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劳动合同

时间:2023-12-13 08:55:16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设计公司劳动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计公司劳动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计公司劳动合同

设计公司劳动合同1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__________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_______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或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开除,辞退违纪职工以及职工辞退,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可直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调解无效,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_________。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一条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第四十二条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十三条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四条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四十五条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公司劳动合同2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职工)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一、合同期限

  1、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招收乙方担任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方根据本单位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发工资制,每月的15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乙方月工

  2、乙方每天需要工作8个小时以上,按规定5元/时算加班工资(特殊情

  3、其他福利和工作业绩奖励按公司要求和另定的标准执行。

  四、乙方的工作保密内容和保密义务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1、保密的内容

  (1)乙方在从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或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事务有关的保密信息。

  (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保密的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设计资料均为公司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学、亲戚朋友等)。

  (2)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单位内部员工)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甲方商业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单位指示和在业务需要的程度范围内向应该知道上述内容的单位内部员工或本单位外业务单位进行保密内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单位内部、外部的人员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4)为甲方利益尽职尽责工作,在甲方从业期间不得组织、计划组织以及参加任何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或活动;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部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____年内,不得组建、参与或就业于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单位。

  (5)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单位商业秘密内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盘、光盘等。

  (6)因工作接触的甲方文件应妥善保存,并按公司的规范要求严格遵守技术资料(含每天产生的手稿)的交接和专人保管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过失泄露的,应采取有效

  (7)乙方同意:因职务创造和构思的有关秘密,将向甲方及时汇报,并以书面形式做出报告,该职务成果归属甲方。

  (8)在工作期间乙方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从事私人业务,从中牟取私利。

  五、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

  七、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规定在乙方试用期过后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八、劳动纪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如乙方违反上述各项义务而损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因乙方违约行为严重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除选择根据本协议上述第1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3、乙方严重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依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选择将乙方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有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十二、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公司劳动合同3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缔约基础和知情权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之基础上达成协议,签订本劳动合同。双方承诺:本合同所确立的内容乃双方之合意,在规范彼此权利义务时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皆应一体遵循并严格履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乙方承诺:上述情况已向甲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对甲方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本合同订立前,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甲方承诺:上述情况已向乙方如实说明:乙方在说明上述情况时以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包括隐瞒事实、虚假陈述等),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并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为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须给予甲方任何经济补偿。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门,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主要为襄阳,但甲方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汉或其他省市甲方开展业务地工作。

  乙方须按甲方对该部门岗位的相应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甲方赋予的职责,承担劳动义务,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临时指派的本条第1款以外的其他职责。

  当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作出调动乙方所在的工作岗位的决定时,乙方应予服从。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各项培训,并努力实现培训目的。

  乙方任职期间,无论是否收取报酬,在取得甲方明确的书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经济组织任职或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亲友的名义从事或协助从事任何与甲方有关或实际构成竞争的业务或行为。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因受雇于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利益。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正式被录用后每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包括国家规定乙方应享受的各种津贴等),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由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资,奖金部分年终一次性发放给乙方(未到账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

  乙方的奖金,按甲方的相应规定执行。鉴于公司计奖办法已在较大程度上考虑了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大等原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按养老保险缴费一档总金额的70%货币补贴给乙方,每半年集中补贴。

  第六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任务量大时也会加班)。

  乙方享受有国家有关规定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关待遇。

  乙方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襄阳市规定执行。

  第七条医疗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襄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根据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法律规定的工作条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培训

  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组织或安排乙方参加培训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以下条款的约束:

  1、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的关于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等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在参加培训时,应认真学习,勤奋专研,力争实现培训目的。

  3、乙方参加甲方组织或安排的培训以外的培训时,应以保证工作不受影响为前提;培训与工作可能产生冲突时,乙方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参加甲方的专项培训的,甲方可要求与乙方签订服务期的协议。

  5、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劳动纪律与甲方的规章制度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和劳动纪律。

  乙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以及任何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讨论、协商的规章制度或其他以书面形式发布的劳动纪律的合法性,承诺严格予以遵守。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直至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保密和竞业限制

  乙方有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的业务。

  乙方的保密范围包括:

  (1)乙方的年薪、工资、奖金等的数额;

  (2)甲方客户名单、业务来源等业务信息;

  (3)甲方的业务档案,包括案卷、账目、图纸、工作底稿、各类计算书等。

  (4)甲方经长期实践所形成的业务操作规程、专有的业务操作要领、技术。

  (5)乙方经甲方培训后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项专业技术。

  (6)事关甲方利益、发展的其他信息、资料、文件。

  (7)甲方认为属于秘密范围的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其他资料、文件等。乙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甲方秘密时,甲方有权根据甲方规定,决定对乙方的处分,乙方泄露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签订单独的保密协议。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条款。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本合同发生变更时,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记载变更内容,也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书。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乙方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双方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

  (7)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已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虽未申请,仍以满足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但依甲方规定经甲方批准劳动合同仍然存续的除外。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负有依据规定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的义务,乙方负有根据甲方要求,妥善办理移交手续的义务,若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办理退工手续的,则乙方应自担其责。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务求使双方利益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与乙方订立关于规范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为达成一致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时,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议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在其他地方兼职,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替代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甲方协商一致或者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拒绝接受培训或调整岗位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对甲方解除合同有异议或者认为甲方违法解除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内书面形式提出的,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后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没有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同时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则甲方参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经济赔偿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有关补偿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襄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前,如乙方有意继续受聘于甲方,应于距本合同期满之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给予明确答复。如乙方未在距本合同期满之日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则视作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后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附则

  以下各项文件均属甲方规章制度:

  (1)员工手册;

  (2)甲方以规章制度形式发布的各项文件、通知等。

  (3)以下各项协议均属本劳动合同的附件,其效力与本劳动合同同等:①双方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②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其他类似协议;

  ③双方签订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所约定条款内容如与国家、襄阳市有关规定相悖,应以国家、上海市的规定为准。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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