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委托合同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发 明 人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 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甲方就 (主题)委托乙方申请 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 李瑛 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 囗使用新型 囗外观设计申请 元/件。
c、其他费用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 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 囗要求 囗不要求 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肉鸡委托饲养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饲养的雏鸡品种、数量、饲养时间
1.雏鸡品种:__________________
2.饲养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3.数量:计划每批次饲养数量为_________只,合计_________只,夏季饲养只数不少于总数的_____%。列表如下:
批次
进雏时间
进雏数量
出栏时间
备注
成鸡具体出栏日龄根据肉鸡生长情况和产品销售需求而定。
4.乙方向甲方交纳雏鸡保证金_________元/只,共_______元,由甲方在支付收购款时一并返还给乙方,利息按_______计算。
二、雏鸡、饲料、药物、疫苗等供应规定
1.甲方向乙方
2.甲方负责用自备的专用车辆将雏鸡运送至乙方饲养场,运费由甲方负担。
3.甲方向乙方
肉鸡出栏后,甲方按料肉比核算用料量,乙方必须达到甲方确定的料肉比标准,_______天以前出栏按_______计算,_______以前出栏按_______计算,未达到规定用量者,短缺部分每公斤扣_______元,超标准用料者,超过部分每公斤返利_______元。具体饲料价格如下:
饲料编号
适用期
价格
备注
所用饲料由乙方到甲方饲料厂提货,运输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向乙方
5.甲方向乙方
6.物资的交付方法及费用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物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费用由甲方垫支,在乙方交付成鸡时从收购款中抵扣。
三、成鸡回收
1.成鸡按接雏时实际数量_____%回收,超过部分按出栏当日市场价格回收,低于_______%时按实际出栏数回收。
2.回收价格:
标准
价格(元/公斤)
平均体重大于KG小于等于KG
平均体重大于KG小于等于KG
平均体重大于KG
急宰
病伤残
冬夏季收购加价
项目
标准(元/只、日)
起止时间
说明
冬季
月日—月日
按出栏挂鸡数和饲养进入天数
夏季
月日—月日
3.个体重小于_______KG的不回收。
4.运输途中死亡的_______‰由甲方按合同价格收购,超过部分由乙方负担。
5.成鸡称重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实际重量加_______‰路途损耗。
四、结算
甲方在成鸡回收后_______日付总款的_____%,余额在出栏后_______日付清。
五、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和包装要求
1.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将回收清单通知乙方;回收时间不得迟于饲养开始后的_______天,超过回收期限_______天,视为拒绝收购;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指导和规范乙方的各项饲养管理工作;
2.按时、按量收购乙方饲养的符合标准的禽畜;
3.及时支付收购款项;
4.按时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规定及时获得甲方各种物资、技术指导和养殖收购款;有权对甲方
2.
3.按照甲方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其他饲料、疫苗及药物;不得使用猪油、激素以及_______进行催肥;
4.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饲养
5.不得将甲方以外的禽畜掺入甲方的禽畜饲养;
6.交付禽畜时不得掺杂非甲方禽畜,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喂得过饱,不得喂泥、沙等杂物。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迟延收购禽畜、迟延付款的,按迟延收购、迟延付款总额的______%/天赔偿乙方滞纳金;
2.甲方违反合同,拒收乙方交付符合标准的禽畜,每拒收一只,赔偿乙方_______元;
3.因甲方
4.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质量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3点、第6点的,甲方有权减扣斤称或拒收;
6.乙方私自变卖甲方委托养殖的禽畜、变卖甲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两份,送______________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合同 篇3
____________杂志社(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乙方)商定从____年____季__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如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元,发行本埠的____ 元。甲方每年于 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 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__月____日出版,____天内分____次均衡地送到__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
2、捆扎规格: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________________份供乙方补充发送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符合规定比率为止。
第三条 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码;
6、总发行处__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 杂志临时增刊,甲方须在出版前3个月将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3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 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外办或委托其他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第六条 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免费分发、张贴。
第七条 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 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3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 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3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 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_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 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 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行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发、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发、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发行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签__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________________杂志社(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合同 篇4
一、终止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 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二、终止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三、终止情形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2.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4.双方的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 篇5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是委托合同订立的前提
委托人在了解某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基础上,选定某人作为受托人为其处理事务,并以信任的态度,将对某一或某些事务的处理权交由受托人行使;同样受托人是在对委托人的了解,信任并愿意为其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委托,同时自信有能力或实力完成受托事务。没有当事人双方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无从建立,即使建立了也不稳固。委托关系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如果当事人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发生了变化,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要求终止合同关系。正因为如此,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关系。
(二)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或管理委托人的事务
委托合同订立后,受托人只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委托人才承担其与第三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后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必须是知悉受托人与委托人的代理关系的,此合同对委托人有直接约束力。非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已有。
