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04-15 17:48:09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设计合同汇编四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设计合同汇编四篇

设计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 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 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总开发周期XX

  2、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 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

  3、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xx年 月 日 到20xx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日 期:

  乙 方: 代 表: 日 期:

设计合同 篇2

  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1.3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水电安装等。(灯具照明部分的强电)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2发包方为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任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3.1设计任务

  3.2设计成果及时间(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甲方招标报价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干人民币: (¥: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五、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新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2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设计人采用的订技术标准是: 各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5.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客由双方商定。

  5.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汇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六、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6.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如超过约定时间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6.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其他

  7.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7.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产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设计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xxx专项规划项目地点: 甲 方: 乙 方: 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等级: 甲级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20xx年9月 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xx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专项规划 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 专项规划

  2.2 项目范围:

  第三条 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专项 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第六条 项目进度

  6.1电力专项规划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专项规划设计,甲方对本阶段规划设计进行确认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甲方提出书面确认意见后为 30 个工作日。

  6.2 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 7 个工作日。

  第七条 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7.1、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单价为 15 万元/专项,本项目有电力专项规划一项,调整系数1.0x0.6(折扣率);总设计费为 9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7.2、付款方式:

  7.2.1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30%,计 万元。

  7.2.2提规划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40%,计 万元。

  7.2.4提交最终规划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规划编制费。

  8.1.4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处理有关规划编制问题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8.1.5 甲方负责组织初步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

  8.2 乙方责任。

  8.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8.2.2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8.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8.2.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支付设计费。

  9.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9.3 乙方对文件及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9.4 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至付给甲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9.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规划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 其他

  10.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0.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3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0.4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叁 份。

  10.5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10.6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

  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委托方: 受托方: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设计合同 篇4

  设计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设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营业执照号:

  银行帐号:

  设计证书号:

  注册地址(或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设计师):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的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家庭装饰户主(简称甲方)决定将该案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工作交给乙方全权负责,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进行委托设计工作。

  付款方式:委托书签定即付50%(元),设计图完成交付时付余下的50%(元)。

  (一)按平方面积收取设计费

  1)方案图[元/平方米*平方米=元]

  (平面布置图张、天棚平面图张、地面铺装图张、土建改造图张、原始平面图张、面积统计及尺寸图张)共张,工程预算一份。

  2)施工图[元/平方米*平方米=元

  (立面图:客厅立面图张、卧室立面图张、餐厅立面图张、门厅立面图张、卫生间立面图张、厨房立面图张、书房立面图张、电路布置图张、电器位置图张、家具节点大样图张、给排水、燃气图张)共张。

  3)效果图元/张,共张

  (二)按工程造价收取设计费

  1)方案图按工程造价%收费元。

  (平面布置图张、天棚平面图张、地面铺装图张、土建改造图张、原始平面图张、面积统计及尺寸图张)共张,工程预算一份。

  2)施工图按工程造价%收费元。

  (立面图:客厅立面图张、卧室立面图张、餐厅立面图张、门厅立面图张、卫生间立面图张、厨房立面图张、书房立面图张、电路布置图张、电器位置图张、家具节点大样图张、给排水、燃气图张)共张。

  3)效果图元/张,共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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