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0-08-25 16:02:43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维修合同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维修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维修合同9篇

维修合同 篇1

  建设单位:XX村两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吴XX(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星子堰水渠维修工程一处,经讨论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为了明确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星子堰水渠维修工程。

  二、工程价格:工程总造价二万元 。含浆砌石、底板硬化和水泥砂浆批挡。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双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职责及义务:负责测量放线,技术指导;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

  2、乙方职责及义务:严格按甲方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五、质量要求:必须达到镇水管站的设计标准。

  六、开工至竣工时间: 20xx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八、本工程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XX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9月20日

维修合同 篇2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搭建大风乡畜牧兽医站办公楼房顶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内容:乙方负责房顶的彩钢瓦的搭建。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施工完毕后,保证能抗六级大风,不漏雨。彩钢的板材厚度为4mm。如果两年内出现垮塌、破损,乙方需要在出现垮塌破损后24小时内现场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计价:此工程的彩钢瓦按板材面计价,单价为:80元/平方米,施工面积为 平方米,总价为 元。

  四、工期为 天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所用的电,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给乙方拨工程款。

  乙方的责任1、严格按施工要求施工。

  2、严格操作规程施工,不强行、违规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3、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生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保障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的费用。 七付款方式:该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彩钢瓦搭建面积及质量验收合格后,甲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带乙方报账款到账后,一次性结算工程款。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之签字自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长沙华志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设备维修事宜制定此合同,具体相关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约定提供维修服务。

  2)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需更换配件或其它维修的,需告知甲方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向甲

  方说明收费标准,并保证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设施和技术力量。

  2) 乙方维修设备应当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遵守双方约定,保证维修质量。

  3) 乙方应当向甲方如实说明维修使用的配件真实质量情况。乙方使用旧配件进行维修时,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保证安全性能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

  4) 在合同期内,承修所有设备(如绣花机、电车、冲床机、裁床机)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及时返修,合同外的配件费用可经甲方同意报销。

  5) 因维修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在维修质量保证期内,承修设备因同一事故或维修项目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负责联系其他维修企业,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7) 设备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是否已维修完。

  四、双方约定

  1) 乙方未按时完成维修的,造成甲方生产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维修费用的,乙方有权提起诉讼并要求甲方支付超期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3) 乙方使用无生产厂名、无厂址、无产品合格证配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修工作转托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维修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7.乙方服务

  17.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7.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维修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

  住所:

  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 (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_________产品的生产。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2、该厂房租金___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__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所有与使用该厂房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厂房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4、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拆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6

  甲方为确保监控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委托乙方负责现有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合约: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20xx 年 08月 08 日至 20xx 年 08 月 07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续约或自然解除合约:

  二、服务内容

  监控系统及周边设备定期保养、故障排除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甲方亦可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自行购买配件,乙方应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将保修一年。(如有特别注明,则另行协商)。

  5、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定期(每月最少提供两次)上门进行保养维护

  及优化作业

  6、乙方做好相应工作后应有相关记录回执,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费用

  的依据。

  7、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搬家网络重布等)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四、 维护费用:

  甲方监控系统需维护项目有:监控主机(DVR)5台,摄像机(半球)68支,其他配件与摄像头数目成正比。

  综合以上资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维护费2500.00RMB。

  五、支付方式:

  维护费乙方按季度结方式收取,周期为3个月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故障现象等信息,以便乙方能迅速分析与处理故障;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内的服务;

  3、乙方在为甲方软、硬件维护的过程当中,如碰到软、硬件(保修期外或保修范围外)寿命终止或无法维修时,甲方需出资购买新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5、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必须优先考虑在乙方购买监控系统同边耗材,以保证乙方之利益及避免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现象。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第三方知道;

  2、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积极协助甲方定购办公所需日常易耗品及维修配件等,提供硬件市场行情指导报价,为甲方提供最优惠的新产品;

  3、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监控系统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

  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维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义务,本着合理互利的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工程范围:

  二、维修工程服务方式: 包工包料,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并同意的价款为准。

  三、工程价格:(大写) ,(小写)

  四、合同期限: 本次维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工期约 天。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五、付款方式:施工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付清乙方工程款。

  六、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责任:

  1、本合同性质为承揽合同,施工期间应当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

  3、会同甲方确定维修方案,并据此进行合理报价。

  (二)甲方责任:

  1、施工期间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签字。

  2、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按时支付工程款。

  (三)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有合理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须在终止合同前五天当面通知对方,否则终止合同一方将依照合同价款50%支付对方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委托内容

  1、生活用水系统;

  2、消防系统;

  3、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4、照明系统;

  上述事项的日常维护,事故应急处理。上述事项的大修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考虑委托给乙方。

  三、委托要求:

  1、乙方应确保所委托设备正常工作运行;

  2、乙方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委托期限为: 年月日到 年月日

  五、委托费用:

  委托采用包工的方式(材料费用按实际市场采购发票结算)。大写:贰万元整。

  六、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给乙方(维修材料费用在维修结束后7天内,乙方凭发票及维修记录至甲方报销材料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1、制定本项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考核标准,并要求乙方遵守。

  2、做好工程设备、设施及维修材料、维修工具交接的前身准备工作,全面配合

  乙方顺利开展维护、保养等工程服务工作。

  3、检查监督乙方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作详尽纪录,及时告知乙方。

  4、检查跟踪乙方服务质量,遇有不合格服务、违纪人员对其进行纠正和处罚,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后果,使甲方工作陷入被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日内调换甲方认为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工程人员。

  5、按本合约中规定的付款方式、金额、时间按时支付委托费用。

  八、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提交针对用水系统、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照明系统维护方案,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设备的维护工作。

  2、乙方应全面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日常行为规范,热心周到为甲方服务。

  3、有完整详细的维修维护记录。

  4、乙方在管理范围内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并书面形式回复,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的事故以及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报修工作因乙方长时间不能解决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人员工作失职、失误造成甲方及设备、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的维修维护记录资料。

  8、如不可抗力协商同意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及盖章) (代表签字及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维修合同 篇9

  甲方(委托维修及配件需求方):

  签订地点:

  乙方(维修及配件供货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机及相关设备进行维修、提供相关配件。

  第二条乙方方保证其具有维修电机及相关设备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维修电机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电机及相关设备维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

  第四条更换配件:

  1、配件更换可能会影响电机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提供更换配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配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配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电机及相关设备的生产商在西安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甲方可以在经乙方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应自行雇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配件。

  5、更换配件时,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乙方退还甲方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电机损坏,乙方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五条交付

  1、甲方将需维修的电机及相关设备告知乙方,乙方协同甲方确认后自行取走。

  2、维修项目完工后,乙方有义务告知甲方确认维修项目和更换配件明细。交付时间:维修项目完工后3日内。交付方式:乙方将维修完工的电机及相关设备移交给甲方。交付地点:陕西化建设备制造公司院内。

  第六条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来进行维修的验收工作。

  2、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保管义务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电机及相关设备。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本次合同维修费用合计总金额;整(元)

  第九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十条保修

  电机修复后,在正常的使用环境下,对于该电机的同一故障,乙方提供3个月的保修。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

  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

  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

  4、因未经乙方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时间:质量、服务无纠纷,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三条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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