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0-07-06 00:00:1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施工合同集锦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施工合同集锦5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 房屋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北京市20 年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

  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2

  项目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采购合同(说明:如果乙方是一般纳税人,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3。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取 得进行抵扣的专用发票,降低当期应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信实用原则, 按照甲方采购管理办法、采购工作细则及相关采购招标文 件,甲乙双方就 项目 货物的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采购货物及总金额1.1 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下列采购清单,向甲方交货。 《 项目 货物采购清单》名称品牌型号产地单位数量单价 (元)合计(元)备注

  总金额人民币: (¥ 元)元注:“总金额”为合同约定总价,但可能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书面要求变更采购数 量而相应增减。 1.2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 (含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 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海运费和空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 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术指导支持、 使用培训、 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 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 均不予调整。 修订: 采购清单报价为含税价(含增值税、关税),报价中已经包括货物生产前准备、 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包括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 安装所需辅材、调试、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 技术指导支持、 使用培训、 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 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 均不予调整。 在采购清单报价总额(含增值税)以外收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 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 其他各种性质的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视为价外费用(含增值税)。 (说明: 营改增以后, 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鉴于采购过程中, 会发生各类价外费用, 有必要在此约定价外费用的定义,以及价外费用金额是否 包含增值税, 因为价外费用金额涉及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以及供应商开具发票的义 务。 如果采购项目涉及到增值税混合销售、 兼营行为, 从乙方的角度应进行分别核算, 否则可能从高适用税率, 站在甲方的角度, 需要判断是否对甲方有利。 必要时候, 将含增值税的报价分开, 以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需要考虑特定采购项目以修改本。

  1.3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货物的规格和功能配置等可能存在小幅度变更,这些 变更将在原有的货物要求之内(包括技术参数、功能、材质等),这些变更不构 成调整价格的理由,货物的单价不予调整。 1.4 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货物量, 无论采购货物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1.5 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 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 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1.6 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参数按以下约定:第二条 付款方式2.1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修订: 甲方以汇款/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甲方委托第三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 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说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做到“三流一致”,也即“货物、劳务及应税服 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必须都是同一受票方。如果存在第三方付款,则可 能出现资金流不一致的问题。因此,需要约定由第三方付款的,需要提供委托协 议作为证据,以防止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发生。) 2.2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 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引起税务 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向甲方赔偿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 关损失等。 修订: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务 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 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 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 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 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 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 材料品目、 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 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 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要时,甲方需协助乙方提 供开票所需资料。 (说明:通常情形下,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因此需要明 确乙方需要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甲方进项税额抵扣。 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后果非常严重,最高面临无期徒刑的惩罚,因此在 合同条款中特别加入了虚开条款。如果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 开, 不仅要约定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 务,因此在条款中约定了乙方重开发票的义务。 原则上,在甲方收到采购的货物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取得发票用于抵扣的时点对于甲方而言非常重要。如果 当期,甲方销项税额过多,需要及时取得的进项税发票予以抵扣,因发票开具较 晚而没有用于抵扣,则会造成当期税负增加。后期抵扣时,造成留抵进项税额过 多。因此,在条款中不仅约定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合规性,还约定了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及时性。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具有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是指发票票面记载的要 素必须真实,比如收款方、付款方、货物名称、数量、单位、价款、增值税额等 信息。

施工合同 篇3

  移动室内信号分布系统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府谷县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为改善甲方所在地内的中国移动GSM/TD/WLAN手机信号覆盖效果,由甲方提供场地,乙方提供并安装GSM室内信号分布系统以及相关设备。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共计年,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免费提供安装设备的房间或者设备挂墙安装的位置及室内外天线和馈线悬挂安装的位置,并提供施工必须的基建图纸。

  2、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有用电设备提供可靠市电,规格为220伏、20安、50赫兹的交流电,并为乙方提供设备工作地线的接入点和预埋位置。

  3、在施工期间,甲方安排1~2人负责配合乙方施工人员进行设备的安装和室内馈线的布放工作,以及乙方通信光缆的接入。

  4、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应为乙方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紧急检修以及扩容改造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并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5、投入使用后,甲方协助乙方保管安装在甲方处的乙方设施(包括主机及传输等所有设备),如避免设备遭到人为的破坏、被盗及防水、防尘等。

  6、甲方如需内部装修或规划,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配合或线路调整,以避免对乙方的通信设备及线路造成损坏。

  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室内分布系统设备及相关传输设备、传输光缆、附属件等全套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负责系统设计和设备的安装、维护等。乙方根据网络覆盖情况的变化,有权更改或拆除所装设备。乙方如单方面提出拆除全部设备,需和甲方协商确定拆除工期等事宜(至少留给甲方一个月的.准备期)。

