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合同锦集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维修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房屋维修合同 篇1
甲方:xxx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站xxxx队(某某单位)
乙方:xxxx(施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修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xxxx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站xxxx办公室
二、形式结构:七间平房
三、工程项目:
1、xxx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站xxx队办公室自建队以来,房屋多年未进行修缮,每临雨季各房间均有不同程度的漏水情况,因工作需要需对我队七间平房进行房屋修补工作。七个房间(七间办公室)屋顶修补。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维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以及施工期间工人午餐供应;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维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维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工程材料(工程材料明细表附后)由甲方提供,工程材料共计:xxxx.00元;甲方支付乙方维修人工费:施工人员x人,每人每天xxx.00元,共施工x天,共 xxxx.00元。材料费、人工费共计:xxxxx.00元。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暂扣3000.00元押金,xxxx 年xx 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市《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出售公有住房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的有关条款,就甲方购买的住房管理维修等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市区(县) 路(街) 弄(新村) 支弄 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委托乙方。
二、乙方将甲方提供的首期住房维修基金和房屋出售单位一次性提供的住房维修基金按规定合并存储,专项用于甲方住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维修更新,合理地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甲方负有监督责任。
三、甲方同意按照公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和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年按月向乙方缴付管理费元。乙方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和办公费用。
四、对不属于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部位或设备,乙方提供优质有偿服务。甲方同意按规定支付维修费用,并为乙方修理提供方便(包括公用部位和相邻户室)。
五、乙方对甲方住房维修负责,确保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共用设备以及共用设施凡属人为损坏的,由损坏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六、甲方同意按住宅售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住房维修基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时,按面积支付住房维修基金。如甲方拖延维修基金支付,使乙方不能及时修复房屋和设备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管理部门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八、其他需要补充事项: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甲方的房屋漏雨及漏雨带来的相关问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维修标准:维修房屋必须在保证不影响甲方居住安全、正常起居等前提下进行。维修项目:楼顶做防水、室内因漏雨产生的起皮、掉漆的房间墙面、屋顶的维修等。维修费用: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维修要求:
(1)乙方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维修时间,以便甲方做好准备。
(2)乙方在维修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指定的品牌乳胶漆,并按照常规居民室内墙面装修流程维修。
(3)乙方维修后负责清理维修所带来的垃圾杂物。
(4)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损坏甲方物品,应按照当前市场价赔偿。
(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3、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 天内完工,否则,延期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误工等损失。
4、维修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维修完工。
5、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执行,乙方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直至房屋漏雨及漏雨带来的相关问题完全解决后,再补齐物业费。
6、如本次维修后,房屋再次漏雨,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继续维修直至问题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附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决定将商店,面积224.25平方米、五粮店,面积212.76平方米,由乙方来进行修缮,乙方同意进行修缮。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有权对上述房屋进行修缮。
第三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范围为房屋防水及房屋维修。
第四条乙方本次为甲方的房屋进行修缮的时间为自20xx年7月1日到20xx年9月30日为止。
第五条本次房屋修缮的费用为元整(¥100000.00)元,在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支付50000.00元,在本次房屋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尾款1000.00元全部付清。
第六条本次房屋修缮的原材料均由乙方全权采购并由乙方来负责提供,但甲方有权监督其使用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
第七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10日内让乙方进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进行与修缮有关的工作。
第八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除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违约行为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十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则每迟延一天,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0元。但因甲方原因或有关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本条的约定不免除乙方根据第十一条应负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只有在发生了以下三种事情之一后才能变更:
1.双方合意变更并达成书面的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的行为必须修改;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发生以下事情方可终止:
1.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达成了书面协议;
2.有关政府机关的种种行为使本次房屋修缮行为不能进行或失去意义(如上述房屋列入了拆迁范围);
3.不可抗力的'情况使本合同必须修改。
第十三条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开始协商后30日内双方还未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年月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5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 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项目:;
