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合同

时间:2020-07-01 08:00:23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维修合同3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维修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房屋维修合同3篇

房屋维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责任共担的原则,经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维修的项目: 。

  二、工程总金额: (以实际发生决算为准)。

  三、付款程序:

  A种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进度超半后,第二次预付 ,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结清(预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后付清)。

  B种一般工程先施工后付款,本次工程按款。

  四、甲、乙双方协商施工时间: 。

  五、为维修工程安全顺利的进行,甲方应协助乙方:

  1、提供必要的水、电等设施及其他方便。

  2、提供安全场所存放工具和施工材料。

  六、乙方为甲方的经营和利益出发,施工中做到:

  1、按甲方安全制度出入施工区。

  2、作业时间安排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参照建筑施工的验收规范予以确定。

  八、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无条件全部付清维修工程价款。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处罚规定:任意一方因为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十一、该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存档备查。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2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将宁乡经济开发区怡宁新村商住楼及水平安置房的维修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几点:

  一、维修工程内容及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或小区物业公司的维修联系单后,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1天之内组织人员或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毕邀请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用于结算。

  2、对已入住的客户维修,要求维修完毕后客户签字认定。

  3、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对已维修工程进行保修,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已维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并约定已维修工程(同一位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由甲方工程师共同配合乙方施工,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向乙方发出指令及其签证,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现场确定施工范围核实工程量。

  3、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评定质量标准。

  4、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

  5、负责各部门的关系协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

  2、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负责。

  4每日完工后必须保证环境整洁、干净。

  四、维修计价及费用支付

  维修按每处单独计价,费用由甲方会同物业参考市场行情进行共同定价,每月汇总后进行结算,预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个月复查合格后支付。

  五、维修费用

  维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务必严格履行合同的所有条款,不得违约,否则,

  另一方有权利追求其违约责任,并处以工程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赔偿。

  下列情况为违约:

  1、不按规定的方案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质量低劣。

  2、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任务。

  3、现场管理混乱,受到有关职能部门的批评处罚。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项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帐目后自行终止。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维修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盛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祝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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