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合同

时间:2020-03-24 08:00:23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维修合同3篇

  当今社会,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权益。可是拟合同的时候总难免遇到问题,我们该如何是好呢?下面是关于维修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维修合同3篇

维修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事宜如下:

  一、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需要的各种电器配件详细资料。

  二、甲方销售电器材料如出现故障一年包换。

  三、乙方电器出现问题,甲方负责维修,乙方必须支付金额80%货款和维修手工费,余款待维修调试完成后3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

  四、合同期限:20xx年2月13日—20xx年2月12日。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时日期: 年 月 日签时日期: 年 月 日

维修合同 篇2

  甲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乙方:(家电维修商)

  为了进一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理赔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英大泰和财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赔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对被保险人供电单位所承保的供电责任险项下用户受损电器维修业务同乙方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维修业务费用标准以甲乙双方认可的《家电维修费价目表》(见附件一)为准,《家电维修费价目表》上没有的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后。

  第二条 配件价格在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甲方授权乙方处理。

  第三条 对于修复的受损电器,乙方负责的质量保证期限为维修后一年。在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甲方不负责承担。

  第四条 对报废的电器须经甲方确认,并交由甲方处理。

  第五条 对于更换下的配件,收归甲方处理。

  第六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甲方有权确定如何作进一步处理。

  第七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通知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八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维修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在收到维修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维修费用。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调整结算时间。

  第九条 甲方每月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结算,乙方定期到被保险人处进行维修款项结算。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如果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电器维修业务转委托第三方,乙方如果出现转委托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对违约产生的修理费用及其他费用不予支付,情节严重的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维修现场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标准和规定,自觉维护甲方利益,对受损用户做工作应和颜悦色、细致耐心。如因维修人员单方面服务态度恶劣遭致用户投诉,影响到甲方形象的,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

  第二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供电责任项下电器损坏案件发生后,乙方接甲方转报案,代为查勘、取证、检验并对受损电器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 乙方通知供电单位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索赔

  资料(单证由甲方提供),并负责资料收集和送达甲方。一般情况下,索赔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险通知书》(须有乙方签章)、《现场查勘报告》(须有乙方与供电单位签章)、《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须有乙方、供电单位及其代表的签字或签章、受损用户签字,即三方签章)、《受损客户信息表》、《权益转让书》、《委托付款通知书》等单证。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作中应保证及时沟通和协调,遇到案件进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进行沟通,并在取得甲方认可的'前提下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六条 电器维修业务合作区域为()。发生维修案件时,乙方维修人员应在接到派工通知五分钟与供电单位联系,并在如下时间内赶到现场与被保险人一起查勘: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城区内的案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小时内赶到现场;

  发生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周边地区县或村镇的,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

  若现场未开放或根据有关方面意见暂不能进入现场时,乙方须将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如遇雨雪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也可在与甲方及被保险人商定的时限内到达。

  第十七条 乙方维修人员应对事故现场应进行拍照取证,拍照标准如下:

  (一)受损用户的身份证件照片一张;

  (二)受损电器正面照片一张(将受损用户身份证件置于电器之上);

  (三)受损电器铭牌照片和发票照片各一张(仅在电器无法修复或全损,需要折价赔偿或更换时拍摄);

  (四)受损配件与新更换配件置于一起拍摄一张。 第十八条 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按户对受损电器进行登记,填制《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并由乙方、受损用户签字确认;受损电器修复后,应及时送还用户,并由其在《供电方责任引起的损失统计表》上签字确认电器修复。

  第十九条 对于维修配件费用在100元以下(含)的受损电器,乙方在甲方授权下自行处理;对于维修配件费用100元以上的受损电器,乙方应及时和甲方沟通,按照甲方处理决定和授权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对可能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守。

  第二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代表甲方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形式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乙方须将单证收集齐全的案件以特快专递方式按时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维修费发票。

  第二十三条 乙方每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上月《结案明细表》报送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本着对甲方和供电单位负责任的态度,确保诚信、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业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和供电单位利益。

  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行为,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虚报、虚列相关维修及其他费用;

  (二)串通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第三方等欺诈甲方;

  (三)阻碍被保险人如实告知、引诱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故意隐瞒或虚构赔案信息,造成甲方较大损失;

  (四)其他违法违规、重大过失行为。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修改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450018

维修合同 篇3

  甲方:湘电集团公司

  乙方:湘潭公司

  为保证甲方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维修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就零星维修工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工程内容

  维修工程内容分为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两类,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项目,具体以书面委托函(委托函格式附后)为准。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维修的项目,以书面委托函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在乙方施工完毕后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并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

  2、乙方负责跟踪项目的施工,并于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验收。

  3、乙方有义务对承接工程的质量承担责任,并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返修责任,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工程验收交付后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义务。

  4、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自觉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行解决施工照明并保证用电安全,制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6、乙方有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与施工场地及周边的整洁,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生活污水和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有义务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乙方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周围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堵塞排水管网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有义务承担与其施工、维修工程有关,或其施工、维修工程进行期间,或其施工、维修工程导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导致的损失、费用、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保障甲方免负该责任。甲方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不论该人是否受雇于乙方,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乙方须保障甲方免付任何有关的索偿、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支出。

  9、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要求:

  须甲方、业主、物业(如果有)共同签字确认,签字程序由乙方办理、甲方配合。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后,开具经甲方认可的合格发票并办理完相关付款手续后,甲方按结算总金额的95%支付,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协商返还。

  2、甲方预决算员审核的价款中均已包含完成该项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费、安全防护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所有费用。

  六、结算要求与结算方式

  1、结算要求:

  (1)乙方在每季度结束后25日内,凭合同约定格式的书面委托函和甲方现场施工员签证的工程量办理结算,逾期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乙方按¥1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结算计算审减额大于乙方送审额10%以外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同意甲方可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该部分审计费用。

  2、结算方式:

  (1)土建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2)安装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

  (3)维修部分:执行20xx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主材:价格以施工同期市场信息价格为结算依据。

  (5)人工工资:土建部分61元/工日,装饰部分72元/工日。

  七、质量保修责任

  1、屋面防水维修的质保期限按该维修房屋主体的质保期限执行。

  2、其它维修项目及本合同未约定的质保期限的项目按相关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能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四十八小时内安排施工、、维修人员到位,或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如果乙方累计三次未能及时安排人员到位,或累计三次未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施工、维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如未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2、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和谐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提交湘潭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价格审核部门负责人:

  价格审核部门经办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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