXXXX签订。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 代表(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车号:

  为了加快公路建设进度,确保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建立沥青混凝土运输劳务关系,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运输提供相关条件并及时解答乙方的各种咨询。

  二、乙方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到我处过磅室报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未经甲方同意许可,不得无故缺席或参加其它运输,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运输,本协议自动解除。

  三、乙方每天报到后需对车辆进行检查,必须保证车辆的车况完好。如车辆故障需停驶检修,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

  四、运输车辆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扫干净,车厢板上涂一薄层油水(1:3)混合液,以防止混合料粘结车厢,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五、从拌合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多次挪动车辆位置,平衡装料,减少混合料离析、洒落。

  六、运料车至现场后,应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将混合料卸入摊铺机时,应将料车平稳地倒在摊铺机料斗中间,距摊铺机约10c左右时停下、卸料,严禁料车撞击摊铺机。

  七、乙方应对车辆及时检修保养。若在运输途中发生故障维修时间超过2小时造成摊铺材料报废,乙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沥青混凝土材料400元吨)。

  八、乙方应加强对沥青混凝土运输途中的保护,自备蓬布等覆盖设备用于对材料的保温、防雨,遇有恶劣天气情况及时覆盖。

  九、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所承运的沥青混凝土缺失、泄露或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照400元吨价格赔偿甲方。

  十、乙方在运输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严守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若乙方车辆出现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甲方根据工作和车辆运输情况,可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时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

  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溢短装: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

  (2)数量____

  (3)单价____

  (4)金额____

  合计____

  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 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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