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记事作文

时间:2024-11-09 18:18:19 写人作文 我要投稿

【精华】写人记事作文锦集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写人记事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写人记事作文锦集6篇

写人记事作文 篇1

  从一年级开始,妈妈就要求我每天读国学。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读了《三字经》《论语》《弟子规》《大学》,其中,令我最难忘的是《弟子规》。

  《弟子规》里有许多句子,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句子有两句。一句是“入则孝”里面的“父母呼,应勿缓。”这句话的意思是:爸爸妈妈呼唤我们的时候,我们应该及时回应,不要慢吞吞的很久才回应爸爸妈妈。关于这句话,我想给大家说一个小故事。有一次,我在看电视,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妈妈给我打电话。我想看电视,不想被其他事情打断,就慢慢吞吞地拿起电话手表接电话。可是,电话已经挂断了,当我给妈妈回电话的时候,妈妈把我说了一顿。因为我想看电视,对妈妈的电话爱理不理,便慢吞吞地接电话,我觉得我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以后不管谁呼喊我时,我都会马上回应。

  另一句是“信”这篇文章中的`“凡出言,信为先。”这句话是告诉我们:答应他人的事情,一定要遵守承诺,开口说话,要讲诚信。关于这句话同样也有一个小故事。有一次,我们班上的刘韵卓让我给她做一个彩纸手表,我答应她了。我的心情很高兴,因为我可以帮别人做东西,但是在做这款彩纸手表时,我遇到了一点小困难。记得当时制作的时候是中午,但是我有午睡的习惯,每天到了这个时候,我的瞌睡虫就来了。我做着做着,头就慢慢地往桌子上趴。幸好奶奶提醒我,我才没睡着。想着我已经答应刘韵卓了,我便立马跑到水龙头那里洗了个冷水脸,然后继续制作彩纸手表。最后,我完成了彩纸手表。

  国学真有意思,好像能把我们带到以前的生活一样,里面的句子虽然不长,但是告诉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只要你认真读,你一定会觉得很有趣的。

写人记事作文 篇2

  清溪是条银丝,盘旋过荒野山郊,流淌过田间村庄,终日涓涓细流,款款向前。湍急时,银丝若霜雪,白天,映着骄阳的万丈光芒,晚上,和着明月的皎洁月色,向前奔跑;平缓时,银丝宛若薄纱,微波轻漾,熠熠生辉。

  从小到大,清溪就是这样一刻不停地向前流淌着,但随溪水而去的,不仅有粼粼波纹,还有我如何抓也抓不紧的美好童年。在那段时光里,陪伴我的有朋友、姐妹,还有我亲爱的外公外婆。因为有他们,童年成了我最想留住的时光。

  我盼望岁月静止,时光倒流,这样我就能捡拾遗留的记忆、纯洁的友情、天真的'童心,还有外公外婆健康的身体和慈祥的笑颜。我盼望,还能在天色朦胧时,朝着日出的方向,看那一抹亮丽的橘红;我盼望,能再跑去外婆那里打水,洗涤我脏兮兮的小脸;我盼望,能再跨上外婆的小板车,等着外婆熟练地推车,一边走一边听她讲故事,板车碾过坑坑哇哇的土地,穿过小巷,来到既不宽敞也不气派的小马路上,这时,马路上全是香甜的水果,馋得我垂涎三尺。这样的一幕,我不知企盼了多久,可现在外婆老了,卖不了水果了,也推不动我了,身子骨也不如从前硬朗了。我希望,外公外婆的身体能像以前那样健康,这样,我就能和外公骑着自行车去田里,和外婆推着小板车去菜街了。

  清溪,永不停息地向前奔跑,它也告诉我:时间如指缝中流逝的沙粒,一去不复返。我能做的就是永远记住我的童年时光,因为童年里,外公外婆的身体很健康。

写人记事作文 篇3

  高而圆的个子,脸黑如炭,浓浓的眉毛,天真、善良的个性,似乎并不附合他那魁梧的身材,他就是我的同学陆一枫。

  提起陆一枫,我们班的`同学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一个忠实的金庸小说迷,又是一个滑稽笨拙的人。

