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4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效的避免或解决利益纠纷。可是拟合同的时候总难免遇到问题,我们该如何是好呢?下面是关于用工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用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劳动协议,望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锅炉房锅炉工岗位工作,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及要求:主要负责甲方锅炉的操作使用司炉及维修等工作,保证24小时工作正常运行。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采暖锅炉的司炉和水处理工作。
2.严格执行锅炉房操作程序,保证工作质量。
4.严格执行宾馆规定的供水时间,服从宾馆管理人员的安排。在锅炉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到回水温度大于65度。
5.在司炉好的同时,经常观察各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决不能影响正常供水。
6.牢固树立节约意识。爱护劳动工具。发现浪费现象,给予经济处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安排调配。
2、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元,因岗位位置特殊假期间不享受带薪休假之规定,有事有病请假时,按乙方每天的日工资扣除。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3、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宾馆的各项规定。
4、乙方因病或因违反操作规程致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严格执行锅炉施炉操作方法和制度。因操作不当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必须保证整栋楼的供应热水。若未能按时供应热水,冻伤冻裂管道由锅炉工本人承担。
7、锅炉工必须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若因本人身体疾病未能完成供应任务和发生其他事务,由锅炉工本人承担。
8、放水工作由锅炉工承担。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工作。做到有事请假或调班,不能因私事影响工作。
3.有关劳保用品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终止与奖罚
1.因乙方违反操作程序工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发生安全事故,合同终止,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2.因乙方违反操作程序,工作态度不严谨等原因造成的自身伤害,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3.因乙方玩忽职守,造成供暖效果不好,客户不满意,经甲方确认一次,罚该司炉工班组50元。
4.空岗(应24小时有人值班)或迟到、早退、无故脱岗误工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发现违章作业一次或未经允许随便找外人顶替一次,罚款50元。
6.乙方工作认真,表现良好,期间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宾馆会酌情给予奖励。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书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字、手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 (签字、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用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方: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
一、砖厂组成人员
1、砖厂生产厂长:
2、下料工:
3、搅拌工:
4、砖机操作工:
5、叉车司机:
6、搬砖工:
7、养护工:
8、运输司机:
9、打包工:
第三条:劳动报酬
一、工资发放的形式采取按_____发放办法,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_______日。
二、砖厂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
(一)工资数额
1、砖厂生产厂长:
2、下料工:
3、搅拌工:
4、砖机操作工:
5、叉车司机:
6、搬砖工
7、养护工
8、运输司机
9、打包工
(二)工资统计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进行本
月工资的统计计算。计算工资依据是各工种的记工单。生产结束的月份的工资应在生产结束当日进行统计。
(三)工资发放时间和方法:工人工资发放,发放时间于统计后的下月____日。工人已得工
资以在会计处领取工资时的签字为准。
第四条:劳动争议处理和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
用工合同 篇4
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年 月 日生效,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如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月工资元(大写: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具体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款中,已包含劳动部门所规定的一切保险及相关一切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有偷拿酒店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二)严重失职、徇私作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
(四)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权扣发当月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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