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设计合同范文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设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上海迪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适用范围:住宅室内设计及公共空间室内设计。
三、乙方提供给甲方设计图、资料,并按目录装订成册。
四、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须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采用环保材料。
五、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图内容有:
1.图纸封面、封底、设计图纸;
2.设计图纸目录和设计与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洞尺寸、房梁、上水、煤气、下水、地漏、坑管、空调洞、排风口、配电箱、弱电箱、多媒体标注);
4.设计要求拆建平面图(拆建承重结构由甲方向物业或有关部门申请书面批准);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设计顶面布置图;
7.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位置分布图;
8.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9.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10.厨、卫墙面设施布置图(中、小型工程另外考虑);
11.家具、厨具设计布置参考图;
12.楼梯设计、安装施工详图;
13.局部透视图(作为参考用);
六、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
设计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做法(见报价清单和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由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1.4 工程期限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
2.2 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 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
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 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见工程变更单)。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 施工过程中因停电、停水而无法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两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7.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
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8.3 若因甲方工程款不到位,导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并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工期顺延。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____把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姓名: 单位名称:
(签章) (公章)
代表人: 法人代表:
(签章) (签章)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中的规定,乙方需要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的设计事项,双方需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的费用:
设计与制作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的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的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的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的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的方案。因甲方反复的提出修改的意见导致乙方的工作不能按时的完成时,可延期的执行,延期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五、知识产权的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
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 程 概 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报价单)。
(3) 乙方包工、不包全部材料,甲方提供全部材料。(详见报价单)
1.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
金额大写:
详见附表:工程报价书(工程涉及所有内容均以报价书为据,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第二条 甲 方 工 作
2.1由甲方业主,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洽谈。
2.2开工前三天,乙方负责提供平面布置图、水电图给甲方,方便甲方及时办理好入场手续,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条件。
2.3甲方无偿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4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 方 工 作
3.1乙方,负责合同履行,严格执行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境保护规定并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3.3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厨卫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需使用该场地,乙方负责承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治安保卫、清洁及垃圾处理工作。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 程 变 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协商一致,由甲方代表与乙方签定书面变更单,支付增减项目价差之后再施工,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及工期。凡甲方私自与乙方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 材 料 供 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主材详见主材报价单,需要按时供应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或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同时,由乙方选用的各类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质量,必须由甲方确认.如果甲方要求对材料提高挡次,其超出确认价格部分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六条 工 程 工 期
6.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 经双方协商发生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停水停电累计八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加班费并签定工期变更协议。
6.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含款项)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价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以拖延付款累计天数为延期竣工时间。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 量 标 准
7.1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1)___项标准执行:
(1) 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的内容和《青岛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签定工程报价书的项目与甲乙双方签定认可的设计图纸。
7.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有管辖权的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整个过程使用墙面材料和地板、衣柜、蓄物柜、书柜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
第八条 工 程 验 收 、价 款 结 算 及 保 修
8.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对验收结果视为接受。
8.2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为下列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隐蔽工程验收(水电、防水工程)
(2) 竣工后表面工程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工程验收单)
8.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工期。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一周内结清尾款,从竣工验收合格起计算,每超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未付价款的1%累计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隐蔽工程保修期为五年,墙体表面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并结清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8.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入住或收回钥匙,视为自动交房并合格竣工。
8.7因甲方自购材料或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材料未达到国家标准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 乙方不负责保修。
8.8因甲方原因工程价款未结清,乙方不负责保修。
第九条 安 全 生 产
9.1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9.2乙方应主动在施工前联系物管部门、了解施工场地电源线布网设计,并严格遵守相关规范施工,如果由此发生和火灾,或冒险作业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9.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冶安安全人生安全、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 程 价 款 支 付 方 式(报价书中未列项目不包含在此工程价款内)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清辅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主材支付金额
