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协议书

时间:2023-01-07 13:20:5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抵押贷款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抵押贷款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押贷款协议书

抵押贷款协议书1

  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___(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

  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

  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

  %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20xx年12月xx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为此,乙方申请贷款,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全部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抵押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双方约定的贷款金额。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日期)至(日期)。总计:年。在到期日付清。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登记号)的自有房屋抵押,并向乙方提供担保,本协议约定的抵押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即办理该房屋的其他权利证明)。

  抵押权设定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付全部贷款。

  第四条抵押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代理费由甲方承担..抵押登记完成后,房屋所有权及他项权利证书由乙方接受..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被担保财产的保管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第六条借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

  第八,抵押期限自生效日起至竣工日止。

  第九条如甲方在本合同到期前后还清贷款,乙方应向甲方办理抵押注销登记,不得刁难或故意拖延。

  第十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财产..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贷款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以抵偿贷款本息。如有不足,乙方仍有权向甲方索赔,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本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应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3

  甲方:xx县土地开发中心。住所地:xx县城为民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王xx,经理。

  乙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xx民,主任。

  甲方于xxxx年x月xxx日向乙方申请借款100万元,并以自己享有合法处分权的位于xx县城迎宾大道中段南侧的xx县新世纪广场房地产一处提供抵押。为妥善处理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出售、变卖、出租等,必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在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处置的,由甲方与相对人签订相关合同,并依法承担税费。

  三、合同价款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收取,收取款项后,甲方向合同相对人出具收款凭证。

  四、符合上述条件后,甲方需要为合同相对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应当出具同意产权分割转移的书面证明。

  五、甲方在乙方开立一般帐户,处置抵押房地产取得的价款全部转入该帐户。

  六、帐户资金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由乙方进行专户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七、转入帐户的全部资金为1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之前,该帐户乙方不予办理销户手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帐户资金转入甲方其他帐户。

  八、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作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单位xx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乙方主管单位xx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甲方xx县土地开发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xx年x月xxx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就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一案发生纠纷,甲方拟向_________提起诉讼和/或仲裁(下称“该案件”),并需聘请律师代理,为此甲乙双方就甲方聘请乙方代理诉讼和/或仲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此就甲方与_________的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书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其律师担任该案件诉讼和/或仲裁及执行的代理人,但有关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或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等事项,必须经甲方对乙方另外出具书面的特别授权。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条中所作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和/或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有关该案件的诉讼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就乙方代理该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四条规定金额的律师费,此外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另由甲方据实支付。上述实际开销包括乙方发生的与该案相关的电话费、传真费、复印费、中国国内的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杂费,但乙方律师往返新加坡与甲方讨论案情收集证据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根据上述第三条之规定所应支付的律师费及实际开销应按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

  4.1首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4.2第二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该诉讼的第一审诉讼审结(包括由第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调解书)后,或者在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3第三期律师费为_________美元,应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件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并得到法院立案后立即支付给乙方。

  4.4第四期律师费为甲方在该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请人偿还之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该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被履行或被执行完毕后,或者在甲方以债转股、债务抵销、抵押物或其他财产折价受让、用其他抵押物或担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类似方式完成了该案件请求金额的债务重组或全部或部分受偿后,甲方应立即将该第四期律师费支付给乙方。

  4.5乙方就代理该案件所发生的实际开销,应由甲方随时凭乙方的要求补偿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付至乙方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时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协议书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为建立良好的双方合作关系,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在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友善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一条双方合作原则

  1、各方同意秉持优势互补、自愿共赢、权责一致、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并同意尽量为其他方提供便利、以最大限度地诚意与其他方开展合作。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政策及金融机构

  、监管部门、当地政府的相关规章制度、政策和规范,合法地开展业务合作。

  第二条业务合作范围

  1、信息贷款服务合作

  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乙方向甲方推荐房地产抵押贷款客户或其它符合甲方业务要求的客户,甲方则根据自身风控要求,筛选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源,并对通过风控要求的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收集的客户房产资料、传递资料等本协议约定的与房产抵押贷款业务有关的服务,包含并不仅限于:客户筛选、材料初审、复审、抵押登记、贷后管理等。

