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书

时间:2024-07-03 10:44:57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工伤认定申请书15篇【优选】

  我们眼下的社会,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书,欢迎大家分享。

工伤认定申请书15篇【优选】

工伤认定申请书1

  申请人:xxxx

  被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x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将x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xxx建筑有限公司

  ,在整理过程中,xx建筑有限公司于二oo八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xx到其工地上做工.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xx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xx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xx受伤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

  来源:

工伤认定申请书2

  ***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原告****侵权一案,你院正在审理中,因被告**对结论有异议,依法对原告的`伤残要求重新,重新鉴定的依据是:1****2******3*****。

  在此,被告***请求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所对张建民伤残进行重新鉴定,望准许。

  申请人:XXX

  20xx年**月**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3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XX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向XX市**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

  [20xx]1620号)。

  事实及理由:

  XXX于20xx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xx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 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 此致

  XX市**

  申请人(公章):XX市XXXX有限公司

  二0**年六月二十六

工伤认定申请书4

  申请人:XXX 性别:女 年龄: 岁

  单位: 职业:

  住址:XXXXX市XXX区XXX小区 120 幢 35号

  被申请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XXXXX 市 XXX 路 X 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伤

  认定结论通知书》(20xxX劳工伤认326号)具体行政行为,向XXXXX市**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及理由:

  我丈夫王XX系XXXXX市XX公司职工,X年X月被借调至XXXXX市XXX区XXXX单位,从事xx岗位工作。20xx年3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XXXX单位办公室突发病,同事当即拨打120急求电话,XXXXX市人民医院现场抢救,并以“呼吸心跳骤停”收住院,住院后诊断为:多发脑干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脑死亡。在抢救治疗过程中,XXXX单位、XX公司领导十分关心,聘请专家,医院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积极采取措施救,最终王XX于20xx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死亡原因系:多发脑干大量出血。

  XX公司于20xx年3月30日向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为王XX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155小时后死亡的情形,不属于视同  认定工伤范围。

  我认为XXX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结论不正确。理由:一是王XX系在XXXX单位工作岗位发病,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有4名同事证人证言为证;二、王XX突发疾病没有当场死亡,但病情严重,呼吸心跳骤停,送往医院后,经医院评定,达深度昏迷7分,诊断为脑死亡。后经医院的积极救治,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抢救经过为证。因此我认为:王XX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应该认定因工死亡。

  王XX的死亡给家庭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使本来生活拮据的家更加贫困,70多岁的母亲年迈体弱无收入;做为妻子的我无正式工作,收入极低,孩子年幼仅5岁。如果王XX在48小时内不经积极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们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补偿。但是王XX没有在48小时抢救之内死亡的原因是医疗机构的救死扶伤的积极救治、是家人不放弃不抛弃的.努力、是单位领导的全力关心才延缓了生命、延迟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时间,劳动保障局认为的王XX发病155小时之后死亡,不属于因为死亡的情形,我们就得不到应有的待遇,对此我们不能理解。

  劳动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是倾斜立法、保护弱者的原则。工伤保险实行无过失补偿,劳动者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2

  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享受工伤待遇。做为王XX的妻子,我申请XXXXX市**撤销XXXXX市X年X月X日作出的(20xx)X劳工伤认字量(236)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

  XXXXX市**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证据10份。

  需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复议书一式3份。

  二、附件材料:10份(全部复印2份)

  1、工伤认定申请书(1份)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1份)

  3、死亡医学证明书(1份)

  4、诊断书(1份)

  5、医院抢救经过(1份)(需准备)

  6、证人证言(4份)

  7、工作所在的单位出具的事故报告(1份)

  另需准备:

  申请人XXX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王XX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书5

市劳动局领导:

  我叫xx,女,xx年生,中共党员。20xx年7月武汉冶金建筑专科学校(现武汉科技大学)环境工程系给排水专业毕业,分配至市自来水公司至今。

  因工作和项目各项推进需要,长期加班加点熬夜核对设计图纸、整理项目处理方案、编写上报材料、筹备文艺节目方案等,20xx年12月27日终因睡眠不足体力不支晕倒在工作现场,被120送往医院急救。当晚ct检查轻度中风,第二天核磁共振查脑梗塞,住进丹江口市医院神经内科。20xx年12月31日受到公司领导及同事关心,送往十堰太和医院神经内科治疗。20xx年1月24日出院在家休养,又出现惊恐、少言、幻觉、社交恐惧等严重精神抑郁,大脑反映迟钝,思维发散,精神恍惚,记忆力下降,神智不清等,智力明显下降,身体体力不接。20xx年3月27日早再次休克被送往市医院急救。20xx年4月3日,因全身水肿、血压持高再次住进市中医科院治疗至今。

