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0-10-03 11:01:3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施工合同范文合集八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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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整个工程的全部工程桩,CFG总桩长桩67870.5m,水泥搅拌桩总桩长6182m。

  四、工程造价:

  1、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闭口包干性质,包括总价及综合单价均闭口包干。

  2元(小写)。注: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其中:D500CFG综合单价76元/m,D500水泥搅拌桩综合单价35元/m。

  (1)总价包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保水电费、包施工组织措施费、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施工管理费、总包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各类保险(含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仓储、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地的窝工费、防止扰民措施费、翻槽及场地平整、渣土消纳费用、桩基检测费、文明施工费等)。乙方不得就该工程中各项措施费、保修等事宜再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

  (2)除非另有规定,合同价款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所描述工作的全部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3)包干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即合同单价不会因人工及物料费用或汇率之升降而调整,不会因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4)任何未列在工程量清单内而却是完成本工程内容必须的项目,其价款已被包含在其他已填报价款的项目中,今后不作调增,任何的缺漏项与工程量统计错误(除非招标图纸上没有,而施工图上有)皆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甲方现场代表天内提供桩基础施工图份。

  2、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3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5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3 份。

  二、乙方

  1、乙方现场项目经理,乙方负责施工区域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从甲方提供水电接驳点到施工现场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在进场施工前5日内送发包方,经甲方确认后可进场施工。

  4、现场提供监理办公区一处。

  5、以上工作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自年 2 月19 日开工至20xx年 3 月20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接驳点,影响进场施工;乙方自行处理地下障碍物或管线,但不包括乙方自行考虑车辆及道路的修理;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不可抗力。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质量标准按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一类桩达到90%(含)以上,不得出现三类桩。

  按单体工程计:一类桩比率在85-90%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2%;一类桩比率在80-85%之间,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3%;一类桩比率低于80%,乙方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的10%;每出现一根三类桩,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5%,且由此产

  生的补救措施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国家和河北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单位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共同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如采用不合格的材料,甲方、监理有权制止使用,提出整改,并且乙方赔偿甲方20xx-20000元/每次,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隐蔽工程需经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按照环保、环卫、公安、市政排水、泥浆排放、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与上述部门的有关手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监理公司、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证后实施。

  第五条 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甲方及现场监理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或停工整改,如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未能按时整改完成的,乙方赔偿甲方5000—10000元/每次。

  二、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如出现变更,设计变更部分综合单价计算方法如下

  1、施工条件及性质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应采用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填报的单价乘以变更工程量结算变更费用;

  二、水电费挂表计量(所用水电费用、电损及管道损耗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三、由乙方施工原因(包括桩位偏移、断桩、低桩等)引起的费用在乙方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没有预付款支付;

  2、工程基础验收合格、桩基检测合格后及办理结算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3、相应结算总价的5%将作为保修金,在结算付款中扣留,保修金[无利息]在项目工程主体封顶起2年后结清。

  4、以上付款,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格式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交申请付款报表,内容应说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金额和具体明细组成,以上付款经甲方审批后21日内支付。

  五、乙方应履行开国家正式发票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付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要求需有关部门负责人确认。没有经过确认的变更单,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增加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减少相关费用,合同总价按实扣减。

  五、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指令”等函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配合甲方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核对。

  六、如果涉及到返工,己方应立即停止原工作,并最迟应于次日与甲方相关工程师一起核定返工工作量。未能立即行停工而继续施工的工作,不得计算返工费用。未能及时核实返工工作量,而在事后将原有工作当作全部完成而索赔返工费用的,甲方不予认可。

  七、当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实施完成后,需由监理公司、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

  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一律无效,如属隐蔽工程,需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中必须附隐蔽前的照片。

  八、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内容工作发生并完成后七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资料一式四份。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单需使用甲方规定的标准表格。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其补充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后补办的做法。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第八条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第九条 质量保修

  一、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保修金

  1、质保期

  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本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甲方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乙方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任何缺陷,乙方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

  3、缺陷保修期届满且乙方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甲方验收满意时,甲方应签发“缺陷报修完成证书”,乙方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乙方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保修责任和义务。

  4、若乙方收到甲方指示后未能在2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或从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乙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竣工,每延期一天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特针对“***别墅”主体改造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名称:***别墅主体改造工程。

  第2条.工程地点:***市***区***624号住房。

  第3条.承包范围:包括本合同第47条附件(三)所含工程项目、***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及甲方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而临时安排的零星项目工程。

