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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教师的建议》读书反思
近日,读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因为没有比较充足的时间,随意性很强,已历时半月余,仍未通览一遍。边读边思考,边读边联系教育教学实际,写点感想的文字。其实,写作读后感必须领会作品的精髓,断章取义是大忌。但为了不让瞬时的体会消逝,就暂且记录下来,以备后用。
《给教师的建议 11》的主旨是“怎样使检查家庭作业成为学生有效的脑力劳动”,在谈及怎样有效完成课堂作业的检查时,大师向我们介绍了经验,推荐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使用草稿本。这种方法可以“把检查知识变成知识的积极运用”,教师可以“密切注视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情况,考虑到他们的个人能力和特点”。
课堂作业可以这样检查,那么课外作业又该如何处理呢?联系实际,课外作业的检查大抵有这么几种方式:
一是班主任“大包大揽型”。每天,班主任老师都会采取抽查或者普查的方式,把全班学生的作业检查一遍。这些班主任的敬业精神着实让人佩服,实际的管理效果和社会效应也非常好。以作业检查为抓手,学生每天疲于应对班主任的检查,减少了违纪事件的发生;作业不敢马虎,学习成绩自然就好;班主任管得严,家长放心,三全其美。
二是科任教师“亲力亲为型”。负责任的科任教师知道课外作业的重要性,即使耽搁一些正常的课堂教学时间,也要把学生作业认真检查,以查缺补漏、督促后进。这种方式也值得推崇,不过耗时耗力,效率存在问题。
三是班干部“分工协作型”。在教师的指导下,构筑作业检查网络:班长—学习委员--科代表--学习小组组长--组员,分工协作,无缝对接。各科作业情况经班干部汇总,反馈于科任教师,对作业检查中的棘手问题,则反映到班主任处。这种方法现在应该是学生课外作业检查的主流。
四是“捆绑家长型”。也有不少教师采取此方法,家庭作业的检查有家长负责。孩子作业经家长检查后,签字确认。此种方法对教师而言,高效、便捷,且有理论依据。这样有利于家校联合,有利于家长对孩子在校学习情况的了解。
当然,以上四种方法,均有利有弊。究竟在教育教学中,采取哪种方法最有效,这还要根据校情、学情而定。笔者认为,以上方法都存在一种通病,那就是没能充分尊重课外作业的主体——学生,没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没能充分信任每个孩子。
这个问题,深究起来,还是有些说头的。这就涉及到教师布置作业的目的何在?课外作业实际上既是对学习目标达成度的检测,也是对学习结果的巩固;既是对学生能力的训练,更是一种深化、一种提高;既是对情感的熏陶、态度的端正,又是对价值观的重塑。而这些都离不开完成作业者的积极参与,否则,就会事倍功半。
基于此,何不充分尊重教育的主体呢?那就把作业检查权还给孩子吧。督促、指导孩子检查好自己的作业,长期坚持下去,让检查作业成为孩子的自觉行为,成为一种习惯,应该大有裨益。
当然,这种理念的科学性毋庸置疑。实际操作,还需要我们教育人不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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