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申请书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申请书是我们平时提出请求的一种书信。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补偿金申请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补偿金申请书1
一、离职补偿金申请书
XXXX公司:
本人于20xx年5月20日份入职于公司,至20xx年5月20日份已在公司工作了18个月(即一年六个月),现被公司辞退。按照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即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特向公司申请两个月的工资¥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经济补偿!
申请人:
20xx年5月20日
二、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离职补偿金是劳动法规定对于职工离职时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规定。
三、离职补偿金要不要交税
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
1、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计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20xx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补偿金申请书2
各级人民政府:
本着实事求是,和有关政府对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政策及拆迁文件为依据,经本人五年来损失数据考证,要求补偿金额数据如下:
执照18000元
人员工资414000元
原材料损失23500元
拆除搬运23763元
机械存放过渡67。5平米x15x12x2 168300元
机械存放超期67。5平米x22x6月613800元
不能生产损失150000元
设备折旧(420500+52200)x70% 330890元
合计1742253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向世海
20xx年12月24日
补偿金申请书3
尊敬的xx大学xx学院领导:
我叫刘xx,20xx年2月19日出生,家住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振兴村六组120号。20xx年1月进入您单位工作至今,担任保洁员,合同为每年一签,最后一次签至20xx年12月。在20xx年9月的一次劳动中,不慎摔裂膝盖髌骨,在家休养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等法律规定,请学校考虑到我实际情况,酌情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请求事项:
一、请求支付我工作7年来的经济补偿金4900元。
[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请求支付我因工负伤的各种补偿金共计3500。
其中1、治疗费1000元;2、伙食补助费1000元;3、交通费500元;4、护理费1000元。
三、请求支付我因伤期间由我支付给替代劳动者的报酬4200元。
受伤非本人蓄意违章、违法,应该属工伤。而且支付给我岗位替换劳动者的报酬不应由我支付。 [6个月,每月700元]
上述费用总计:124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
1、我与师范学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说明机关、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我自20xx年1月直到今天,一直在您单位工作,虽然合同一年一签,但我在您单位工作年限已有7年,20xx年1月,单位提前解除了本该7月到期的合同而改为1月重新签订,当时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按照下面法律规定,您应该补偿我7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二、职工发生工伤医疗待遇规定
单位至今未给予我工伤待遇,不符和下述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包括:
1、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4、工资福利。
5、护理费。对于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这些费用都要按照相应标准由企业支付。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报告的,由企业负责按本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请求人:刘xx
申请日期:20xx年2月24日
补偿金申请书4
各位领导:
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就本单位社会化管理我们共同提出我们的要求,我们自20xx年到本单位以来直至今日,应上的各类保险,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得到落实,现今本单位社会化管理正在稳步推进,我们也欢迎和支持社会化管理早日完成,这不仅关系到单位正规化建设也关系到我们个人切身利益,为了避免日后与挂靠单位或本单位的扯皮纠纷,我们想将20xx年之前单位未能为我们个人补交的保险,现在以现金的形式补偿给我们,就我们个人而言保险才是我们个人将来的保障,因社保管理制度等原因,补缴保险已经是不太可能了,只有现金补偿是最好的方法。
望领导给予考虑
申请人:
20xx年8月5日
补偿金申请书5
X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年 月 日
附经济补偿表如下:
因《劳动合同法》自20xx年1月1日执行,经济补偿年限最早从20xx年1月1日算起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表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所有货币形式的工资含保险金个人所交部分。
合同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及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因单位原因)均要给予劳动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部分章节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X年1月1日起施行。
补偿金申请书6
剑虹电器有限公司:
本人是贵公司仓库部的调料员郑虹,本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
于20xx年3月25日3点多左右,为了抢救本厂的一箱电器不受货梯压坏,反而把自己双手的手掌都砸碎了(这一部分要具体的写出地点和事情的经过),本厂员工 (姓名)马上把我送进了顺德区和平创伤医院,因抢救及时,双手掌保住了,但 这里要具体描述工伤造成的身体结果损伤情况,再写造成的对生话的影响,最后写对身心的影响(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给我今后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痛苦,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至今双手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左手因伤到神经,手腕骨断,导致手掌手指麻痹,没力,每当手腕一用力,会痛。右手情况较严重,因拇指被砸断,手背断了三根骨头,导致现在大拇指不能弯曲,其他手指不灵活,活动不方便,右手手指不能够合拢。每当下雨天或天气稍微凉的时候,手指会轻微刺痛。)
贵公司应给予合理赔偿。现本人提出如下赔偿方案。
现金赔偿方案:
1住院治疗和出院后门诊治疗费用共 元
2工伤期间的基本工资 元
3住院期间家属的陪护费和相应的交通费共 元
4营养费 元
5精神损失费 元
6…….
7……..
请贵公司7天内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补偿金申请书7
一、劳动法关于离职补偿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离职赔偿金如何计算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偿金申请书8
各级人民政府:
本着实事求是,和有关政府对拆迁安置补偿的相关政策及拆迁文件为依据,经本人五年来损失数据考证,要求补偿金额数据如下:
执照 18000元
人员工资 414000元
原材料损失 23500元
拆除搬运 23763元
机械存放过渡67.5平米X15X12X2 168300元
机械存放超期67.5平米X22X6月 613800元
不能生产损失 150000元
设备折旧(420500+52200)X70% 330890元
合计 1742253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向世海 20xx年12月24日
补偿金申请书9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
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宋汉友
20xx年9月24日
补偿金申请书10
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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