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写人写事的作文七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人写事的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1
楠楠送我一对小鹦鹉
鹦鹉在大笼子里,笼子里有一个小巧精致的人工小屋,鹦鹉的头略呈大红,头的后面慢慢变浅,让人看了暖和暖和的。
鹦鹉身披一件金曲大袍,衬着那红红的头,真像久经沙场的大将军!
肉色的小嘴又弯又硬,“叽叽!个了儿叽“,还不时把你咬呢!
肉嘟嘟的小爪子灵活地跳来跳去,看着一双双灵巧的小爪子,我便觉得快乐在手心上跃动。
夜深了,鹦鹉回了自己俩人住的小屋,它们依在一起,称得上是“一对”啊!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2
夜深了,独自伏在案上,回忆在这黑夜里泛起涟漪,像一个说书人用充满淳朴的乡音讲述我和他的故事。我轻轻地闭上眼,聆听这段尘封已久的故事。
他是我的朋友,一身儒雅气息,用他的满腹经纶散发出一种专属味道,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他的存在。我很幸运地成为他的第一任同桌,老师的用意无非是想让我多向人家请教,尤其是数学。在他的世界里,数字是高于生命的;而我却恰恰相反,我唯独对文字才会一往情深。我想这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重要因素。即把彼此当作自己的老师。但我却很反感他所谓的“稳重”。至今记忆犹新的还是我站在教室门口苦苦地等待、呆呆地凝望,看他边收拾边思考的动作,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所以我总会不耐烦地说一句:快点儿。到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最美的时光,也是最后的时光——他要走了。我是那样的天真,在被噩梦惊醒的那一刻,原来我是那个最后的同桌。
朋友临走前,拒绝了我送他的请求,也未曾告诉我离去的原因。我唯一知道的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突然发现老天爷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玩笑,这也成为了我终生的遗憾。第二天,他就要承载着自己新梦想的航班启程了,我忍不住自己的欲望,一个人偷偷地跟了上去。看着远方的他渐渐远离我的视线,我开始对人生有些模糊,不觉掉落了一滴眼泪。
朋友走后,以前还是平淡如常,我又有了新的同桌。现在我还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的那个人,我还会站在教室门口看他迟缓的动作,只是他已经不是那个他了。即使潜意识里明白这一点,我依旧还还会那样做。我只是把涩涩的苦笑取代了呆呆地凝望。这个习惯我坚持了三年。
回忆里斑驳的碎片、凄美的断片在我的脑海里连接成一张短片。那离记载着我满满的幸福。我无时无刻不在感受他的味道,无时无刻不在看到他的身影。有我伫立在门口凝望的眼神,还有离别时那一滴深沉的眼泪……
友情总是淡淡的,细细品味则会有一种甜甜的感觉,融化在心中,让整个心世界都暖暖的。我想把它作为一张珍贵的邮票,希望若干年后。我依旧可以把这份为微微惜别情寄给自己,也送给我的朋友。
那天晚上,在我的梦乡里,我站在教室门口……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3
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起整个人生。——题记
我向上帝请求给我一个支点,并且,这个支点可以撬起整个人生。
上帝笑了笑,说:“这个支点,我早就给你了。”
我郁闷地回到家,将这一切如实告诉父母。他们俩指着我的鼻子,笑着说不要急,会慢慢找到这个属于你人生的支点的。
傍晚来到奶奶家吃饭,一餐终了,各自都要回家了。奶奶站在门边,一手倚着门,在那儿目送着我们回家。奶奶和蔼的脸上写满了不舍,目光中带着一位母亲对儿女的思念,而留给她的是一桌子的碗筷,以及冷清的气氛。我深切地明白,奶奶是舍不得我们走的,但是,她依旧是挥挥手,让我们早点回家。爸爸他们透过车窗让奶奶进去,她才恋恋不舍地转过头。正在车发动那一刹那,我分明看见,奶奶的眼中噙满了泪水。那一回眸,给了做后辈的我们以极大的震撼。这是一个母亲的真爱,这是一个老人对后辈真挚的关怀!
在车上,我脑中不断回放着奶奶略偻的身影,就像一个菜园守望者,淡淡地凝视着自己的蔬菜孩子们。她见证了他们的成长,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们。她不仅仅是一个守护者,同样也是一个宽容而伟大的母亲。当自己的孩子们成长为大人之后,她似乎也明白这些孩子是要单飞,离去的。她让他们独自闯荡,只求孩子们以后可以常回家看看。她似乎就是一个支点,为孩子们撬起人生的`支点。这是怎样一颗宽容的心?