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
合同签订:
%
%
第二次
水电完工,木工瓦工进场前:
%
%
第三次
木工瓦工完工、漆工进场前:
%
%
第四次
工程完工验收完一周内:
%
%
注:支付时间按工种进度为准; 合计:
第十一条 违 约 责 任
11.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11.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A、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
B、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导致工程无法正常顺利进行,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
C、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D、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或未按期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A、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变更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设计方案,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损失。
C、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D、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使工程不能及时完成,乙方应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甲方工程价款0.5‰的违约金。
E、因乙方保卫工作不当造成材料丢失,被盗,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争 议 解 决 方 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1 ____种方式解决:
1、 青岛市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 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具 体 事 项 说 明 及 规 定
13.1各个小区或楼盘不论以任何形式收取装饰公司的保证金、电梯费,装修管理费和工人出入证费等所有费用,如产生以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自理。乙方负责出具相关手续。
13.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如要求将垃圾运到垃圾场,则甲方负责支付从指定地点运到垃圾场的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___1__把交给乙方代表_____ __负责保管。
13.4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不予办理。
13.5甲方交款必须转到合同签字人名下,私自将款项交与工长及施工人员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包括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附 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 同 附 件:
附表一:清辅报价单
附表二:主材报价单
第十五条 其 他 约 定 条 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装饰设计合同(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
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设计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的合作客户()对手袋的款式设计有自己的意向及理念要求,现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客户进行手袋款式设计,本着友好合作往来的原则,甲方双方达成以下专项委托协议: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合作客户的需求风格进行手袋款式设计;
二、委托设计的手袋款式的风格及数量要求:
三、委托设计费用:
1、前期费用:每款手袋的设计费用按人民币元的30%计付前期费用,即人民币元,(大写:整);
2、后期费用:乙方每款设计的手袋投入市场获取相应的订单后,甲方按订单销售额提成支付乙方后期费用,后期费用为销售额的%。
四、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客户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客户审定,在甲方客户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
五、乙方完成的上述手袋款式设计后,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著作权和修改权归甲方享有,乙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六、前述《委托设计合同》条款适用本协议,但本协议的条款仅适用关于客户的手袋系列设计事宜,如其中有与《委托设计合同》相冲突的条款,则与本协议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
设计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住房结构:______,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装饰施工内容:详见《装饰施工造价表》。
1.3 工程承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金),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工程预算书》)
1.5 工程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折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装修垃圾。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质量,主要工程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可抗力;
3、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6.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6.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验收标准。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面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2、工程中期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四:《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7.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后,填写工程保修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8.2.工程进度过半指:在油漆工程材料进场之前。
8.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9.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应付工程款金额的3‰。
9.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 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 种方式解决:
①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甲、乙方双方直接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11.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工费: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首期款。(60%______)
2.瓦工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付中期款。(35%______)
3.工程竣工,经物业,甲方验收合格,付剩余款。(5%______)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1.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需甲方认可方可使用。
2.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说明。
3.乙方应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六、工期
从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施工人员应协助搬运,甲方适当付费。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及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十、施工机具
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乙方配备灭火器。
2.现场禁止吸烟。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3.乙方要爱护甲方家中物品,损坏时负责修复并恢复原样,并赔偿全部损失。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_______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_______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三、合同争议
1.本家装合同与郑州市家装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有效。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按合同约定处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9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10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安 徽 鸿 博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业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平等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及其它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约;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应提前提出运输要求,明确告知乙方提货地点、时间及货量。
2.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装货顺序,有权检查乙方运输车辆的安全性,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及时落实甲方的整改意见。
