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

时间:2023-07-04 09:24:3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承包合同集锦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承包合同集锦8篇

施工承包合同1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社区期项目工程的施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如按照招投标签订的制式(备案)合同与协议不一致时,以本协议相关内容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社区期

  2,工程地点:县镇社区

  3,结构形式:砖混结构

  4,建筑面积:2栋,5层+1,(共10500左右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中交房标准包工包料进行总承包施工图纸,所含土建,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挖槽,基护)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垫资施工

  四、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开工日期自挖槽,3:7灰土始直交钥匙完毕,天,以甲乙双方监理确认现场签订日期为准,总有效工期天如遇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具体协商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标准:

  1、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做到与工程质量相匹配的施工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3、材料要求:

  (1)、乙方负责工程所有的施工材料及设备的购买,乙方所购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行业技术标准,地方有关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要求国标

  (2)、乙方未购的材料设备均需通知监理人员进行进场报检和鉴定取样工作,并且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工程上。

  (3)、乙方负责及时准确的收集和整理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并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份数送交甲方。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工程结算以发包人审核签字后的竣工图纸,图纸会审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现场签证单及甲方认可的施工文件等原件为计算依据,包工包料:每平方米捌佰叁拾元整。工程变更不得超过壹仟元,不计价,超过壹仟元,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材料及人工费调整按当地市信息指导价执行。

  2、工程付款方式:

  (1)、乙方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交保证金元±0、00返50%。

  (2)、垫资三层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七日内付清并返清保证金。

  (3)、所承建楼封顶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含已付款)七日内付清。

  (4)、交钥匙后经验收合格十五日内付总价款的95%,留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期一年)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确认水准点、坐标点,以及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4套(包括一套竣工图纸),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管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

  (4)、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有权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6)、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出调整乙方项目部的管理人员构成和相关管理要求。

  (7)、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8)、甲方负责承担全部招标代理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的场地和分配高度,严格服从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中的职权和各项管理要求,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管理中对甲方负责。

  (2)、施工时施工现场的临时道路、临水、临电的现场布置工作。

  (3)、开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整理图纸会审的资料。

  (5)、乙方现场施工代理人,必须由乙方开具的法人委托书有,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

  (6)、施工现场组成保证施工需要的项目部,同时负责其他相关事宜,建立本工程需要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

  (7)、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按照要求提供资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最晚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应妥善做好进场材料的保管和存储,避免发生损失和丢失。

  (8)、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明文施工并做好环境保护和场扬尘治理工作,严防发生各类伤亡事故,如有发生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做好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未交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给乙方造成损失,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费用和损失,按银行利息加倍赔偿违约金。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施工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人):(全称)乙方(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结构类型:

  4、 建筑面积:

  二、 承包方式:

  三、 承包范围

  1、 配套及临建:基础集水坑、电梯井处理的配合用工、临建的配合用工、一级电箱以外的所有电箱及电缆,塔吊、砼泵、钢筋加工、木工加工。专用电箱及电缆。总水管以外的水管、水阀、水龙头等均由乙方承担。

  2、 模板工程:乙方负责所承包楼号的一次结构的模板工程(包括模板的放线、制作加工、支设、拆除、施工现场的清理、二次倒运、材料分类堆放、工作面清理、涨模清理变形砼的修补剔凿、文明施工)的一切工作(所有现浇结构均为清水砼)。

  3、 钢筋工程:乙方负责所承包楼号的钢筋翻样、配料、绑扎、现场倒运(包括从集中加工区的倒运)、现场整理清理、机械操作、接头连接(包括机械连接、焊接连接等)、垫块安装、止水板(止水带)安装、伸缩缝保温夹层材料的安装、工作层面的清理、文明施工等钢筋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4、 混凝土工程:乙方负责所承包楼号的所有商品混凝土的卸料,浇注、振捣、养护、混凝土泵管卡具等的清洗、倒运、堆放回库、工作层面的清理、文明施工、等混凝土工程相关的一切工作。