  2、市场拓展合作

  甲、乙双方将利用遍布各地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公司、分公司,加强合作,共同拓展市场,在双方协议的城市开展服务。

  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任何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一方如需在其宣传材料、名片、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中使用对方的名义,须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寻找、筛选、匹配出资人。

  (二)受出资人委托,甲方对借款人进行风控信审把关、相关资料收集、相关协议签署指导等;

  (三)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客户,在符合甲方贷款条件的前提下,甲方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及其它服务,具体贷款条件、成数、年限和额度等由甲方或甲方经办机构根据自身的风控要求,对每个借款人的具体情况审核评定;

  (四)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个人资料秘密,不得泄露乙方业务资料和客户个人资料。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寻找、筛选、匹配借款人;

  (二)筛选借款人、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协助相关协议签署指导等;

  (三)乙方对其向甲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给甲方及其推荐的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因此给受损害方造成的损失。

  (四)向借款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五)不得超越合作协议范围以甲方名义向客户作出承诺;

  (六)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的个人资料秘密,不得泄露甲方业务资料和客户个人资料;

  (七)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严格遵照本协议的约定;

  (八)乙方向甲方推荐的业务,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收取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共同开展业务活动、授权行为或其他任何渠道、方式获知对方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均须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超出本协议的合作事项使用前述信息,否则被泄露信息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协议解除、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继续有效。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补充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以书面附件形式解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协议的解除、终止

  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前解除。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协议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一)协议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的',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1)乙方提供虚假的房屋产权文件、抵押登记文件、卖方收款回执等资料的;

  (2)乙方串通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出资人资金的;

  (3)乙方裁留、挪用借款人贷款资金的;

  (4)乙方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

  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在合作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

  2、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内容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其他条款内容仍然对各方具有约束效力。

  3、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适用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有意合作,经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或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6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协议。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_壹辆,排量:_______,颜色: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清点: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1、本协议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时间:签立时间:签立

抵押贷款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借款期限:自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乙方如需用钱,甲方应将及时清还。

  第二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倍执行。

  1、还款方式的选择:利息按月结清,每月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结清。

  2、甲方在清偿借款之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第三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四条: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合同止。

  第五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时,乙方应协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届满不清偿,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处分权。

  第六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方式处分该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则有权处置抵押物,甲方无权干涉。

  第七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则甲方承诺自愿放弃该抵押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而且甲方还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该抵押物的过户登记。

  第九条: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登记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黄金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价值_________万元的黄金共_______千克。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抵押黄金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黄金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黄金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黄金。

  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黄金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9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银行贷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

  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地址____,(营业执照)____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项解决:(1)向____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押登记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县土地开发中心。住所地:________县城为民路中段路东。

  法定代表人王_______,经理。

  乙方_______县_______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____县____镇____村。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民,主任。

  甲方于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乙方申请借款100万元,并以自己享有合法处分权的位于________县城迎宾大道中段南侧的________县新世纪广场房地产一处提供抵押。为妥善处理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出售、变卖、出租等,必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二、在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处置的,由甲方与相对人签订相关合同,并依法承担税费。

  三、合同价款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收取,甲方不得自行收取,收取款项后,甲方向合同相对人出具收款凭证。

  四、符合上述条件后,甲方需要为合同相对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乙方应当出具同意产权分割转移的书面证明。

  五、甲方在乙方开立一般帐户,处置抵押房地产取得的价款全部转入该帐户。

  六、帐户资金用于偿还借款本息,由乙方进行专户管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七、转入帐户的全部资金为1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之前,该帐户乙方不予办理销户手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帐户资金转入甲方其他帐户。

  八、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协议自动解除。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作为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乙方主管单位__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县土地开发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____县__农村信用合作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抵押贷款协议书11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使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 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将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

  2.乙方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甲方欠款及利息的,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经________________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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