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动仲裁申请书
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申请书,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仲裁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申请书1
申请人:,男,汉族,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x年8月25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3.5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x年1月至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
日期:
劳动仲裁申请书2
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76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宁市沿河大道35号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X年九月十八日
附:证据:1、申请人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营业执照;2、劳动合同,调岗协议;3、工资条复印件;4、律师代理费收据。
劳动仲裁申请书3
申请人:,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广东省XXXXXXXXXXXX
住址:
被申请人:广州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区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电话: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认定为工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0________年____月直至现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0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X__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4
申请人:________
性别:________
汉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
5、护理费10000元;
6、住院伙食费2400元;
7、返还押金5000元
以上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事实和理由:
20__年5月9日,被申请人聘请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从事司机兼送货员的工作,工资加提成约2200元/月。20__年5月10日19时左右申请人驾驶粤A55246号货车从广州至高州路段经阳春市,往电白县沙琅镇方向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__年4月6日认定为工伤,20__年4月3日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
第一次医疗终结时间至20_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医疗期从20__年4月4日起至20__年5月4日止,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被申请人支付了,但从20__年5月直至现在20__年5月30日没有给申请人支付工资,每次找被申请人要求支付工资时,被申请人却要求申请人写借条借钱用于平时的生活开支,现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81400元(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请人没有给申请人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被申请人还要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600元(2200元/月×8个月);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400元(2200元/月×2个月);申请人住院、治疗10个月都是由申请人老婆进行护理,应该支付护理费10000元(1000元/月×10个月);申请人住院共计80天应该支付住院伙食费2400元(80天×30元/天),被申请人还应该返还押金5000元;合计人民币1384000元。
现具申请,请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申请人:
201_年_月__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5
申请人:XX,女,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
家庭住址:XX市XX街XX号,
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XX
被申请人:苏州B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地址:XX市经济开发区XX路2288号
联系电话:XX邮编:XX
仲裁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是乙肝携带者为由强迫申请人离职行为违法,侵犯申请人平等就业权;
二、请求依法裁定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离职协议,裁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三、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误工损失2500元,交通费:150元,体检费:150元;
四、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1日进入苏州B公司,任NPIQC工程师一职。试用2个月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20xx年10月21日续签合同,合同编号:A356100。
劳动仲裁申请书6
申请人:陈金清,男,汉族,1957年7月28日出生,福建省莆田县东埔乡梯吴村西亭17-2号,现住本市高新六路绿港花园5号楼5单元2楼1号。
被申请人:西安高科(集团)新西部实业发展公司住所:西安市电子一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段先念,董事长。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委已于20xx年9月29日作出(20xx)西仲字第2524号受理通知书受理,现增加如下仲裁请求,请依法合并审理: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履行产权登记义务违约金:20xx年9月30日至提请仲裁日为39377、7元,提请仲裁日次日起至裁决确定日的违约金数额请仲裁庭依法确定。
2、因前项请求而增加的.仲裁费及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4日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为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条文。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其开发的位于西安高新区长安科技产业园内J区第25幢4单元4层4403号房子出卖给申请人,并约定房屋交付使用后400日内将办理产权登记须由被申请人提供的
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合同签订日,申请人即依约向被申请人支付首付款48374元,并通过中国银行按揭支付150000元。20xx年10月2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交付房屋,但截至申请人提请仲裁时,被申请人虽经多次请求仍不履行办理产权登记之义务。
被申请人的前述行为已明显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就此种情形约定违约金,也未确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7号)第十八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第三项之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请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截至提请仲裁日之违约金39377、7元。由于裁决日尚不确定,提请仲裁日后之违约金数额处于变动状态,该部分违约金以及有关仲裁费用,请仲裁庭依法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或向申请人支付,以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西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7
申诉申请人:××(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电话:××××××××
被申诉人:张××
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1998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20xx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某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元的损失。
此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附件:协议一份。(略);出国证书一套。(略);费用支出票证。(略);
劳动仲裁申请书8
申 请 人:朱XX。
被申请人:XXX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裁定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3000元(xxx年1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xxx00元(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按赔偿金的50%计算)。两项共计30000元。
3、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9000元(xxx0年5至xxx0年7月)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250元(拖欠工资的25%)。两项共计11250元。
4、裁定被申请人支付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8月18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被申请人应支付以上金额共计119945元
事实与理由:
第一、 被申请人未予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
申请人于xx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职位为公司副总。双方约定工资是10000元,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到xxx0年7月18日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63000元(xxx年1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被申请人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xxx00元(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应按2个月工资计算:10000X2=xxx00元)拖欠经济赔偿金的,应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xxx00X50%=10000元),两项共计30000元。
第三、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xxx0年5月至7月期间拖欠的工资9000元及拖欠工资报酬的25%经济补偿金2250元。
被申请人拖欠工资11250元(xxx0年5月拖欠3000元、xxx0年6月拖欠3000元、xxx0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被申请人应支付xxx年12月7日至xxx0年7月18日期间未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赔偿金15695元。
申请人于xx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被申请人应该赔偿养老保险(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特此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9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电话 住址
被申请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职务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工资