  在本人住院休养的近4个月时间里,身心经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病痛折磨,可以说是不人不鬼,生不如死,多亏公司领导、同事和家人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但给公司和家庭增添了很大的经济和护理负担,四个月个人支付医治费用已达1.2万元,而后续治疗的时间、费用及大脑、精神、工作能力的恢复等还遥遥无期。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申请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一次伤残补助金共计60752元。

  妥否,请批复!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6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家住xxx,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下班路途中受伤为工伤。

  受伤经过:

  xxxx年xx月xx日晚下班,乘坐出租车回家,行至xxxx与xxxx交汇路口遇红灯信号,出租车按照交通规则正常等待时,被后方车辆追尾,撞击严重,致使申请人撞到头部昏迷,经120救护车送往医院,诊断为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路》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7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153******33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年二月**日将****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有限公司于二**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到其工地上做工。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此致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二**年七月**日

  二、工伤死亡认定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死亡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3、死亡证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书;

  (3)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定书;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6)在停工留薪期死亡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与死亡关联性鉴定结论。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呈送人社局审验。

  (二)受理申请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调查核实

  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四)作出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书8

  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理解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申请人:XXX

  20xx年**月**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籍贯,住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公司职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任__________职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被招入公司,担任__________工作,在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元。

  根据《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县(市)

  部门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0

  工伤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岁籍贯: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职业: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申请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个人申请写明个人姓名)申请方联系人:______________;申请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及地址:______________工伤认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__(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是_______________公司职工,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__________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__________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医院治疗,诊断为__________,现已住院治疗__________个月,花费医药费__________元。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__________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____(工伤认定专用章)

  __年____月____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1

  申请人:

  姓名、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张千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纠纷一案,申请人已诉至贵院且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颅内出血,肺部挫裂伤及右下肢骨折。在医院理解治疗后,虽然经治疗终结,但至今智商有影响,右下肢骨折愈合后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行动不灵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为了索赔的需要,申请人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请贵院安排鉴定事宜。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2

  申请人:XXX,性别,XX年XX月X日出生,民族,籍贯,住XXX市XXX街,是XX公司职工。

  被申请单位:XX公司,地址: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任XX职务联系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XX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XX工作,在整理储备中心于二ooX年二月二十八日将X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XXX建筑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XX建筑有限公司于二ooX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XX到其工地上做工。二ooX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XX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XX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X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2外伤性脾破裂;3失血性贫血。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

XXXX年XXXX

工伤认定申请书13

  申请人: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省XX县XX镇XX村XX组人,住XX市XX区XX街,身份证号码: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申请人:广州市番禺区XXXXXX饮食店,地址:广州市番禺

  区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年XX月XX日受伤为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广州市番禺区XXXXX饮食店职工,于XXXX年XX月XX日被招入该饮食店,担任XXXX。XXX年XXX月XX日下午约XX点钟,申请人在该店内摔倒,致使申请人XX受伤。申请人受伤后,立即在XXXXXX医院治疗,诊断为XXXX,后转入XXXXXX医院治疗,仍诊断为XXXXXXX。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的受伤属于工伤,鉴于被申请人认为不是工伤,特向贵局申请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申请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4

  申请人:xxx,男,汉族,生于20xx年xx月xx日,住xx县合镇x村x。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153x33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20xx年xx月xx日将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x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x有限公司于20xx年xx月xx日聘用申请人到其工地上做工x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认定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女,土家族,______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劳社伤险认决_____字[_____]_____号),向__________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劳社伤险认决_____字[_____]_____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人劳_____字[_____]_____号关于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_______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_____________工作,因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晚自习),须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回_______________,乘车至_________________,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_______________受伤。_______________的`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_____________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综上所述,_______________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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