  3、乙方在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的安排,避免影响甲方的正常业务。

  4、乙方在施工和维护过程中,应当爱护甲方设施,损坏要负责维修或赔偿。

  5、乙方在工程施工前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尽量避免损坏甲方的室内装修和影响美观,如影响室内装修,应及时与甲方协调。

  第五条:电费结算及缴费细则

  1、电费:乙方安装在甲方处设备的用电量,按电度表指示的实际耗电量计算,乙方按 元/度的标准向甲方交付电费,如遇政策性电价调整,乙方用电价格随之调整,每年结算一次,根据乙方电表数按时结算。

  2、缴费:电费按照合同租赁年度进行结算,乙方于每一年度期满后的次月内向甲方予以支付该年度全额电费,但甲方应提前十五日向乙方出具等额的发票,乙方拖欠电费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乙方拖欠电费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停止供电。

  3、系统投入使用后,甲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供电,除火灾等紧急情况或者市电停电等不可抗拒因素引起停电外,不得随意关闭设备电源。

  第六条: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若有恶意延缓、妨碍、阻挠本协议执行的行为发生,受损的一方可做损失评估,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七条:双方工作联系人员及电话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按照较晚一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甲方代表: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府谷县分公司 地址:乙方代表: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祥见设计资料)

  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1.5 施工方法:按设计图纸施工

  二、 承包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书项下的迁改工程,甲方将基础部分单包工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砂石、水泥、钢筋、地脚螺栓、接地钢筋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复测分坑、基础开挖、材料二次转运、制模、混泥土浇灌、打护壁、爆破材料等施工。协调由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除合同书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书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 工期

  3.1 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30日历天,乙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

  3.2 开工日期,按甲方向乙方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3.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工期顺延:

  3.3.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3.3.2 甲方决定变更设计的。

  出现以上情形时,乙方应及时将顺延工期的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双方协商确定顺延工期的期限。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按本合同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 工程造价及计量方式

  4.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本合同期间内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4.2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得发生计时工。

  4.3本合同书承包价按设计施工图纸基础方量计量:新建线路1#、2#、3#按1000元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新建路线4#、5#由乙方马驮砂石等,并自拌C25混凝土进行浇筑,按1300元每立方米计算。(以上单价均包括人工、机械、辅材费、低易耗材等费用)

  五、 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垫付工作中生活费,乙方完成混泥土浇灌时。甲方支付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剩余20%待工程组装放线通电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给乙方,税收发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6.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书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并按合同书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开展工程竣工验收。

  6.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书约定时间不能竣工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费用并可以要求乙方清场。

  6.2、乙方权利

  6.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若因甲方支付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6.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书约定开工、竣工,若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开工、竣工验收不能达到合同书约定标准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2.3 乙方在遇到不可抗力(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工程无法施工时,乙方可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工期顺延。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7.1甲方负责对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协调工作,费用由甲方支付,严格按市府发[20xx]19号相关文件执行。

  7.2

  2、乙方责任

  7.2.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7.2.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非法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若因乙方私自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2.3乙方必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乙方未按国家相应规定事故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4乙方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6.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在交工验收及资产移交时发生二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8.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师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乙方应将隐蔽工程的现场图片作为竣工资料提供给甲方。

  8.2 竣工验收

  8.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及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_3_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_3_日内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8.2.2 乙方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进行修复交给甲方。

  9 工程的质保期和质保责任

  9.1 本合同书项下安装工程的质保期限为 1年 ,本合同书约定的质保期限低于国家规定质保期限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2 乙方对本合同书项下的安装工程按国家规定承担质保责任,在质保期内,本合同书项下的工程出现质量瑕疵或缺陷的,乙方应负责进行免费维修。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不按本合同书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书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书总价款5%的违约金。

  10.3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修复。

  10.4 乙方不按本合同书约定承担工程质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书总价款5%的违约金。

  10.5 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该部分工程的工程量发生变化近而引起费用变化的,根据乙方工程量的参数、计算原则和建设期当地造价信息部门公布的当期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并按乙方承诺的折扣率进行调整,按实结算。

  1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书的相关条款。

  1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书:

  11.2.1 双方协商不一致。

  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书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书的情形。

  11.2.3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变更的,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变更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进场施工。

  11.2.4 变更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书中相似类型所约定的合同书价款据实结算。

  12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书一式 2份,甲方持 1 份,乙方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书附件是合同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其他约定事项: / 。

  附件:1、安全责任协议书

  2、乙方身份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施工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大连通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计算机网络安装工程、集团电话安装工程、卫星电视安装工程、安防监控安装工程。

  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

  本承包工程的开工日期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21日内结束。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不可抗力;

  第四条 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承包方式:采取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不包含室外安装立杆。

  2、 本工程总造价:

  人民币(大写) (详见方案)

  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 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 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20xx元(不含20xx元)以上;

  (3) 不可抗力;

  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

  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

  6、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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