回想起几天前在小区内看到一个父亲带着孩子玩跷跷板的有趣场面。这个父亲自己不玩,而是用手不停地按右边的位置,让那个孩子翘得更高,然后那个孩子就会笑得很灿烂,而那个父亲也就随之傻傻地笑。
这样单纯的场面很常见。我这才明白,父母亲就是我的支点。他们给予了我太多的力量,却宁可让他们自身成为一个并不起眼的支点,使儿女越抬越高,越飞越远。他们将自己生命的全部都赋予了孩子,却不求回报。
因此,我们才会看见,在父母的人生天平上,给予孩子的爱与自己所获得的回报,永远是不平衡的。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4
对于校园相信谁都不陌生,校园记录着我们成长的脚步,也是我们第二个家,这里既有着我们的欢笑,也有我们的悲伤。这里有我们的朋友,也有我们的敌人。在他们的伴随中我们长大了。虽说有时我们会吵架,在这时,我们会很讨厌对方,但一旦分开,还是会有些舍不得,毕竟在一起生活了好几年。
明年就要上六年级了,真的不想上。因为那代表我们将要分离,要向朋友告别,要向老师告别,要向学校告别,要向同学告别,还要向童年告别。现在以上五年级,但一年级好像就在昨天,并没有那么遥远。可是我们已经告别五年了。转眼就要毕业了。在学校里,所谓是酸甜苦辣,还记得那是三年级的一天下午
在我们班组成了一个快乐七姐妹组合,当时我也在里面,过了两个星期就解散了,因为我们组合里有朱越寒的缘故,他的反对只是这个组合解散,这件事让我很难过。在班级里我有两个很要好的朋友,他们是孟欣然和杨一雯。虽说在班级里他们学习很差,但我觉得我们在一起很快乐,我其实很讨厌学习,尤其是语文,但每次语文都站班级第一,平时测验,是我最讨厌的。因为我如果没考第一,有些同学就会对我说,你怎么能没考过某某某。祝愿班级的所有同学能在最后一年生活愉快。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5
过去的一段时间,除了看电视就是写作业,突然,想看一看书,因为我是男生,所以偏爱看那些奇幻小说。我拿着我奶奶给我的100元。在书店里闲逛,我看了看,发现有一本书叫大主宰,我毫不犹豫就把他买,还有一本儿书,名字叫天火大道。
我看了看大主宰,这本书通俗易懂,很是好看,可是,我更喜欢复杂的书,就是天火大道,我就开始了购书生涯。
我用我每周的零花钱100元,买这本书,我可能是太心急了吧,一天能看完一本书,这四本天火大道,两三天就被我解决完了。我突然发现,我是不是有点太着急了,我想给我定一个目标,一天读20页,可是这样根本读的太少了根本不够自己的兴趣。所以我便加大的目标,一天读100页。还要读两遍这样我就能更好的理解。
终于,我把天火大道读完了,对了,刚才说了,这本书通俗易懂,好看。所以我就疯狂的订购这本大主宰。我买两个礼拜之后我买完了。也读完了这时候,我发现我的审美情趣提高了。我以前那看不懂的那本书。狂人日记,我把他翻开开,竟然看懂了,我竟然看懂了,那怎么回事呢?这难道就是我的读书兴趣里的功劳吗?可是读了这些书之后我又按耐不住了。
我去书店的时候发现角落刚好看到神印王座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天火大道的作者,是同一个人写的,我看到这个作者的名字,我就立刻要买这本书。买了两个礼拜之后这么书被我买完了。可是这时妈妈告诉我书要慢慢的品尝,不是买就能爱上这书。
我听了妈妈的话,近期不在购书,而是把这些书重读一遍。
我真是一个小书迷。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6
日子一天天过去,恍若撕去那一张张五彩的日历。在这日历中,每个人身边的家庭琐碎之事是必然有的。
在我家庭中,虽然没有豪华的大房子,但是觉得很幸福、美满。因为这是我的父亲换来的——来之不易。他不是一位懂事长,也不是什么经理,而是一位淳朴、平平凡凡的工作者。我并不为他这些而感到卑微,甚至鄙视他。