  第4条.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工资、食宿、施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期限

  第5条.工期总日历天数牐牐牐牐犔欤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6条.本工程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要求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第7条.因甲方变更工程或增加零星项目工程,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8小时以上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价款

  第8条.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 (大写:人民币)(含税)。 最终工程结算总价款以各分项工程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总价款为准。

  第9条.各分项工程单价款请见本合同第47条附件(三)。

  第10条.变更工程的价款与本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的结算,均以实际施工工程面积乘以单价后得出的价款为准。

  若本合同中已经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均按本合同已有的项目单价确定变更工程项目单价、零星项目单价;若本合同中没有适用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零星工程的项目单价,则由甲乙双方按照施工地点(***市***区***)的市场单价另行协商确定。

  四、付款方式

  第11条.自乙方进场开工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第8条工程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 )。

  中途按进度付款,自乙方改完顶板之日起 日内,付至币)

  乙方应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工程结算单;甲方收到工程结算单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审核。经甲方会计审核通过,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工程按结算单支付工程尾款。

  第12条.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缺陷责任期(壹年)届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13条.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合法发票。

  五、工程质量

  第14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上未注明的,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市现行法律规范及规程进行施工,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

  第15条.垃圾清运项目应当遵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16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工程总价款的8 %.

  第17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为壹年,自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18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一)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工艺或者其他归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二)由于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及时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修复所需的费用。

  (三)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满48小时未修复甲方通知的缺陷或者损坏,则甲方可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中径直扣除。

  第19条.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者损坏,乙方经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可以进入工程现场施工,并不得损害甲方或者甲方物业使用人的利益。

  第20条.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起,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并退还相应的质量保证金。

  六、双方权利义务

  第21条.甲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甲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

  甲方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第22条.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该***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为乙方施工工艺指标的主要依据。

  第23条.甲方应当组织乙方对***别墅平面设计图、***别墅结构施工图进行审查和设计交底。

  第24条.甲方有权根据***别墅改造工程的实际需要,增加零星工程项目。

  第25条.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协调好周边邻居及当地有关单位的关系。

  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提交工程材料的运输申请,并获得通行许可证明。

  第26条.甲方应当落实本合同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及生活用水、用电的总箱开关到施工现场,落实乙方施工材料存放地。

  第27条.甲方应当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并按照本合同第36条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第28条.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29条.乙方指派 (联系电话 )为本项目固定联络人,代表乙方签署、接收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项目的往来文件,并负责监督工程进度和本合同的履行。

  第30条.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规定,严格按图施工。

  施工前,乙方应对工程图纸等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发现该项目相关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应事先告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设计或者工艺存在问题或者缺陷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案。

  乙方不得私自变更施工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据实赔偿。确需变更工程内容的,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乙方应积极完成甲方增加的零星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根据本合同第10条相关规定和实际工程量编入工程结算单。

  第31条.乙方施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当戴好安全帽,扣紧帽带;高空作业应当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

  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严禁无关人员在工地附近逗留,并安排专人监护。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财产损失、伤亡事故和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影响工程进度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或者致第三人人身伤亡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

  第32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施工时间合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正常休息。

  第33条.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当将工程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堆放、分类清理、分别运输。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在生活垃圾场。因违反垃圾清运规定被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行政责任。

  第34条.乙方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应当符合质量、规格要求,如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存在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5条.乙方应确保各分项工程如期开工、如期竣工,逾期开工或者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完成一个隐蔽工程施工工序,乙方应尽快书面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并派员参与验收,待甲方工程人员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后,可以进行下一个施工工序。

  第36条.乙方应如期竣工并将工程成品交付甲方竣工验收。

  乙方负责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待验收的成品遭遇损坏,由此产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37条.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据实编制工程结算文件并提交甲方审核。

  七、工程验收

  第38条.本合同项目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乙方应于各项工程全面完成之日起三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

  经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八、违约责任

  第39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每迟延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0条.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

  第41条.如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返工,因返工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工程变更

  第42条.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变更要求,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作出变更。工程变更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数量的改变;

  (二)合同包括的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者特定的改变;

  (三)本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四)本工程任何部分施工的约定顺序或者时间安排的改变;

  (五)为进行工程变更需要的任何附加工作、材料或者设备。

  甲方应在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工程变更书面通知。

  十、争议解决方式

  第43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附则

  第44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5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自家住宅