  一天中午,或许是他一下子心血来潮,双手做了个电视剧[天龙八部]中的降龙十八掌的动做,口中还大喝道:“吃俺陆大侠一掌!”单手向前,猛然一击。他那狂傲的口气,也许是萧大侠见了他也要躲避三分。不知是用力过猛,还是重心不稳,整个人竟然向前猛扑过去。后面的事就可想而知了,我想摔一跤都是便宜他了。不过,大侠毕竟是大侠,他与常人不一样,眼见要往前摔,他立马往旁边一倒,就地一滚,摔了个四脚朝天。我想,或许是他太投入了。但他似乎还想学老黄忠逞逞余威,故意大声喊道:“上了年纪,功夫不行了。”什么?他这哪是上了年纪,分明是一窍不通吗。

  别当他真会武功,到了风筝卡在树上,有人要他使出独家功夫之时,他就溜之大吉了,省得露出马脚。

写人记事作文 篇4

  时光匆匆,还记得曾经路口的那盏灯和灯下的人。

  ——题记

  时光早已不如往昔,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在变化着,曾经的孩子已成为了如今的少年,但不曾改变的却是那份不曾离去的感动,那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

  那时的我才10岁,接送我的爸爸因为单位工作忙,没时间接送我上学,于是我走上了一个人上学的路,那时那条路上总有那个等我的人,等我的那份爱和感动,那便是妈妈。年轻的她,漂亮的白裙子,站在路口等着回家的孩子,记忆里那时的妈妈很美,那个等我回家的妈妈好漂亮。她总是跑来将我拥入怀中,用温柔的眼神看着我。

  当我已不在是个小孩子,搬了新家,我也迈入了初中的.大门,进入青春期的我,总爱和妈妈吵嘴,但不曾改变的依旧是那份小感动,因为那个等我的人从未离弃,我爱她。她总在回家的路上张望着,直到我的出现,她微微一笑,那年妈妈爱穿紫色的裙子,脸上却悄悄爬上了几条岁月的痕迹,不过路灯下的妈妈,依旧那么美,我心里依旧洋溢着小小的感动。

  时光转眼已逝,我已成为高中生,每天早出晚归,见到星星的次数比见到妈妈的次数还多,但不曾改变的是哪个回家路上等我的人。第一天开学,还是哪个地方,我看见了妈妈的身影,我的心猛然的抽动了一下,妈妈高高的个子,那盏灯的光洒在她的头上,拉长了她的影子,发丝在微风中轻轻浮动,却也看到了妈妈额头上那时光走过的痕迹。虽然不明显,却也深深刺痛了我的心,我已不再是那往日的孩童,我心中更多的是感动,是爱。那天,妈妈穿着黑裙子,裙摆不时晃动,路灯下的她看到我松了口气。妈妈的年龄也随着时光在长,原来“不老时光”只是虚幻。不过,那个等我的人依旧那么美,那个路灯下的妈妈还是那么漂亮,我爱她。

  不曾何时,时光已悄然流逝,连它的尾巴我们谁都看不到,妈妈在变年老,时光摆动着尾巴嬉闹而去,留下了我们。虽然我在长大,但依旧记得那个等我的人,那个路灯下的妈妈,那灯光里的爱,和不变的风中的感动,将使我回家的路上多了那么一份牵挂和感动,我爱她。

写人记事作文 篇5

  我遇到过那么多事,有好事,也有坏事,但大部分都被我忘记了。唯独那件事让我终生难忘,我忘不了它,也不能忘记它,那件事就像是被我刻在了我脑海里面的最深处,让我常常想起。