  5、 土方工程及基础以下:土方开挖前的放线、土方开挖时的边坡标高跟踪测量、清槽、钎探试验、回填土夯实、脱模砌筑及抹灰、防水保护层施工等相关工作。

  6、 机械设备:施工测量所需的一切仪器、钢筋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木工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钢筋连接套筒、以及施工用手推车、混凝土振动器(棒)、打夯机、铁锹、铁镐、大锤、手锤、扳手等,各种设备必须做好备案手续。

  7、 材料:铁丝(包括绑丝)、铁钉、电焊条、焊剂、脚手板等。

  8、 现场文明施工:乙方负责所承包楼号工程所在场地的道路通畅、场地硬化、施工现场的清扫、洒水固尘、所有材料的堆放整齐、垃圾外运配工、协助做好各级领导的检查、做好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维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9、 乙方自配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栋楼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水电工一名。

  10、 乙方负责所承包楼号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所承包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11、 现场所有零杂活费用包含在承包价格以内,全部由乙方负责。 12、 甲方按预算提供材料,进入现场材料全部过数移交乙方,乙方自行保管,超耗和丢失均由乙方负责,如有节约按节约成本的20%予以奖励乙方。

  四、甲供范围

  1、提供施工图壹套。

  2、单位工程坐标定位、主控点垂直投测检查复测、标高定位校对、主要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

  3、商品混凝土的提供、钢材的提供。

  4、施工现场中央道路的铺设修建、从变压器至小区一级电箱的.提供及供电、小区施工总供水管道的提供与施工。

  五、工期要求

  1、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安排,乙方承包工程于年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交工。因开工条件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必须延长工期时,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签字后办理相应工期顺延手续后,方可延期,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承包工程,否则乙方负责赔偿因此而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利益和名誉损失。

  3、乙方接到甲方开工指令后,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服从甲方的生产调配与工作安排,无条件执行甲方各项指令。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按照完成甲方下达的每一项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延长工期,如未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有权接管或加入,甲方雇佣抢工期人员工资从乙方承包款项中扣除。

  6、为确保工期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不得消极怠工。

  六、工程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评定以国家质量标准为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2、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 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甲方、乙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二)工程质量检验

  1、 工程质量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验制;

  2、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要求的变更进行施工、加强自检。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 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并由乙方承担整改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照价赔偿因返工造成材料损失及相关的其他损失和费用。

  七、安全、文明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配备和使用充足的劳保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要遵守项目部的各类安全规章制度,进场员工要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并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检查,并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乙方要保持现场整洁,及时清理垃圾,修缮道路,整理水电管线,保证施工顺序进行,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人离场地清,操作面整洁,保持整个工地的良好形象。

  4、乙方要节约用水、用电及其他材料,如有浪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关心工人生活,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包括食物卫生安全及煤气、电灯安全问题,如因疏忽导致不良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施工的整个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特别是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的文明施工规定,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现给予罚款处罚。同时乙方负责人必须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本市以外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办好"暂住证",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

  8、乙方不得将所承包的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再分包,一旦发生转包和再分包行为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处理内部矛盾,不允许发生工人上访或者其他过激行为(如爬塔吊),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乙方2万元并承担相应损失。

  10、施工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支付方式

  1、乙方施工至层封顶后,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 %,

  2、自层开始,甲方按%

  3、主体封顶后,甲方支付完成工程量的%,待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总量的 %,其余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二次装修交接后 个月内付清。

  4、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支付时按实际完工面积结算,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进行调整。

  九、工程变更

  按照图纸设计变更进行施工。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

  因乙方不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甲方

  合同约定组织劳动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发生的停工、窝工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乙方在退场时已完成工程量按合同价款的50%进行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施工现场阻扰甲方的施工队伍调整和正常生产,否则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保留进一步追回损失的措施。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一下方式解决争议。

  1、 向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应出示身份证明,并将身份证复印在本合同上。

  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本合同工完款清后自行失效。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6、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第二部分工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按甲方安排工期执行

  2、乙方应按暂定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开工日期五天前,向甲代表提出书面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3、甲方代表因故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书面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书面要求停止施工,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经甲方代表批准签后,继续施工。