  工程地点: 佛山市**区**镇**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建造地基与主体工程从零开始以至第六层天面封顶工程,包含两个化粪池与地面环绕主体渠道的建造。以上工程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如模板、顶木、机械、铁铲、斗车、吊笼、搭建双排栅含纱网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 年 月 日。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合格标准。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土方回填过程中,要求夯实紧密,不准未夯实就擅自进行隐蔽。

  2、砌筑墙体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组砌方法正确,轴线偏移不得大于规范要求,砌筑砖体不得出现上下通缝现象。

  3、构造柱、梁关模前,应再次检查钢筋安装位置、数量、间距、是否与施工图纸一致,不得少筋漏筋,保护层留置是否正确,待合格后方可进行关模。模板支撑应牢固可靠,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充分振捣,不得漏振,以保证混凝土成型质量。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必须进行充分的养护。

  4、工程投入使用的钢材、水泥等所有材料,不得在施工中浪费,每次砌筑时的落地灰及时收用。同时严禁偷工减料,必须保质保量地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五、合同价款:

  承包金额:据实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大写:人民币 整)进行人工结算。

  六、工程质量:

  6.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

  6.2工程质量以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3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6.4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

  七、双方责权:

  7.1甲方供应该工程所需建筑材料。由于施工地点的环境问题等,施工材料存放的地点与施工现场所产生的距离,乙方不得以此理由加收甲方任何费用。

  7.2甲方应及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对工程进度款应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拨付。

  7.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施工用电。

  7.4、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并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天面平滑、墙面平整、顺直、水平、砌砖密实、楼梯步级均等)服从甲方指导、检查、检验,确保工程质量好。

  7.5、施工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7.6、乙方不得任意浪费甲方材料,不准有盗窃甲方材料行为。

  7.7、主体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清理施工现场内所有杂物,搭的建双排栅需等甲方完成外墙装修后才能拆除。

  7.8、乙方负责找工人、组织、管理、指挥工人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及其工人与甲方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施工人员就餐饮水等均由乙方负责。

  7.9、施工过程中使用到水泥泵车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施工:

  8.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8.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8.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8.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8.5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6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款支付:

  1、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第一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一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二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二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三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三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四层主体工程完工(第四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五层主体工程完工(第五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

  第六层主体工程完工(第六层楼顶结束)后甲方付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 );主体工程整体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双方结算,由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的付款方式,不到付款时间,乙方不得违反上述付款方式向甲方提前付款要求。

  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故意长期停工或要求追加工钱,如果违反本条款,乙方必须赔尝违约金2万元,已做工程不再支付工钱,本合同终止。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先自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图纸一份。

  甲方(手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 月 日

  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

  承建方:四川省

  签定地点:四川成都

  签定日期: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__________”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

  3、建筑面积:51118、13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xx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只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约成本、现场管理等符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约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间: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工程结算

  3、7、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结算审计:

  3、8、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内容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建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内容”。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作时间、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责任。

  3、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__________。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责任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责任。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提供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提供8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责任。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三间。

  4、4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提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如甲方提供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提供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补充施工文件的内容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4、9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内容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4、10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达到文明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责任。

  4、11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提供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责任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现场管理

  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文明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考虑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提供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文明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内容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内容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内容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该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责任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建设单位)**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委会

  乙方:(承建单位)杨春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县仙林镇黄楝坪村道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合同桩号:

  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5.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208万元整。 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

  1.3开工日期:20xx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15日

  1.4质量标准:JTG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瑜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 杨春荣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购、运输、质检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等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作为被验收内容)和准备好总结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严禁倒手转包。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1,2号楼工程内墙及天棚涂料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乐至江南大市场市场1,2号楼工程。

  2、工程范围: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内墙涂料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分1,2号楼两个工程,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装饰施工总进度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在20xx年5月30前进材料。

  第三条:合同价款

  天棚综合包干单价 4.2(元/㎡),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架子使用费等乙方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第四条:支付方式

  1、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乙方完成相应施工段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总价的95%,余下的5%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工程样板制作:内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质量标准同3,4号楼工程。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不能使用干粉),符合有关国家规定标准,所购材料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验收合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要求,确定颜色色号。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可提供材料放置场地。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所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内如有损坏,由乙方予以修复。乙方施工材料应按甲方指定区域堆放,按样板间要求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及架子的搭设。材料的保管。

  附 则

  一、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7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 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m2、人行道________m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m、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m2.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1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11.5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1.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1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12.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12.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1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1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1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13.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13.2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 约

  14.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14.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1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1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14.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1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1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1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mm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1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16.3因1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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