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4-10-14 08:41:24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9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9篇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1

  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

  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

  第七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委托方: 受托方:广东xx律师事务所

  (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律所地址: ,电话: )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2

  第号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甲方因股权继承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事项

  1、查询、核对被继承人xxx生前在新疆xx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情况

  2、协助办理法定继承人xx放弃股权继承的公证事宜

  3、甲方股权继承的相关法律事宜

  4、协助甲方办理股权变更确认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甲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费用

  1、甲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法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当日以现金或刷卡方式支付。

  2、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包括下列费用:

  a)xx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

  b)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

  c)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办理本案以外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

  2、除本条款第1项规定的情况外,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承办律师卷宗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xx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人:承办律师:

  签约时间: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3

  法则明非讼字〔〕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请乙方委托律师担任甲方处理该项事务的代理人。双方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责任,是就该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或草拟合同,或参与谈判、仲裁活动,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详细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如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则甲方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单方面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应将甲方所交费用全部退还。

  五、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如下:

  1、律师费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

  2、如需要乙方律师到市区外进行与本项事务有关活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均由甲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委托乙方的权限如下:

  1、

  2、

  七、甲、乙双方特殊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

  甲方:

  代表:

  乙方:

  经办律师:

  年月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4

  甲方:

  乙方:天津泰阁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其他事实材料及其线索;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达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为: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更换联系人的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

  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MAIL:传真:

  日期:20xx年月日日期:20xx年月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5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6

  ()川律字第号

  (以下简称甲方)与就一事,特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其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的.有关资料。乙方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用经报批退还甲方;如甲方中途终止委托,所缴纳的律师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民事(行政、仲裁)事务,代理权限为本条第款:

  1、特别授权:

  2、一般授权:

  六、根据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差旅费除外)(大写:________元),代理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给付。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至

  八、特别约定条款:

  根据双方合作需求,特订立如下内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与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凤仪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XX市XX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乙方:

  20xx年11月23日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

  2、

  3、

  4、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9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 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甲方要求可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十二、差旅费及第三人收取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一〉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所需差旅费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供选择)

  1、已包含在律师服务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双方协商差旅费用概算为 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预付;待本合同委托事项办结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费用清单及有效开支凭证结算。

  〈二〉鉴定费、审计费、公证费、翻译费、复印费及其它必要的中介费用,行政机关、司法部门或相关组织、行业协会收取的有关费用,由甲方预付,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十三、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 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

  2、甲方逾期付款,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日息万分之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十四、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五、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为联络和送达方便,各自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按上述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依上述地址的送达仍为合法有效送达。

  十六、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或交付工作成果之日止)。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签章后于 年月日生效。

  十九、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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