(三)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委托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委托事宜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不以标的物的交付或者实际行为的履行作为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委托合同原则上是不要式合同,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口头形式的合同或者书面形式合同。但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式委托合同仅限于委托处理的.事务依法须有委托人向受托人特别授权的情况。
(四)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是否有偿依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及委托事物的性质而定。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委托合同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建立的契约关系,而当事人之间又往往是亲友或熟人,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有些委托合同是无偿的。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复杂化,法人之间或法人与公民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要求较高的民事委托或者商事委托合同,往往采取有偿的形式。我国合同法对委托合同是否有偿,没有作硬性规定,一般需视合同性质或当事人的意愿而定。
委托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上海 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市 区(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沪工商合[20xx]422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20xx年度企业合同信用评价签订本合同。
一、评价内容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企业合同信用评价,采用市工商局指定的合同信用评价标准(包括数学模型和计算机软件),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核实、抽查、分析和科学评估,出具公正、客观、全面、完整反映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报告。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资料信息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宜
1、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所需全部材料,并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所需资料致使评估无法正常进行,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评估结果的失真,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甲方现场考核、抽查企业合同信用评价内容的过程中,甲方应安排合同管理及有关人员予以配合。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
1、乙方对甲方的评价结果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评估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为甲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评价结果以及评估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报送的评估资料后对甲方合同信用等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如甲方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在收到评价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复评要求,并提供必要的补充资料,乙方给予复评。
四、价款支付方式
1、本项合同信用评价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以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付清全部评估费。
2、甲方应以银行转账或支票等方式予以结算。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乙方:单位(盖章) 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委托合同 篇7
委托人:
代理人: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代为处理 xxx公司破产案件相关事务,有权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回答询问;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代为履行义务;签收法律文书。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8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从事委托活动,需要签订债务催收委托代理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专项债权管理顾问,以合法的方式提供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向欠款人进行欠款催收,并可根据案情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委托第三方催收。
2、 乙方对该债务在主张欠款依据人民币(大写) 元整债权的基础上,允许乙方再让步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范围内与债务人协商处理。
第二条、 催收范围
具体欠款人及欠款金额以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代理费用
1、 代理佣金费用按乙方收回的实际金额,并根据债务逾期时间按一定的比例计算支付乙方(含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本次代理佣金费用为实际回收欠款金额的 %,大写百分之 结付乙方。
2、 乙方要求欠款人、担保人将全部债务款项直接汇入甲乙双方所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兑费用由欠款人或甲方承担,转委托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该种转委托为依照甲方指示所进行时,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在每个案件结案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催缴的欠款金额结算代理费用,在回款进入甲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若催收欠款是在乙方账户内则乙方应在扣除代理佣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存入甲方账户。(节假日延顺)。
4、 甲方支付人民币¥ (大写 元整),作为本案前期费用。用于本案的调查取证及差旅等相关费用。该笔费用在成功回款后可在结算时在代理费用中抵扣,该笔费用追款失利也不退还甲方。
5、 本案如需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代理期间
乙方在签定本代理合同后即开始进行实际催收工作,代理期限为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应客观、全面、详尽地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2、甲方应依合法约定时间支付代理费用及前期费用。
3、甲方应对乙方催收事务给予必要协助。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代理业务的办理进度、办理质量。
5、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有关本案的调查材料代理意见,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减免欠款人部分或全部欠款(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2、除甲方有一定明确方向的建议需求外,乙方还应就受委托事务执行相关的业务问题向甲方进行尽可能全面与详尽的告知。乙方应就提醒通知的各个适当步骤予以建议,就可预见及可避免的不利情况予以防止。
3、乙方不得与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请送礼),损害甲方的利益。
4、乙方应建立业务联系制度,定期向甲方报告催收情况。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方隐瞒重要事实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户产生或将要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如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甲方对此不承担有关责任。
2、协议一方决定提前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时,均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信息、资料,以及协议一方要求保密的其他任何事实和材料,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提醒的通知的报告、记录及意见等材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违反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上述应保密的材料或信息非因对方的原因被公开的情形除外。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免责条件
乙方在催收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车祸等)导致欠款无法追回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代理期限届满时自动失效,若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项尚未处理完毕,如甲乙双方认为必要,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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