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担保申请书

时间:2021-11-28 16:59:06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解除担保申请书锦集五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让您不再为写申请书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解除担保申请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解除担保申请书锦集五篇

解除担保申请书 篇1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关于原告XX诉被告上海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提供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855弄18号202室房产作为担保。贵院于20xx年3月26日作出(20xx)徐民二(商)初字612号裁定,冻结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元人民币528000元。现申请人(被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愿意用座落于落于XXXX 的房产向你院提供反担保。因此,特申请贵院裁定解除对被告上海裕群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28000元的冻结。

  特此申请!

  申请人(被告):

  上海X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 篇2

  申请人: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马培杰,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08724904.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X,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XX年五月二十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 篇3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 XX市XX小XX栋XX单元XX号

  被申请人: XXX

  法定代表人: XXXX

  地址:XX市XX小XX栋XX单元XX号

  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 篇4

  申请人:XXX,联系电话1582762XXXX。

  担保人:XXX

  申请事项:请求对担保人杨WPIAG292保时捷小型越野客车进行解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高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业经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担保人用其拥有的型号为WPIAG292保时捷小型越野客车为申请人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

  20xx年3月31日,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鄂新洲邾民商初字第000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高燕共同偿还申请人借款364,000元及利息义务,担保人无需再承担担保义务。为此,特请求法院对担保人杨WPIAG292保时捷小型越野客车进行解封。若在执行过程中确有提供担保的必要,申请人愿意用其它财产另行担保。

  此致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担保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 篇5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XX栋X单元X楼X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马**,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5*********。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

  申请撤销(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二0XX年五月二十日

【解除担保申请书锦集五篇】相关文章:

1.担保合同锦集9篇

2.担保合同锦集6篇

3.【推荐】担保合同锦集8篇

4.有关担保合同锦集6篇

5.精选担保合同锦集5篇

6.精选担保合同锦集八篇

7.【精华】担保合同锦集六篇

8.担保合同模板锦集八篇

9.【精品】担保合同锦集九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