2、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工资
3、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4、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应为申请人办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保险金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工作,根据被申请人的工作要求从事工作,担任 一职,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加班加点,节假日的`加班,被申请人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法定加班报酬,也未曾为申请人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被申请人并未给劳动者缴纳各种法律规定的保险,被申请人以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请求仲裁委查明事实,支持申请人的申请事项
此致
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姓名: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0
申诉人:凯,男,汉族,1986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凯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凯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7月26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1
申请人:XXX,男,汉族,30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县人,现住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二段16号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7栋4单元601号,联系方式13438063077。
被申请人:四川金星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xxxxxxx,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富路166号,联系方式: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吴军,四川金星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陈述真实的辞退申请人的原因;
2。请求依法裁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三千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5月21日参加了成都市人才市场在世纪城新会展中心举行的人才招聘会。在会场,申请人遇见被申请人正在招聘法务专员,通过与其招聘广告对比和招聘人员交流发现自己的专业和经历与公司要求相符,便投递了一份简历。此后,申请人在20xx年5月23日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面试通知后,参加了20xx年5月24日举行的面试,并且于20xx年6月1日在接到被申请人人力资源部员工的通知后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吴军等面谈,当时申请人接到人力资源部员工的用工通知。
20xx年6月8日,申请人按照被申请人的安排携带体检证明去被申请人处报道,并填写了入职资料。20xx年6月13日,申请人在没有参与被申请人所招聘岗位(法务专员)的具体工作的情况下,被人力资源部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找去谈话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当时申请人向人力资源部领导阐明了申请人的观点,但是他们仍然要求终止试用劳动关系,并给我出具了相关文件,解除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试用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劳动权益,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恳请贵委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裁决支持上述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呈
四川省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二OXX年七月七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2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常熟市机械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100元(2x4550);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其xx年4月至x年9月期间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50050元(11x4550);
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为45248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7740元;合计52988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9月份工资1824元(152元x12天)。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xx年3月份正式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具体在公司售后服务部从事维修工作。当时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上约定基本工资为每月2700元,出差另外有补贴和津贴(每天50元)。xx年2月份基本工资增加为每月3300元。在这一年多的工作过程当中,我得到了公司、客户的一致好评。但是xx年9月初,公司领导突然要求我回去先休息一个星期。可是当我休假回公司以后,公司领导却要我去其他车间工作,工资实行计件,当即被我拒绝了。然而,公司领导却说要么去新岗位工作,要么自己打报告辞职,把我的8月份工资结清就算了。对此,申请人认为,公司在未与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突然强行变更我工作岗位的事情,申请人感到实在是遗憾和无奈。鉴于公司又一直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我足额缴纳社保费以及未支付工作期间的加班工资等一系列违法情形,故我只好选择辞职,并于xx年9月13日正式向被申请人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要求被申请人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我。然而被申请人直到9月30日才付清了8月份的工资,但是对9月份应该付的12天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以及加班工资至今没有付给申请人。申请人为了维护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求依法申请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xx年11月7日星期一
劳动仲裁申请书13
申 请 人:朱。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裁定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63000元(x年1月7日至x0年7月18日)。
2、裁定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x00元(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按赔偿金的50%计算)。两项共计30000元。
3、裁定被申请人支付拖欠工资9000元(x0年5至x0年7月)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250元(拖欠工资的25%)。两项共计11250元。
4、裁定被申请人支付x年12月7日至x0年8月18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赔偿金(10000X20%)X7.3=14600元,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被申请人应支付以上金额共计119945元
事实与理由:
第一、 被申请人未予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月工资。
申请人于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上班,职位为公司副总。双方约定工资是10000元,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到x0年7月18日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63000元(x年1月7日至x0年7月18日)
第二、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被申请人无故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x00元(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应按2个月工资计算:10000X2=x00元)拖欠经济赔偿金的,应支付拖欠经济赔偿金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0000元。(x00X50%=10000元),两项共计30000元。
第三、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x0年5月至7月期间拖欠的工资9000元及拖欠工资报酬的25%经济补偿金2250元。
被申请人拖欠工资11250元(x0年5月拖欠3000元、x0年6月拖欠3000元、x0年7月拖欠3000元)。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被申请人应支付x年12月7日至x0年7月18日期间未缴纳养老和失业保险赔偿金15695元。
申请人于x年12月7日开始在被申请人处工作,被申请人一直未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被申请人应该赔偿养老保险(10000X20%)X7.3=14600元和失业保险(10000X1.5%)X7.3=1095元。两项共计15695元。
根据以上事实与法律,特此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北京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 月 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4
申请人:饶XX,男,19XX年XX月出生,湖北省XX市人,原XX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XX市XX区XX号。
被申请人:XXXX有限责任公司,住XX市XX区XX。
法定代表人:王XX,董事长。联系电话:XX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的工资161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20xx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20xx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XXX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15
申请人:杨xx,男,汉族,19xx年2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
被申请人:xx建材有限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徐xx。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0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xx应聘到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凯被xxxx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xx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xxxx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xx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0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xxx
20xx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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