  我记得那是一个二年级的早晨,我拉着我的书包冲向校门。我很着急,因为第一节课就要上课了,我就快迟到了,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可是着急又有什么用呢?最好的方法就是一直跑了,我只好开始跑,一边跑一边着急。我一着急,班级的路好像就变远了,就好像没有尽头,我跑呀跑,终于跑到了楼梯口。唉,最痛苦的时候又来了,我又要拎起那几乎比我还大,比山还重的书包了,我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又吸了口气,再用力把书包一拎,果然不行,还是行不通,我又试了很多办法,拎是拎动了,但是只拎上去了一小节就拎不动了,心想:我再也拎不动了,我就快迟到了,我快绝望了,都快哭出来了,这时,一个长头发,扎着马尾辫的大姐姐向我走了过来。这个高年纪的大姐姐笑眯眯的'看着绝望的我,对我说:“小朋友,你这么小一个人居然要背这么大一个书包,肯定拎不动的,一定很累吧;你再这样下去是会迟到的,我来帮你拎吧!”说着,她就拎起了我的那座巨大的“山”,往二楼的方向跑去,我到了二楼,我连忙和她道了好几声谢。她朝我笑了笑,和我说再见,我也朝她挥了挥手。我一直看着她,直到她上了楼,再也看不见为止,在去班级的路上,我想:这真是一位好姐姐,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大姐姐,虽然我们可能再也不会见面,虽然我不认识你,虽然你可能已经上了初中,但我还是要对你说:“谢谢你,大姐姐!”

写人记事作文 篇6

  外婆的娘家是哪里的,我一直不知道。打我懂事起,就没看见外婆回过娘家。只说老外婆家是个大地主,好几仓红米,几十床细软被褥的……土改一来,地主、地主崽子便如寒风中的寒蝉,瑟瑟发抖。老外公慌不择门的就把只十二三岁的外婆嫁给勉强划了个中农的外公做了细媳妇。听说外公家解放前也是个粮满仓,鱼满塘的大地主。幸好出了外公这个嫖赌逍遥的浪荡子,土改前把个殷实的家当败得只剩一个空架子。划分成份时扣了顶中农的帽子。其实家道早已中落,如西去的太阳,已没有多少热乎劲了。

  外婆一双小脚,却有一双巧手。按老一辈来讲,也算是能描会写。外婆早年进过私塾,熟读了三字经、增广贤文、列女传……可惜后来家道变故,就那样匆匆的出嫁了。外婆一手好针线活,描的红,绣的花,在当地四邻八乡都知道。村里谁家姑娘要出嫁,外婆都会接到半月以上的针线活,绣枕巾、绣鸳帐、绣嫁衣……我曾经亲眼看见过、枕过外婆绣的花枕头,白的确良布上五彩丝线绣的芙蓉花栩栩如生。

  壮年后的外公还是喜好,赌输了回家倒头就睡,赢钱了就喜笑颜开的数来数去。拖着一长挂崽女,外公的不良嗜好却一点没收敛。家境曾一度陷入困境。外婆没法,只好左邻右舍打点零工,缝缝补补度日。五几年闹饥荒,实在不能果腹,外婆也曾挨家挨户乞讨过。期间,饿死、病死过我好几个舅舅。晚年外婆每每说起,都是泪水涟涟。

  我可以说是在外婆家长大的。外婆的儿女断断续续死的只剩我妈和姨妈两个,后来抱养了现在的.舅舅。那时外婆开始寻找门路,做点小生意。批发一些瓜子花生在家卖。知晓那户人家有牌场子,就会挎上个篮子,提一些槟榔、烟、瓜子、甘蔗之类的,叫上我去赶场。扎着羊角辫的我总是涩涩的牵着外婆的手。生意好的晚上,外婆总会夸我几句,递包瓜子给我(一角钱一包的、用书纸包成三角形的那种)。可惜外婆二十六岁起得胆肠结石,前前后后开了三刀。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只能操持些轻微的家务。

  外婆作为细媳妇入嫁外公家,却没有受到一个未成年媳妇的优待。相反却遭受家娘的折磨。大雪天她必须去塘边洗衣服,洗萝卜,搭着小板凳在灶台边做饭,打烂了东西或偷懒就没饭吃或吃剩菜剩饭……有时偷偷的哭,老外婆都会厉声打骂她,说她吼殇。

  外婆家所在的乡村是道风景。风景里有我,有外婆,还有一条大黄狗。大黄狗叫来福,打从我记事起就跟在我和外婆身边。双抢时节晒谷子,它就在禾场边赶个鸡啊、鸭的;祖孙俩去菜园摘菜,它就在前面跑得比我们还快;尤其夏夜里纳凉,外婆一边摇蒲扇,一边给我讲神鬼故事、教我背她记得的三字经,来福就静静地伏在竹床边,翘着黑鼻头,竖着耳朵愣愣的听。

