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合同

时间:2021-05-09 09:57:48 维修合同 我要投稿

电梯维修合同四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梯维修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梯维修合同四篇

电梯维修合同 篇1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xx)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荆州博盈投资广场的两台上海三菱HOPE电梯因改并联遗留的故障修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协议内的两台电梯并联后出现的一切故障(包括未出现的)故障交由乙方修理。

  二、主要故障现象

  1、2#梯开门延时过长。

  2、操纵箱内指令故障。

  3、外呼指令故障。

  4、死机。

  三、修理费用:合计¥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负责配件及其它准备工作,现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

  2、乙方保证施工期间尽量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时间内的电梯使用。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将电梯随机图纸、文件转借给乙方供施工期间使用,并提供相关事宜咨询服务。

  2、为使工程顺利完成,甲方应尽量给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对本次维修后果由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其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为五年 。

  4、在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并联遗留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免费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费用。

  六、工程款结算

  在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并在90日运行合格后,甲方负责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计人民币陆仟元整。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的同时,将本公司有效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提供给甲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荆州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3

  根据贵方 项目的特点以及 电梯行业的规范要求,我们经过慎重考虑,特别向贵方呈送本电梯维护保养的优惠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贵方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我们的基本承诺

  1、我们对保养的项目实施每月2次检查和维护,保持电梯有良好运行状态,使电梯达到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如承保项目之前非我方保养,须对电梯运行状态进行检查,更换磨损或不良的零部件、及必要大修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贵方承担。

  3、保养过程中需要更换的磨损件,由我方保养工书面报告贵方,经贵方认可后由贵方自行购买,贵方也可以委托我方购买,但费用由贵方承担,凡未经贵方认可我方自行更换的部件之费用由我方承担。

  4、我方应派专人负责管理承保的电梯,制定和实行必要的规章制度,每次保养和维修由贵方派人监督并给予适当的配合。

  5、承保的项目如因贵方使用不当,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电梯损坏不在合同范围内, 其修复费用另由贵方承担。

  6、我方除每月2次例行保养外,同时提供应急维修服务,在接到贵方求援电话后一般情况下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最多6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二、安全责任

  (1) 我方在对电梯实施维修保养时发现不可靠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应及时向贵方提出更换要求,如贵方拒绝更换,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贵方承担。

  (2) 我方保养工在保养检修期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如果我方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由我方负责。其他人员发生直接或间接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责任并处理。

  (3)在电梯承保期内,未经我方许可,贵方不得允许非我方专业人员对承保电梯实施任何检查、试验、修理、改动,如果需要更改有关联的建筑物或相关设施,事先通知我方派员到现场配合,并采纳我方认为确保安全提出的建议。

  三、贵方每3个月支付一次电梯保养费,支付时间为第3个月的26日-30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中止,贵方必须支付合同中止前应该支付的保养费,贵方逾期支付保养费时,我方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并有权暂停对承保项目的保养服务。

  四、合同变更与终止

  1、保养合同已经超过保养期,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即中止;

  2、因贵方的搬迁、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电梯设备严重损坏,导致无法修复,长期停用,可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终止合同。

  4、贵方认为我方的电梯保养工作没有做好,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但前提必须是付清以前所有保养费及购买部件(如有)的费用后才被我方认可,否则贵方应支付我方双倍的保养费和由此引起的(如法律诉讼、误工费等)任何费用。

  5、贵方多次人为损坏电梯要求我方维修,又不另行支付我方人工费,或者电梯没有损坏而多次打电话要求我方维修人员前往,造成我方损失的,我方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

  五、贵方自行办理电梯的年检手续,如需我方代办相关手续,政府部门收取的年检费用由贵方承担。

  报价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手机:年月日

电梯维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照《电梯安全检验细则》、《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⑴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⑵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对设备不爱护或故意损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情节严重时可终止本合同,向责任人索赔。

  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⑷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

  ⑸有权安排工作人员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

  2、甲方义务:

  ⑴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及安全设施。

  ⑵配合乙方维修人员,通过或进入维修设备必须的场所。

  ⑶监督检查设备机房、各层设备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物品堆放,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⑷对设备所用电源进行调压、倒相等工作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有关人员并取得乙方人员同意。

  ⑸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报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3、乙方权利:

  ⑴在合同期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作好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特殊情况乙方可派人现场指导,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⑵未经乙方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强制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⑶未经乙方有关负责人及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或安全隐患而停止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⑷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设备进行任何翻新、修理、更换等,否则乙方对设备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人员对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运行。

  ⑹任何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不承担因此引发的后果,但有义务协助调查原因。

  4、乙方的义务:

  ⑴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⑵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向甲方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⑶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_____分钟内抵达现场,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

  三、收付款条款

  (1)乙方须提供收款地、公司名称、收款方式。

  (2)设备完成维修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维修费,材料费等总费用给乙方。

  四、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出现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维保设备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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