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委托合同汇编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委托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根据甲、丙双方签订的《祁连山德都蒙古原生态文化旅游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的施工合同,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额投资,由青海省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现经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和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乙方(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直接建设,并对景区那达慕民族运动场(人工湖)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控制参与管理。工程进度款由甘肃兰洋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给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直接支付。以后工程款的支付和决算,直接上报青海嘉德矿开发矿业有限公司,由青海嘉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批复,并予以支付。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尽量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甲方、乙方为自然人的须签字,甲方、乙方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为单位的(盖章):乙方为单位的(盖章):丙方(盖章):
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丙方为自然人的(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署日: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2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委托合同 篇3
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电话: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
电话:
鉴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于 年月 日签署的《合同》。为了合同便于执行,由委托人特向受托人出具本《全权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全权处置《合同》项目下的 。具体授权如下:
一、受托人即全权代理委托人处置《合同》项目下的 ,包括但不限于出售、出租等。
二、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在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三、授权委托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四、受托人无权转委托。
五、受托人在代
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委托合同 篇4
(一)依约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这是受托人最为重要的义务。依约亲自办理委托事务有两层含义:
其一,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忠实地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事务,不得违背、曲解和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超越权限办理委托事务。在情势变更或情况紧急的情形下,为委托人的利益着想,受托人可以出于善意变更委托人的指示,但应当将变更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无论有无报酬,受托人都要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想方设法完成委托事务。
其二,委托关系是基于相互信任而产生的,因此,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只有在委托人特别授权或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而不得已时,受托人才可将接受的委托任务转托他人处理,这在法律上称为“转委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受托人须就自己的转委托行为以及所转托的第三人的行为对委托人负责。
(二)报告有关委托情况义务
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进展情况。受托事务终了或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将处理受托事务的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尤其是在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终了时,作委托事务结果的报告是受托人的法定义务,不论委托人是否请求,受托人不及时报告的,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双方在委托合同中对报告义务作特别约定,减轻受托人的报告义务的,如果委托人不要求报告,则受托人不必报告。
(三)交付财务和转移利益的义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得到的财产,包括金钱、实物及由此产生的孳息,都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关于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受托人依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交付。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挪用其利益的,应向委托人支付自挪用时起的利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第三人处取得利益直接归属委托人;而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从第三人处取得利益,应当按约定将取得的权利移交给委托人,移交的方法,视所移交的权利的种类而定。
(四)提前告知解除委托合同和在特殊情形下继续委托事务的义务
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如受托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受托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合理的方式通知委托人。如果不适时或采取的方式不合理,使委托人无法将事务及时交给第三人处理并因此受损,受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委托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继承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成xx执行、 管理、执行制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制作服务
2、提供本项目活动执行、监控等服务
二、委托性质
该项委托为独立全案委托,自签定之日起,于xx年x月xx日至日xx年x月x 日完毕。
三、费用构成方式
推广活动管理执行制作费用(内容详见附页):
人民币:¥38005.00大写叁万捌仟零伍元整
四、付款方式
活动执行完毕后,提交整体场次促销照片(每场照片1张),经甲方验收确认后30日内(20xx年5月15日前)付清所有款项,即38005.00元 )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知识、企业文化以及公司背景供乙方人员培训课使用;同 时甲方负责提供“活动道具清单”中由甲方负责的相关部分。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4、方保证其使用的代理产品的商标、标识、外观设计等合法或已经被合法授授权使用。
5、在项目开始之前或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项目执行方案做细节进行适当调整。
6、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各项环节的进程并对此提出建议或意见。
7、甲方提供所有活动执行地点,执行时间按照招标要求履行。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组织经过良好培训的工作人员执行以上活动,活动中乙方负责活动 现场管理、监督、执行。
2、活动现场的所有制作物及宣传品,需经甲方授权的工作人员书面确认后方可 以执行;
3、乙方应组织人员按计划执行,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4、乙方应保证除甲方外,不对第三方透露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企划和执行细节 等相关信息。
5、在活动期间,乙方及时向甲方报告执行状况,并提供活动执行报表。
6、在整个活动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
7、乙方承诺绝不进行任何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8、在活动期间,乙方应负责协调双方确认由乙方负责的相关环节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活动期间,乙方应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活动现场出现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活动现场秩序由乙方负责维护;乙方有义务保护活动现场的设施,如发生活 动相关物品损坏,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须提前7天书面通 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变更或终止合同,本合同方可变更或终止。
八、违约责任:
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双方自愿放弃《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关于申请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的价款总额的20%,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追究违约、赔偿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合理差旅费、律师费等。
3、本合同所谓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导致的甲方向其客户支付的 各项违约赔偿及商业信誉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订立、履行、效力或解释而发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就中国磁共振机市场调研项目调研事宜达成本合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调研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的调研项目名称为“中国磁共振机市场调研”
2、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全国
3、项目完成时间:1个月
4、项目调研目录见附件_。
二、质量标准
1、保证全样本调研,质量高,数据准确度≥90%;
2、乙方承诺向甲方所提供的数据内容与本合同第__项要求完全一致;
3、数据均来自乙方亲自调研或国家权威机关;
4、注明数据来源渠道,并提供供甲方检查的录音;
(注:录音管理权归乙方所有,录音仅供甲方检查之用,不得拷贝出乙方)
三、合同有效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四、调研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地调研费总计为__。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委托方(甲方)须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全部委托费用的65%,即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汇到受托方(乙方)指定的帐号内。在委托方(甲方)收到受托方(乙方)最终报告的两个有效工作日内必须将全部委托费用的30%,即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汇到受托方(乙方)指定的帐号内。项目交付一周后如果委托方(甲方)无异意,则委托方(甲方)必须将最后的5%即_万_仟_佰_拾_元整(¥_元)汇到受托方(乙方)指定的帐号内,该项目宣告结束。
五、后续服务
受托方(乙方)承诺向委托方(甲方)所提供的数据内容与第_项要求完全一致,内容详实可靠,数据来源准确,如果委托方(甲方)收到数据有异议,经受托方(乙方)落实后确有质量问题,受托方(乙方)有义务重新调研,直到委托方(甲方)满意为止。
六、双方协作
甲乙双方应就工作方式随时进行充分协商,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及使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遇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并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地任何事件。
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之间地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递及传真),并且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地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其中有一个地址是:
九、违约责任
委托方(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向受托方(乙方)支付调研费用,逾期不超过
30日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且应该按照合同金额地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仍应按照合同金额的2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进行工作的,乙方需全数退还合同金并按照合同金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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