  来福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家人抱回来的。听说是它自己来的。外婆将近四十的时候,也回过一次娘家,一个人,当天去,第二天就回了。回来后的外婆绝口不提娘家的事,倒是带回一只瘦不拉几的黄狗,说是路上捡到的,黄狗一直跟着她,就带回来了。可外公坚决反对,说一条狗一个壮年劳力的口粮,这年月还有粮食养这废物?外婆就跟外公吵起来,说:猫来穷,狗来福,人畜同命,怪可怜的,今后我少吃点,让它看个家守个贼,总要好点……别看平时外公不羁,外婆倔起来,也拿她没办法。黄狗留了下来,根据“狗来福”的俚语,外婆就给它取名叫来福。来福也可能天生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不久后,就出落的油毛水光,腰圆腿壮了。

  来福不仅通人性,还能做一些它力所能及的事,如把禾场里的拖鞋给我叼回来;用鼻子拱开掩紧的房门;帮外婆守着那群鸡不准它们飞到菜园去啄菜……只要是家庭成员从外面回来,都会受到来福热情的迎接。它先是弓起背,摇着尾巴,咻咻的低叫着,接着就往你的身上爬。有时窜到了肩头,伸着长长的舌头舔你的手。每次这样,我都嗔怪地叫着“来福,来福”,伸出手掌,装模作样的要打它。它总是耷拉着眼皮,死皮赖脸的摇晃着脑袋,像个无辜的孩子。可外公一直不喜欢它,怪它吃了家里的粮食。我每次喂它一点好吃的,一只眼睛都是瞄着外公的。可来福不管这些,每每看见外公回家,便以百倍的热情迎上去,外公却总是呵斥驱赶,不耐烦的拍裤腿上的狗脚印。转背又从外衣兜里掏出一个莲蓬或红薯塞给我,让我走开些去吃。

  来福的记性好,只要来过家里一次的人,不论隔多久,下次来它都不会吠。对一些来家里的远客,外婆送出多远,它就跟多远。每天上学,来福也是要送我的,风雨无阻。送远了,我就赶它往回走,它停下来,望着我,我一开脚,它就跟上来。每次都要我捡起路边的土块、石子佯装丢它,嘴里吆喝,它远远近近的绕几个圈,恋恋地便不再跟来了。好像懂得我是在怕它迷路担心它的安危一样。

  来福已然是外婆家的一员,只要一会不见,外婆就会扯着嗓子叫:来福,来福……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急切。外公慢慢也就熟视无睹了,对来福也不呼来喝去。可后来外公真正的喜欢来福,却是在一个初春的夜晚。那时,耕牛是农家的宝,几亩水稻田全靠它们咻咻的犁耙出来。外公好赌,可驾牛耕田却是个老手。农忙时节,一些养不起耕牛的农家便会请外公过去给他们犁田。牵牛耕田在当时的农村还是个技术活,供茶陪饭,还有可观的工价,临回家,还打发一捆鲜嫩的牛草。所以外婆家的那头大水牛是家中的宝中之宝。一直都是由外公亲自喂草清栏。那次是刚刚立春的一个夜晚,外婆一家都被来福急切的吠叫声惊醒,听得出来福在围着屋前屋后乱吠。外公可能听出了名堂,点起煤油灯,一边开门,一边壮胆“外边么子鬼啊?”刚出去一会,就听外公大声喊舅舅,说家里来了偷牛贼,牛绳都被贼骨子解开了,幸好来福叫醒了屋里人,要不牛就被这些该死的偷跑了……第二天,我亲眼看见外公堆盆堆碗装了满满一家伙白米饭,拌了一些白菜汤,倒在狗钵子里。

  外婆走了,来福也走了,如他们对我,只留下了一些回忆的片段。外婆如一件素雅的旗袍,那么优雅的晾在我记忆的窗口。襟上的那些亮片和五彩丝线,就如这初春里飞进我眼底的蝴蝶,不说话,却把我带入水乡那幅水墨画的深处,去寻找一个诗般妙曼、莲花般馨香的女子和一只健硕的大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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