三、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 甲方),由乙方负责施工。
四、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 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 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五、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 元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五 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 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7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承包维修甲方澧阳镇兰江东路的澧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办公楼的工程。维修改造:1、办公楼维修改造;2、院内新砌围墙、大门、车棚;3、室外场坪;4、原围墙、大门、车棚。5、新建厨房、卫生间、场坪硬化等其它工程。
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合同全部工程20xx年1月10日开工至20xx年4月25日竣工。如遇有法律明文规定耽误工期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依法律规定顺延工期,不属本条规定延期理由而延期的,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本合同工程款5%的违约金。
第三条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执行LX20xx—J—084的澧县城管局办公楼及院内杂事改造工程,澧财投【20xx】预审第237号及相关投标和中标资料以及涉及澧县城管局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清单计价表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条物资供应。乙方全包维修本合同的标的,即包工包料,所需的维修材料有乙方采购,保质保量,甲方有权监督并对不合格材料有拒绝权利。
第五条本合同工程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元,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应预留总工程价款3%作为本工程质量的保质金(保证金一年后返还),余额一月内付清。
第六条安全条款。乙方应对维修工地的安全负总责,如果发生工人或第三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七条监督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接受,需返工的必须按甲方要求返工。
第八条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返修。因延期、质量不合格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质量保修期。乙方对本工程保质期一年,在此期间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最后以财政评审决算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8
【合同案例】:大学毕业生小贝承租一房,房内有天花板脱落危险,小贝多次要求房东老陈修理未果,只好向虹口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虹口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该房屋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已危及到小贝的安全,支持诉请。
小贝去年从上海某高校毕业,通过中介租了老陈的房子。看房时,小贝发现屋顶天花板有脱落迹象,但考虑到租金相对便宜,仍愿意承租,只要求房东修理天花板。房东对修理一事口头表示同意。等到签订租房合同入住后,小贝才发现房东只是用透明胶带将有裂痕的地方粘贴了一下。
某天下班回家,小贝发现天花板的水泥掉落下来砸了一地,他立即通知老陈要求重新维修天花板。老陈同意修理,人却迟迟不来。其后,小贝及其同学趁着酒劲找老陈理论,打伤了老陈,为此,小贝还赔偿了老陈医药费8000元。对于伤人一事,老陈耿耿于怀,百般拖延对房屋的维修。小贝最终起诉至虹口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虹口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房屋已经危及到小贝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即使小贝在订立租房合同时明知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他仍然有权利随时解除合同。所以,对小贝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建议】: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时应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修缮责任等内容,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房屋维修责任应该是《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合同双方一般会根据《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即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来约定维修责任。但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往往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本人认为维修包含在房屋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
1、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承租人装修改变房屋构造后的返修责任
《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现实中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改变构造(当然不涉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中产生的返修责任争议较多。
我们曾代理过这样一个案子:王某将自己私有的二层二室住房租赁给张某,合同约定租赁用途为中介服务,并同意张某的装修方案,将原卫生间拆除移至阳台,将卫生间通风和排水立管在二层弯曲靠在墙边,以增加厅内有效使用面积。使用中楼上用户发现下水不畅,楼下住户发现卫生间通风不畅,于是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其维修。承租人在出租人要求下也同意并实际简单进行了处理,但效果不是非常明显。在楼上楼下用户强烈要求下,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恢复原构造或是拆除装修进行彻底返修,承租人坚持当时改造方案是经出租人同意并认可的,否则也不会同意承租。因此双方就返修期租金及费用承担问题产生争 议,诉至法院。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出租人同意情况下产生的返修争议,由于当初对改变房屋构造的后果双方约定不足,造成维修责任不明确。向这样的案例还有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将阳台窗探出,因物业或楼上住户要求必须拆除等等,都涉及返修责任承担问题。为避免此种争议产生,作为出租人要慎重答应承租人的改造要求,约定好如出现返修责任承担主体,切不可为把房先租出去 ,而回避返修责任问题。
3、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
实践中,对于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而形成的添附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属于合理添置的,那么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一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二是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一般由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可以对添附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归出租人所有,并对承租人予以适当补偿;三是若出租人不同意添附或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添附的,且《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
不能拆除的,出租人对装修物的损失一般不给予补偿。上述做法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所以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对添附物或改善物处理做约定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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