  4、甲方代表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6、在施工过程中,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代表应当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由于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施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处以罚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部分质量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标准、设计要求及各项交底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验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如经甲方检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认真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非乙方原因导致返工,由甲方承担有关费用。

  4、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经乙方自检达到合同要求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签认可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5、乙方应做好自身的成品保护工作,承担因成品保护不利而造成的损失,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发现人为破坏或施工相互配合中成品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6、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按甲方代表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直到符合合同要求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部分材料供应

  甲方应及时保质保量组织材料进场,以保证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部分劳保基金及税金

  1、劳保基金由甲方按规定向所在地行业统筹机构缴纳,乙方不再向甲方计取。

  2、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部分对劳务队的管理

  1、乙方应保证进场人员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劳务素质。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附带上岗证,由甲方留存复印件。

  3、乙方应自行办理与自身相关的社会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费用。

  第八部分劳动力安排

  1、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保证施工人员的数量及技术构成,随时接受甲方的核查和监督。

  2、如发生劳动力不足或暂离现象,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和有关支出。

  第九部分奖罚条款

  1、材料领用以甲方工长开具的限额领料卡为依据,乙方应注意节约材料,如有浪费,按浪费材料总值的100%进行赔偿。

  2、乙方对甲方材料包装品的回收,甲方以回收品价值的进行奖励。

  第十部分工程结算与价款支付

  1、工程结算:

  2、价款支付方式:每月支付进度款的80%,完工验收合格后除保修金外,一次付清。

  3、保修金比例:工程结算额5%,一年后付清。

  第十一部分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生效。

  2、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1)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发生。

  (2)未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并无具体改进措施。

  (3)发生质量问题,对甲方责令不予改正,私自修补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未按安全规章生产,整改后不能达到要求的。

  第十二部分,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做出最终裁定。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施工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计 天。

  三、甲方责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现场代表定为:

  项目负责: 联系电话: 业务负责: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 联系电话:

  四、乙方责任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项目负责: 联系电话: 业务负责: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 联系电话: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 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0—5mm碎石面层(15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50cm厚),路面宽6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90%、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 )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 )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五、处罚责任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 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 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 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 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 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六、工作内容及单价

  1、临时便道长度暂定 m,总价 圆,结算时按实际长度按比例多除少补。

  2、乙方负责k1+040处砼排水管的安装(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给乙方增加费用。工程款

  七、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于工程完成后将工程进度报给甲方,甲方 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 %后支付 万圆工程款给乙方,余下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付清。

  八、其他

  1、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该协议自双方签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 甲方代表(签):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签): 乙方代表(签):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5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

  发包人的相对义务购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五、工程价款:

  六、支付方式:

  第二条、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一、合同工期总 日历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期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 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3、图纸变更导致不能按时施工。4、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第三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 方采购。

  二、 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非采购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采购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采购方方承担。

  第四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期间,甲方提出变更内容的,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第五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六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质量保修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违反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使履行出现瑕疵的,都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付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施工承包合同6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范围: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第四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

  付款方式:

  价款调整: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政府消防主管部门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乙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甲方或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化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199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20 年版)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 、《室内消火栓给水灭火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 ,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4、乙方交工前应做48小时的试运行试验。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限为 年,终身维护保养。

  2、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2次/月,以书面记录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4、保修金支付方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二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的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于乙方原因,甲方无法同乙方取得联系,按照上一款执行。

  4、4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联系记录为准,维修项目及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双方签字的发票为准。

  4、5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材料、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4、6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及提交消防验收报告、与甲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电气线路、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都要进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并且要结合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重大程序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工程安装施工完毕但未通过消防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整个消防系统负责。消防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主动向甲方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隐蔽工程记录和消防工程使用手册等文件资料,切实履行交接手续并主动做好工程的后期维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维护人员共计 人,直至完全独立操作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2‰的违约金。

  2、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工程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除外。

  3、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原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等,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4、甲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乙方单位领导。

  5、甲方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甲方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对于乙方举报买甲方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买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

