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申请书汇编5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有各项事务需要申请书,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写申请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解申请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调解申请书 篇1
xxxx交警队:
(当事人姓名)xxx,性别xx,年龄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住址或单位xxxxxxxxxxxxxxxx
于xxxx年xxxx月xxx日xxx时xxx分,在xxxxxxxxxxxx发生交通事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请求贵队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请 求 事 项
1......................................................
2......................................................
3.......................................................
申请人xxxx
年xxx月xxx日xxx
调解申请书 篇2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
性别: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向______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_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说明_______________
调解申请书 篇3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 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 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此致
xxx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调解申请书 篇4
申请人:王XX,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XX省XX县XX镇XX村XX号,系死者王X之子。
被申请人:XX市XX建筑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友好协商,就申请人申请确认王X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一案,就相关赔偿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亲属王X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认为王X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广东省XX市XX路XX镇XX高速入口辅道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伤;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75000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作为本案工伤赔偿金等一切款项。此外申请人不再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任何款项或承担任何责任,包括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其他责任。
申请人保证王X其他亲属同意该协议书,否则由王XX承担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各执一份,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存档一份。本协议自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
被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调解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刘xx,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周xx,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刘xx向周xx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xx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xx,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xx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xx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xx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xx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xx占50%,投资30万元?刘xx,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xx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xx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xx在明知刘xx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xx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xx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xx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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