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03-17 21:02:13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设计合同范文锦集7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计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计合同范文锦集7篇

设计合同 篇1

  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1.3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水电安装等。(灯具照明部分的强电)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2发包方为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任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3.1设计任务

  3.2设计成果及时间(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甲方招标报价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干人民币: (¥: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五、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新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2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设计人采用的订技术标准是: 各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5.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客由双方商定。

  5.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汇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六、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6.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如超过约定时间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6.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其他

  7.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7.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产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设计合同 篇2

  编 号:

  日 期: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室内装饰陈设设计、定制、采购、摆放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项目

  第三条 工程内容

  饰品、饰画、地毯、窗帘、绿植 ,详见软装报价清单。

  第四条 工作周期

  1、采购及定制阶段:合同签订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采购及定制工作。

  2、安装摆放阶段:采购及定制阶段完成后,乙方收到甲方现场所有硬装饰施工全部完成、并退场,现场清洁完毕的确认函后三天内,完成安装、摆放工作。

  3、工程周期:个工作日(从合同签订及甲方支付款项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工程费用

  本项目工程费用总计(大写):为人民币(报价明细见附件) 该工程费用中已包含:

  (1) 设计、管理、采购成本费

  (2 ) 税金

  (3) 5人次差旅费用

  第六条 费用给付进度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甲方预付费用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万元整;

  2、货到现场甲方接收并付给乙方费用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万元整;

  3、摆放安装工作完成并于双方交接验收,验收通过后,甲方在七天内付清余款10%,即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货物接收及摆放过程配合

  一、货物接收存放

  1、乙方采购货物到达项目所在地城市,甲方协助乙方安排接收和运输货物;

  2、甲方严格按照货单上件数点收,并按箱上的户型代码进行分类摆放(如果箱上有易碎和勿压标签,请不要压住看不见,如上面有画箭头的,请按箭头方向放);

  3、甲方提供离施工现场最近的场地将货品安全存放,待乙方到达现场时,再进行拆箱;

  4、乙方在收到甲方现场硬装饰施工已全部完毕且所有施工人员全部退场并清洁干净的确认函后,到达现场进行摆放工作。

  二、甲方在乙方摆放过程中的配合:

  1、须确保所有无关人员全部清离现场,且在摆放的过程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

  2、负责安排搬运工人、开箱工人做第一个程序的工作;

  3、负责安排木工、电工在现场协助乙方顺利进行安装摆放工作;

  4、负责安排保洁工在摆放过程随时跟随配饰人员清洁物品、环境的卫生;保安看管货品,以保证所有的物品不会丢失;

  5、所有工人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除非征得乙方配饰人员同意;

  6、甲方派一个相关主要负责人跟进摆放的整个过程,协助乙方处理一些突发事件。

  第八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给付进度款,甲方延迟支付费用应按日以未付额的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2、甲方需派一名主要负责人跟踪项目整个过程,直到项目结束;若该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跟踪到底而需换其他人接替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督促前负责人清晰交接该项目整个细节给下一负责人;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不退还已付款;

  5、配饰现场开放期间,甲方应负责保护好软装工程成果,如有人为损坏,乙方应协助更新,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九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如甲方未及时给付进度款或回复确认函,乙方有权向后顺延工作进度,顺延时间不计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如超过合同规定时间5天以上,乙方有权停止相关工作并重新确定工作周期;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后,延迟到货应按日以未付额的千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上一阶段已付款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一切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因甲方在确认方案报价后要求变更而造成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质量保证及验收

  1、双方按约定的要求内容(甲方确认的方案、设计图等)作为验收依据,装饰效果以甲方确认为准,乙方应尽力协调,并根据甲方意见及时作调整,变更完善。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

  4、本合约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附件一:软装饰工程报价表一份,软装设计图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3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4.规划阶段:

  5.规划设计内容: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规划设计基础资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规划设计与相关文件资料。

  2.乙方应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甲乙双方在规划设计项目进行过程中,可另行签订《项目阶段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技术总负责人名章、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资质专用章(即四章齐全)。否则不作为正式成果,不负任何技术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规划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一)本项目收费

  1.分项收费

  2.总收费

  本工程总收费为:

  (二)付款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完成后,定金抵做规划设计费。

  2.乙方完成 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再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乙方提交 时甲方应向乙再支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时,甲方向乙方结清该项目全部收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划设计资料和建设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规划设计费,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或拒交规划设计成果。

  3.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成果的质量负责。

  3.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规划设计方案,协助成果报批。

  第五条 违约责任赔偿办法

  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规划设计资料,原定完成规划设计时间应按甲方实际交付资料的时间向后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进行工作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定金不退。