2.3甲方发现乙方配货不符合规定(与易燃易爆物品或禁止、限制运输的物品混装),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配货。
2.4如果甲方指定收货人领取货物时未在收货文件上注明毁损或其他情况,乙方有权推定该货物为良好情况下交付。为便于解决在乙方承运货物发生损毁的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提出合理赔偿时应将受损货物之内容物、原货箱及包装交由乙方检查。
2.5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运费。
2.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货单位资料。
2.7 甲方应如实申报货物内容且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须按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从事运输服务。
3.2乙方须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对货物运输的安排,乙方送货人员需尊重甲方客户及员工,如实填写送货单的各项内容。
3.3乙方人员在承运甲方货物时若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其每次扣罚人民币,情节严重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追诉的权利。
3.4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门到门的优质运输服务和及时的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
3.5乙方承诺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甲方员工或甲方客户的要求,安全、有序地将货物摆放到指定位置。
3.6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现场人员有义
务保护事故现场,提供真实的情况给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由乙方指派的专职管理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货物损失,乙方自行协助保险公司调查并保有自行向保险公司追偿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3.7乙方对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有权拒绝运载或提出重新包装要求。
3.8乙方作业人员在取货时,应仔细核对发货单号和货物种类、数量及发运目的地是否相符;同时检查货物的外包装,如有破损应在[货物运输单]上注明货物发运前的外包装状况, 并经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9装货时,乙方应注意装货顺序,以免顺序搞错,造成卸货困难。货物必须规范堆放,少留空隙、防止滑动碰撞,并特别注意货物堆放的方向性。盖蓬布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勒伤货物包装和使货物过度受压。装卸车过程中,驾驶员、业务人员应负责监督,防止野蛮装卸(包括抛、推、滚动等),凡是在装运过程中货物发生摔碰应及时通知甲方;装卸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损坏由乙方向甲方照价赔偿(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
3.10乙方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车辆进行运输,确保途中无货物受潮、受损。如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产品发生破损或者被雨淋、浸泡,乙方应按被损货物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4.送货时效:
4.1甲方每天下午点之前确定的订单且已备货完整,乙方须于当天发出;甲方点以后确定的订单,乙方需在第二天发出(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4.2乙方在接货后须在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将发出货物运输情况汇总交由甲方,特殊情况最晚不超过第三天中午12:00之前。
4.3乙方送货人员交回甲方的送货单必须签收完整,其签收数量、规格须与送货单一致(破损遗失的除外,且须注明破损、遗失的缘由),若有不符的单据每单扣罚100元。
4.5若乙方在运输处理中出现交回给甲方的送货单有问题,则此单相对应的运输费用不予结算,待问责、处理完毕后在与其他单一并结算。
5.代收款:
5.1经甲方有关人员委托,乙方送货人员可代甲方收取甲方客户的货款,金额在元以下;甲方须指定收款对象及缴款对象。
5.2所有代收的货款必须在回款后当天当面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若有特殊情况最晚不能超过回款后的第二天中午12:00之前。
5.3若代收货款没能交给甲方相应负责人员,以致货款遗漏、丢失或款项不符,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和资料传递与变更:
6.1甲方托运货物时,应填写货运通知单。乙方按照货运通知单载明事项安排车辆运送货物。
6.2货物装车由方负责,乙方应按照货运通知单中记载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认
真清点无误后,在货运通知单上签字盖章。 如有破损应要求甲方更换货物或在发货单上注明外包装受损情况。
6.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乙方负责卸货,乙方与甲方指定收货人应同时在场清点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乙方所持的签收单据即[货物运输单]上签字盖章。如有货损,或与[货物运输单]上的注明种类、型号和数量不符时,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见第7条。
6.4收货人拒收货物,如果是由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丢失、破损严重、雨淋、磕碰变形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使其免予继续损坏并及时通知甲方,按照赔偿甲方的规定处理;如果属于甲方原因,例如货物型号与外包装不一样等情况,而使收货人拒收货物,所产生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因故需要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货人时,应向乙方提交书面更改资料。因变更运输起运后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7.保险事项:
7.1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均自行承担全责,
乙方自行就甲方的受托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包含在在双方议定的运费之内。在乙方承运期间若造成货物破损、丢失、短少、被抢等,乙方须照甲方的价格先行及时赔付给甲方(送往批发部的货物按货单上的价格赔偿,送往零售店的货物按零售价的六折赔偿)。与保险公司的接洽由乙方负责,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8.到货期限:
乙方应在承诺的时间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手中。货物即到即送,如果货物没按期送到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有义务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告知甲方。迟于甲方规定到货时间,每迟一天扣当次运费 。另外所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追索的权利。(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9. 不可抗力:
9.1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他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合同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据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合同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9.2 不可抗力事件仅限于地震、水灾、火灾(非因乙方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的过失而发生)和骚乱、战争等;运输车辆的碰撞或翻车等交通事故不在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之内。无论乙方的驾驶员或其它受雇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负有责任,乙方都应先行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事后自行向过错方追偿损失,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10. 合同解除:
10.1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1.1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
10.1.2在履行合同中发现乙方无相应运输能力的或满足不了甲方发展对服务的要求,
甲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10.1.3乙方在考核中表现欠佳的,并经过警告没有明显改善。
10.1.4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10.2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提出意见后仍不能达到乙方要求。
10.3 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合同,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11. 付款方式:
11.1乙方凭经过收货人签收且甲方认可有效的《货物运输单》及正规发票,每月向与甲方结算运费一次。
11.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送货清单,甲方经逐级审核后,需在每月20日前将上月运费结算给乙方。
11.3结算方式为将运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或将支票交给乙方指定的受票人。
11.4结算价格以双方商定的运价表(附后)为准,运输价格不可随意调整,若因市场原因而需变动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变更。
11.5双方商定的运价已包含乙方的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以及乙方给甲方出具发票时的相关税费。
11.6甲方对乙方的罚扣款和索赔款项(若运费额在所赔额度内)可从质量保证金中先行扣除。
11.7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万元用做运输质量保证金。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其 他:
13.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须结清合作期间所有费用后支付合同另一方人民币万元作为赔偿。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后届时可补充制定。
13.3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13.5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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