  2、乙方不得邀请甲方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的宴席,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3、乙方在合作期间发现乙方人员任何向甲方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给甲方审计部。

  4、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5、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部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以后合作过程中,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再让利2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应付乙方所有货款,并终止本协议。

  6、如因乙方单位及人员在合作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扣除所有应付乙方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责任。

  甲方监督电话: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经办人:

  合同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地:

施工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由甲方承建的工程,需组织工程项目部具体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同意由乙方负责本工程项目部管理机构的组建和实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就该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达成如下合约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类型:

  二、工程范围

  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承诺书中等的全部工作内容为乙方的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照建设单位审批的开工报告为准)。

  总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五、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甲方不定时对乙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若乙方工地被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规模从所收工程款中暂扣5—10万的风险保证金,等整改完成后退回。

  2、工伤事故管理。若遇重大安全事故,出现重伤、死亡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隐瞒不报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

  3、工伤事故的处理,凡每发生死亡一人/次或重伤一人/次的工伤事故,甲方

  根据情况有权暂扣乙方的工伤事故处理押金10—50万,乙方在对事故妥善处理并形成事故处理协议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后,返还给乙方。

  六、合同价款

  工程造价(暂定): 元(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筑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执行,实际工程造价以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最终审定结算金额为准)。

  七、经济指标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按工程与业主最终结算总价的向甲方上交工程项目承包费和向甲方缴纳2%的企业所得税,乙方不需提供工程的材料、建安和劳务等成本发票。如有建设单位供应材料时,计算基数中应含建设单位供材的定额基价。建设单位每支付一笔工程款时,甲方即按照约定应上交的承包费和企业所得税在该笔工程款中扣收。

  2、税费:本工程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甲方在支付乙方工

  程进度款时,同时扣除或留取以上相应项目金额的款项,由甲方代收代缴。如有建设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乙方凭完税证明进行冲抵。

  3、乙方若需要向相关部门押证经营(建造师、工程师及五大员等相关证件),则要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若不需要押证就不需要缴费。

  4、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八、组织施工方式

  乙方采取"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包验收合格、包违约赔偿、包费用、包税金、包利润上缴"的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面风险承包,依法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九、工程结算

  乙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计价原则和结算方式办理。

  十、项目管理

  1、乙方由 (身份证号: )先生为本工程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对本项目有关生产技术、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竣工决算和维修等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本项目承包合同书中约定的乙方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施工风险担保金,缴纳标准为工程合同造价的 ‰,担保金由甲方财务部专户存储,本工程施工风险担保金为: 元(大写: )。

  施工风险担保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1)风险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财务结算资料、税务结算资料、工伤事故处理、劳务争议、各类诉讼等及问题的处理;同时包含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的义务、建设单位提出的违约处罚,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额赔付。

  (2)若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屡有供应商诉讼、劳务争议、工伤事故发生、工程技术质量问题、违约处罚等影响甲方声誉的,甲方将根据情况有权加倍扣收项

  目施工风险担保金,直至影响消除为止。

  (3)待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结算、工程尾款收回(保修金除外)、档案资料移交、办完备案手续、办清财务结算,确认武风险并签订退保协议后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若项目亏损或发生债务时,甲方将使用乙方缴纳的本项目风险担保金进行支付,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额赔付。

  (4)在征得甲方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成立" "项目部和申请刻制" "专用章,项目经理部需缴纳印章使用保证金: 元,(大写: ),并与甲方签订"印章使用责任书"后领用。该印章由乙方专人负责保管,该印章不得用于签订经济合同文件,仅用于本项目实施期间甲方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之间的报审资料、交工资料、技术经济签证等有关事项,以上事项具体由乙方负责办理,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之间的`书面资料须加盖甲方印章的,事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批准后,方可盖章送出。

  十一、财务管理

  1、工程项目使用的资金全额由乙方负责组织且在甲方监督下运用,甲方概不负责资金的筹集事宜。

  2、所有资金必须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乙方与甲方内部之间的业务来往款项,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款项,未按约定支付且未按付款计划支付的甲方有权从直接掌握的资金中代为扣收。