  3.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如中途变更规划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影响进度时,乙方除延长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期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规划设计费用。

  5.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应减收规划设计费。

  6.如因乙方规划设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在规划设计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减收或免收规划设计费。

  7.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给的定金不再退还。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双倍向甲方退还定金(指签订合同后不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填写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

  │文件名称 │ 张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5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颁发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GBJ75-97

  4、《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xx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 项目名称:

  4.2 建设规模:公园规划总面积约350亩,直接工程成本约

  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4.3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详细规划。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建设用地现状资料、电子地形图(1:500)、规划红线范围等。

  5.2规划设计要点。

  5.3建筑平立剖面及相关图纸。

  5.4 园区给排水、电气接口位置。

  5.5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1、提供的详细规划文件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签定合同后5天,提交规划方案1份。

  3、规划方案确定后10天,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资料8份,A0展示图板一套,电子光盘2张。

  4、评审通过后5天,提供正式修规性详细规划成果8份(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册),规划电脑彩喷A0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4张。

  第七条费用

  7.1 双方商定,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包干。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规划设计评审的组织会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2 提交评审资料时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3 提交正式成果后一个星期内支付2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支付的一期设计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1.7 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9.2.3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12.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设计人执 贰 份。

  12.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6

  项目 名称 :

  委 托 方 (甲 方) :

  受 委 托 方(乙 方):

  签订地 点 :

  签订日 期 :

  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 上海龙艺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20xx 年 月日

  经(甲方)与上海龙艺建筑装潢有限公司(乙方)友好协商,就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的项目,达成以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并严格执行。

  一、项目名称、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名称: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

  (二)、范围:华泾路999号内漓江山水幼儿园的室内外平面、效果、环境等方案设计

  (三)、设计内容:漓江山水幼儿园的一~三层室内平面(约3500M2)、门厅效果、外立面效果(约1500M2)、外围环境平面及效果(约3000M2)等方案设计。

  二、时间、进度安排

  具体工作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一)、合同签定后乙方即开始工作。

  (二)、提交设计方案时间为合同签定后的10天内完成。

  三、双方工作责任

  (一)、甲方负责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地形图、建筑设计图、其他相关里资料等),负责协助乙方漓江山水幼儿园相关资料搜索,负责协调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二)、甲方负责组织审核工作,并及时提出具审核意见及会议纪要。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异议时,甲方应及时予以回复和核实。

  (三)、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成果,

  并参加甲方的方案讨论与论证,负责设计方案的介绍。

  (四)、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设计延误的,乙方提交设计成果的时间顺延。

  (五)、设计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设计审定后公开展示设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方案。

  四、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

  最终设计成果由甲方按照幼儿园的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组织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方案设计费:漓江山水幼儿园方案设计费经协商按1.5万元人民给予支付。方案设计评审通过后,届时另签施工设计委托合同,费用另议。 (二)、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需支付乙方50%设计费(即0.5万元),乙方完成设计后,甲方再支付乙方50%设计费(即1万元)。

  六、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履约方损失。违约金或赔偿金由双方共同约定。

  (二)、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火灾等)造成违约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进行裁决。

  (一)、申请本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设计合同 篇7

  哈河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牛场牛舍彩钢结构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根据《建筑安装合同法》有关条款,就乙方承建的牛场牛舍彩钢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名称及数量: 哈河畜牧科技有限公司牛场牛舍彩钢结构工程五栋,建筑面积约为8820平方米。

  二、

  三、 工程工期:材料进场之日起60天。 质量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已建好的牛舍结构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统一整齐,必须高于原有施工质量。如有变更结构尺寸及用料规格必须经得甲方在场监理的同意进行。油漆要均匀,色度要一样,焊接要牢固。 四、

  五、 施工形式:乙方采用清包方式。 工程结算方法:

  1、价格:以完工后实有建筑面积计算(砖墙的外部尺寸)每平米35元。

  2、付款方式:现金结算。制作好钢架付25%;组焊安装好钢架后付25%:打完彩钢板及附件(包括推拉门)付40%;带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以壹栋为计算单位。

  六、 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确保工期,如到期未完工,每延误一天扣罚500元。

  4、如遇刮风下雨不可抗拒等因素在和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5、甲方提供住宿地,食宿由乙方自理。

  6、甲方提供电源到现场,乙方自备工具,易耗品及劳保。

  7、甲方负责按期保质提供材料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因材料短缺和非正

  常停电(整日)停水等人为因素造成停工超过三天,甲方应负责乙方误工费每人每天120元。

  七、

  八、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件,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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