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05-27 08:40:39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施工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其中: 材 料 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 理 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其 他 费 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略))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施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承包范围:全包居室面积: 100 ㎡、居室间数:2室2厅1厨1卫

  1.4 工程内容:(附设计图。施工图及报价单)

  1.5 承包方式:

  1.6 天,自年月10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千元整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免费

  1.8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水。电工进场预付45000元工程款,木工、瓦工进场付45000元工程款,油漆工进场施工后,再付40000元工程款。交房后10天内付清余款 5000元。

  1.9 工程保修期一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全部腾出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订协议。

  2.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3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2.4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2.5 如确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签字认可。

  3.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处理好由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

  4.1 甲方要求此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4.2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不能按期竣工,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3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5.1 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暂行规定》为质量评定标准。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变更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在鉴定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设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末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10天内,结清尾款。

  第九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9.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2 乙方在施工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 全操作规范》。

  9.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9.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拖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 0 支付滞纳金。

  10.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价款的 违约金。

  10.3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10.6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过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依有关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建筑装饰协会申请解决。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商议、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会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所购材料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12.2 如果因工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提出更换工人。

  12.3 如改工程的水电不需要全部改动应据实结算,扣除其中费用。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3.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把本工程项目的外墙钢管脚手架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永州承阳针织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址:

  蓝山县东方大道右侧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竹跳板由 乙 方提供),搭设所需钢管(包含:装内模所用的架管,但甲方装内模时不得切割钢管,如有切割钢管现象,甲方按被切割钢管总量21元/米的标准计算赔偿乙方损失)由乙方提供。

  四、承包内容:

  甲方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按图纸 平方米的外墙双排全钢管扣件脚手架搭拆工作。

  五、工作范围及搭设要求:

  外墙双排全钢管扣件脚手架从一层开始搭设,外架为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双排、单立杆,立杆间距为1。61。8米,内外排立杆间距为0。8米,立面距离为1。8米,每步架900mm高处设有一道护身栏杆,连墙件间距竖直3。6米,水平4。5米。内立杆距建筑物为0。3米。外立面搭设剪刀撑,剪刀支撑四角均同时向两个方向搭设,角度为45—60度。中间间距按规范设立剪刀撑,架子内外按规定设斜撑,交叉设立。一层搭设安全通道,通向楼梯口。所有外架每层均设钢性拉结与结构边梁拉结,拉结点用与外架相同的材料埋入边梁不小于3米,外露不小于1。5米,用直角扣件,短钢管与架体内外排立杆扣紧。每 层满铺一层竹跳板,安全网立面满围,并扎牢,每栋每层设 个卸料平台。安全防护网由 方提供,并由 自行安装和拆除。如甲方需安装,则安装工时费另行协商计算,不在本合同价格内。(按县质监站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六、结算与付款办法(以下涉及金额均不含税价):

  1、付款方式:乙方外架搭设到一层后开始支钱(支建筑面积的85%),每一层结付壹次进度款(支建筑面积的85%),甲方楼层封顶后,付给乙方工程总额95%的工程款(总建筑面积*22。8元*95%),脚手架全部拆除,运出工地后十天之内结清全部工程款。

  2、工程价格:

  (1)钢管外脚手架按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为准)每平方米 22。8 元计算,大写人民币贰拾贰元捌角整。

  (2)另行计算安装安全防护网工时费每平方米 元,搭设脚手架所需钢丝绳由甲方租用,乙方自行采购和安装,租金为每米每天 元。

  (3)施工作业过道以侧面两边长度乘高度计算,安全通道、安全挡板、操作防护棚等,均按实搭面积计算单价为 元。楼梯扶手搭设价格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3、若甲方工程在施工期满仍未达到外架拆除要求,超期后按月计算外架延期(不足30天不计算超期),按延期部份总面积计算延期款,延期款为每月每平方米 2 元,计付给乙方,直到甲方通知拆除外架为止。

  4、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则按每天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逾期60天后乙方有权自行拆除乙方所有的钢管等材料,并退出工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按实际的完成工程量计算损失、并赔偿。

  七、施工期:

  本钢管脚手架工程双方约定施工工期为 5 个月(含春节、下雨、下雪天气),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1 年 月 日拆架完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材料到场为开工计算日,所有材料运出工地日为完工日。若延长材料施工期限,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的价格付给乙方材料延期款。

  八、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对脚手架的搭设质量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安全施工:

  1、乙方确保承包工程的安全施工,严禁违规作业,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安全规则和甲方对施工的安全要求组织施工。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进场人员组织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签字手续,中途更换或增加施工人员的必须按新进场人员要求进行交底及三级教育活动,未经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工地施工。