  4、甲方有权直接从所收工程款中扣收按本协议约定的由乙方应上缴的工程利润、工程税金、各项社保费用、风险担保金、工伤事故处理押金及其他应缴纳的款项。

  5、在收到业主方支付的工程款超过合同造价的80%时,甲方有权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债务、债权等项目管理内容进行综合审计,控制乙方工程尾款的支付。

  6、财务管理未尽事宜以甲方指定的相关管理办法为准。

  十二、供应商管理

  1、合同管理,乙方的所有对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包括分包、材料、劳务等,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凡加盖项目工程印章或项目经理或乙方签名的包括但不限于收料单、对账单、欠条、承诺函等均不具有法律效应,甲方均不予认可。

  2、甲方有权每半年根据需要与供货商核对应付账款余额,跟踪账款支付情况,核实是否有未结账务。

  3、乙方利用支付材料款、人工费等虚假方式转移资金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追究乙方责任。

  4、乙方对供应商管理失控,供应商起诉至法院,冻结或强制执行公司银行账户资金的包括公司本部及其他项目部银行账户的,甲方按月息5%向乙方收取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相关诉讼等费用。

  十三、甲、乙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严格

  执行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有关规程、规范及验收标准。

  2、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本合同约定,具体组织、指挥本工程施工管理、生产和各种经营活动的权利,甲方原则上不干涉。

  (2)乙方具有独立的用人用工权、分配权、员工考核奖惩权。

  (3)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对本工程需要的安装分包,机具、设备、材料供应物资具有独立的决定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原则上应优先采用甲方的安装公司、材料供应及甲方的设备和周材。

  (4)乙方根据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有权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及管理措施。

  (5)在全面完成本工程的履约责任后,乙方对本工程的合法盈利具有拥有权、使用权、支配权。

  3、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的工程决算工作,帮助乙方办理工程的决算工作。

  (2)积极解决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技术、质量、安全、设备、材料等问题,协调项目内外关系,为项目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3)协助乙方处理工伤事故、劳务争议等事宜。

  (4)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涉税及催款事宜。

  (5)负责向乙方提供建造师、工程师及五大员等相关证件。

  4、乙方责任

  (1)按规定为员工和工人购买五险。

  (2)自行承担该项目明确的或隐藏的各种风险和责任。

  (3)及时支付工人的劳务工资,若有拖欠情况,甲方有权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劳务队伍。

  (4)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十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由本工程引起的一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经济及治安刑事责任。

  2、甲方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况出现之一者,在甲方多次协调未果的前提下,为确保甲方良好的社会信誉,甲方有权终止此合同,撤换承包责任人,并追求承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所发生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有权无条件接管所建项目后续工程。

  (1)将工程转包(经批准的专业分包除外);

  (2)管理人员配备不健全、不到位或不具有相应的资格证;

  (3)工程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对公司信誉的负面影响;

  (4)未经甲方同意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款;

  (5)项目出现重大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

  (6)乙方严重违约,不能保证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

  (7)乙方私刻公司的各种印章。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章(字)且甲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竣工交验、保修期满且与本工程有关的债权、债务全部了结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施工承包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承包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

  2、适用法律法规:

  3、适用标准、规范:

  第三条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

  2、图纸提供套数:

  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四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3、工程编号: ;施工许可证号: ;营业执照号:

  4、工程地点: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 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承包方式: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乙方及甲方负责供应之材料,乙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五条工程期限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 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乙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乙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乙方会同甲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 。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 %,计人民币 元;材料设备差价 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理银行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九条施工准备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 。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乙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甲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甲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甲方指定厂家、品种让乙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乙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乙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甲方给付乙方劳务费 元(或乙方不收取劳务费)。

  (6)甲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二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十三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十四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十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6、成品保护的要求: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十六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 归乙方,百分之 归设计单位。

  2、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 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十七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甲方派 先生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 先生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八条保修

  1、保修内容、范围:

  2、保修期限:

  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4、保修金利率:

  第十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十六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 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分包

  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十三条保险

  1、乙方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的材料和设备办理保险。

  2、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第二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二十六条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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