炎炎夏日,是何其的炎热。我常常在这个季节食欲不太好,哪怕是美好的东西。记得那次,我只盛了一点点的饭,吃的很少,就放下手中的筷子,我妈知道我又吃不下去了,便叫我咽下去。那次这样说,时常发生这种事她也便说如此。而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总是对母亲大声嚷嚷,也许她从小太宠我了,我又看看父亲的脸色,平平常常,只是低眉顺眼地说道:“吃不下去,就放在那里,但你不能对母亲疾言厉色。”说实在的,等到我一安静的时候,我只会低沉叹气。我也明白自己剩下的那饭不单单是那白白的一些,里头更是父亲的汗水与心血。他与骄阳打交道,可是我时常不会忘记,又常常会记忆犹新——在那酷热的太阳底下,父亲小心翼翼的挪动着步子,右手秉着幼苗,左手擦者汗,等到收割那天吧,我家是最金黄的一片,一定的。
不知何时起我看见父亲的脸上,已刻上了皱纹,尤其是在笑的时候,一条条,我不应该说一条条,应该说一缕缕。当他挽起袖子,黑黝黝的肤色,不是干枯的枝条,也不是腐烂的果实,我看到了蒙络摇缀的参天古木,我与母亲就在他的荫底下,享受着丝丝凉爽的风,体味着的甜,手里捧者幸福与快乐,因为我们都看得到。这时我已不再是那个随意之人。
我又看到了那位力尽不知热,用毕生来支撑起这个家庭的父亲。
写人写事的作文 篇7
“天地间走来了大大的我,噢,大大的我”唉!可别怪我乱改歌词,因为我胖啊!人胖,还会是“小小的我”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胖胖的我当然苦恼啦,于是暗暗下定决心减肥。因而格外关注杂志上诸如“减肥秘诀”之类的文字,先背诵,然后再按照“秘诀”汗流浃背地瞎折腾,可是三天的热度后我就提不起兴趣了。
关于减肥,我还有一段“光荣史”。听说少吃食物可使身材苗条,这使我如获至宝。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我就开始实施伟大的“节食减肥”计划。平时一餐能吃两碗半饭的我,为了使自己变得苗条,强忍着只吃半碗饭,一天下来直饿得头昏脑胀。临睡前,实在熬不过了,冲进厨房里,见着能吃的就往嘴里塞,饥不择食呀!
不过别人都说我胖得“可爱”。每当我听到这句话,心里就暗暗得意,但脸上的表情却是痛苦的。回到家,自然是迫不及待地站在镜子前,看着镜中的我,侧面、正面的自我欣赏个够。瞧,我有着浓浓的眉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一头短发甩来甩去。“嗯,挺漂亮,是不错!”我这样评价着自己。看,我的虚荣心就是这么强!
我自小在四面有山的乡村长大,自然也就少不了东山夏天偷梨子、西山春天采花之类好玩的事。我那时很疯、很野,直到现在我也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长大了,多看了几本书,便迷上了书中那些文静的少女,认为她们很可爱。于是我刻意在言行上模仿她们,想把疯野的自己改造成一个“笑不露齿”的文静少女,所以有事没事就在镜子前研究起来:微笑时嘴唇上弯的程度——只能露出上排牙齿两颗半,这样看起来比较文静。但是,我这个研究成果在应用时,实在难以维持两秒钟。说到得意的地方,我就会笑得东倒西歪,嘴巴张得大大的,发出“哈哈”的怪笑声。唉!我可真是个难以改造的疯丫头!
你甭看我爱笑,就认为我是个快活无比的人。我爱笑,也爱哭。妈妈疼姐姐的时候,我就像受了委屈似的躲在房间里哭。若是看那些比较伤感的文学作品,那眼泪更是如大河决堤。有一回,看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呀!那眼泪就像“三月里的小雨,哗啦啦地下个不停”。
我经常双手托腮想许多事。想多了,难免会有些惆怅和忧郁。每当这时,我就拼命甩甩自己的那头短发,再挤出一个洒脱的微笑。有时心血来潮,还会一个
人跑到山上,拾一块小石子,吓飞栖在树上的小鸟,再得意地打几个响指,或找几个鼻尖下流着两条“黄河”的“忘年交”来一阵热闹的“老鹰抓小鸡”。我倒也挺有“阿Q”精神的。本来嘛,世上没有过不去的河,我干吗整天阴着脸?
我一天天长大,兴趣也一天天变化。惟独不变的兴趣是看书。我对书不只是有兴趣,而且“痴迷”。一本书拿在手里,就不管天昏地暗,直看到眼皮子下沉,才肯阖眼,我就这样像被书灌了“迷魂汤”似的。看书的时候,我最希望有瓜子、花生之类的小吃,美其名曰:“眼福、口福一起饱。”
这就是我——一个从来不唱“小小的我”,爱哭爱笑,忧郁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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