  3、搭设脚手架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视力障碍,高血压、恐高症人员不得参与外架搭设,酒后不得上外架作业,进工地时必须头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因施工过程中自身造成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原因则由甲方全部负责承担。

  4、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指导,并具体贯彻落实现场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则。

  5、脚手架搭拆时,甲方以及其他班组不得同时作业,更不能往下倒垃圾和物体,若因此发生意外,将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十、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施工人员无偿提供宿舍及生活用水、用电;并合理安排材料堆放场地。甲方需将外墙周围2米内泥土夯实,以便乙方在此基础上搭设外墙钢管脚手架。如因甲方未硬化或基层泥土未夯实的原因导致搭设出来的外墙钢管脚手架底座下沉受力不均而发生倾斜或倒塌,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协调各工种班组之间的关系,及时调度机械与设备,免费为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材料上下机械吊装,保障垂直运输。如钢管没有拆完,甲方提前拆除塔吊,甲方补给乙方吊装费。

  3、负责施工现场保卫,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防止出现架管和扣件被盗事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各班组人员盗窃钢管扣件的进行罚款处理,如被发现盗窃事件则以钢管和扣件原价格10倍处罚(即每米架管200元,每个扣件100元处罚)。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各项工程款,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单方面随即停工,并拆除本工程外钢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应做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待甲方通知进场,乙方立即进场。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项目的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材料、组织人员进场施工,钢管外架的搭设按规范要求并高于施工作业层1。5米。如甲方未及时安排机械给乙方吊装材料,导致施工进度跟不上作业层,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无法跟上甲方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情况随时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及零星施工签证与本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县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法律效力自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威普斯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河南新洋电建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临沂.沂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管道保温

  工程地点:山东威普斯橡胶股份有限厂区

  工程工作内容: 管道保温、岩棉管壳50mm、镀锌铁皮005厚

  二、工程承包范围:管道保温工程第一期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为预付

  款;根据工程实际月进度付 %进度款。

  2、双方根据实际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证书进行结算工程的总金额。

  3、付款方式:在以下方式中选择 □电汇 □汇票 □承兑汇票。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将有关竣工资料移交后,向乙方支付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余下的%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满 年后20日内全部结

  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标准,乙方按照施工图、国家现行施工验收

  规范和技术条例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中规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采购材料、保质保量,严禁

  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施工中运用。

  3、施工过程中,甲方按规定进行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

  本合同

  约定要求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新施工,乙方应满足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直至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条件后,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

  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整改或返工,直至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七、质量保证期:

  1、正式移交签证之日起的 年时间内,是质量保证期。

  2、凡属乙方责任造成的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处理 ,直至工程质量符合验收

  标准。如果乙方不能进行返修,甲方将另选委托单位承修,其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派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 为本工程安全监督负责

  人、 为质量监督负责人。

  2、在开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3、五天内完成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4、施工用水用电、暖、路、负责接通,费用由乙方负责。

  5、组织对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交工验收。

  6、负责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乙方责任

  1、委派 为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扥更

  协调工作,并派 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的负责人。

  2、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甲方要求编制安全方案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提交开工报

  告,落实安全措施和开工报告经总监批准后,才能施工。

  3、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火、防爆、防毒等教育并做好文明施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4、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和说明很俗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

  做好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交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10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九、合同内容的变更与解除:

  1、本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业主项目的委托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

  要求报批预算及相关手续,经甲方确认后方能实施。

  2、因甲方原因的签证,签证单要一事一签,并有详细的原因说明、具体位置、尺寸、

  工程量及费用预算在五个工作日内甲方确认。未经批准的签证单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延误。

  a、不按期交出施工现场场地。

  b、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送达乙方。

  c、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d、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经完成的工程拆改。

  e、逾期组织验收。

  2、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逾期完工的,按合同工期规定逾期的次日起,

  每逾期一天,甲方扣乙方元。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在竣工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保修期满价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

  合同文本一式份,双方各自保留份。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技术文件、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河南新洋电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 址:河南省长垣县博爱路6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项 目 名 称:

  发包方(甲方):市园林局承包方(乙方):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发包人(全称):园林局 承包人(全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xx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xx年10月30日,复验为20xx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xx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元。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xx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xx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xx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

  8cm,70cm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m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

施工合同 篇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③装修工程为贰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⑤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⑥电梯为叁年。

  ⑦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4)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维修时限。

  (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2)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期限”要求。

  (3)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机构及职责。

  (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①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②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③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④ 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⑤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维修通知方式。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

  ①电话(以发包人电话记录为准)。

  ②传真(以发包人传真记录)。

  ③电子邮件(以发包人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

  ④书面信件

  (2)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3)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人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

  6、保修责任。

  (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方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8)承包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7、保修违约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②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③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①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②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③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④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8、质保金退还。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退还承包人未使用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9、其他。

  (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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