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设计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计合同 篇1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设计合同 篇2
委托设计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设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
四、接受委托设计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完成委托设计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委托设计内容
1.室内空间形象设计 □
2.室内装修设计 □
3.室内物理环境设计 □
4.室内陈设设计 □
5.平、立面设计 □
6.按合同附件:委托设计清单 □
七、收取设计费标准
1.按图纸数量计费:__________(见图纸清单)
2.按工程造价计费:收取工程概算价的_____%为设计费。
八、设计费金额:__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九、设计费收取步骤
1.合同签定后,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计__________元。
2.按时间□、按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_____%工作量,再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计__________元。
3.设计完成,交稿前付清全部合同款。
十、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提供房屋的有关图纸,并带领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测量。
2.设计完成甲方通过后,若因甲方原因修改图纸,按新设计标准收取设计费。
3.施工期间,甲方如要乙方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甲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的设计工作,不退还甲方定金;已开始的设计,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设计的工作量,按阶段支付设计费用。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如发生侵权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设计图纸。
2.乙方在交付设计图纸时,必须做一次施工交底。
十一、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产生分歧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双方争议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
3.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名单:(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3
委托单位: (以下称甲方) 勘测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号文办法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 至 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建设地点与规模
路线起点位于 ,经 ,终于 ,路线全长约 公里。
二、 技术标准及测设要求
(一)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及有关规范、规范的要求进行勘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设计速度采用 公里小时,对局部地形复杂地段,可采用 公里小时。
(二)全线桥涵等人工构造物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大、中、小桥及明函与路基同宽,桥梁不设人行道,仅设钢筋混凝土防撞栏杆;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
(三)平纵面线型设计,应贯彻在旧路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标准的旧路改建原则,尽量减少占用农用地,并合理运用技术指标。
(四)全线路基宽度为9米,路面满铺。
(五)全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7厘米。
(六)对加宽利用的桥梁,应充分调查旧桥及旧桥面结构的现状,需加固的应提出相应的加固措施,并计算其工程量一并纳入工程预算中。
(七)对于老路改建加宽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间维护交通应提出合理、经济、可靠的方案,要特别注意新旧路基的衔接,并严格按《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1995)进行设计。
三、提交设计文件时间及数量
(一)要求于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设计文件(含预算)。
(二)施工图和预算甲组文件各8分,乙组文件及施工资料(路基横断面图、路基设计表、涵洞布置图、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公路勘测定界图)各4份,其中平面图、公路勘测定界图采用蓝图。
(三)设计文件要求按 境、 境单独出版,装订成册,其中预算甲组文件应予以汇总。
四、取费标准及付款办法
(一)本工程项目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第375号文通知及其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修订本》执行并结算。
本路段地形类别定为 类,鉴于本设计为勘察设计,因此,测量费考虑一次定测系数(即1.5)。
动用钻机进行路线及桥位工程地质钻探,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有关工程地质勘察收费标准另行计费。
甲方负责的一至七项勘察施工准备费按路线、桥梁勘测费及地质钻探费之和的10由乙方包干使用。
(二)本工程测量及设计费用估算为 万元,此数额仅作掌握预付款及测设进行拨款的依据,待设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单价、计算办法结算勘测设计费用。
(三)分期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费总额的30%,计 万元作为定金,结算时抵作测设费。
2、施工图设计作业通过验收后1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进度款 万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经审核且乙方已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甲方将在30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计费标准付给乙方总测设费的80%,余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后支付。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委托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外业勘测工作中发生的与地方有关的事宜。
2、接到乙方报告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组织外业测量验收。
3、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测设费。
(二)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和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按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精心勘测、确保测设质量。
2、外业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3、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属于乙方责任的应及时修改、完善设计。
4、乙方在进行上述3项所规定的职责时,不另向甲方收费。
5、负责对设计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设计文件或泄露文件内容。属乙方泄露,除追查责任外,并扣罚泄露项目设计费的10%。
6、负责外业勘测成果验收会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设计的后期服务工作。
六、违约处理
(一)甲方违约
1、甲方若中途撤销合同,除应支付已完成部分测设费外,并以已付的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路线方案经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审定后,甲方要求改变方案时,除付给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测设工作量的测设费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测设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也相应顺延。
3、不能按时付款,没推迟10天罚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中途撤销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由于勘测设计不周造成返工,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完善勘察设计,并按一下条款处理:
(1)测量误差大而造成质量问题,导致设计变更超出相应部分工程预算1%以上时,每超1%扣除相应部分设计费的10%。
(2)征地拆迁超出预算的5%以上时,每超过1%扣除设计费的1%。
(3)地质钻探资料不准确导致设计变更超出相应部分工程预算1%时,扣除设计费2%;提供虚假地质资料造成工程竣工后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非甲方责任不能按时交付文件,每推迟10天罚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为止。
(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报县交通局调解,如仍有异议,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颁布的建设(1996)号文中得条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分别送呈各方主管部门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甲方标志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之事项
标志名称:附项:□标准字设计□标准色设计□名片设计
其它内容:
二、委托设计费用
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
三、付款方式
3.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交付乙方。
3.2设计完成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总费用的50%)。
四、乙方设计方案的时间、交付方式
4.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后个工作日左右设计出甲方委托主项个备选设计方案。
4.2甲方在全部主项备选方案中选定一个方案,其它方案退回乙方。
4.3若需修改设计方案,乙方每次修改应在个工作日左右完成,修改直至客户确认为止。
4.4若在乙方提交设计方案后一周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将被认定为设计方案己被甲方确认。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余款。
4.5设计方案主项确认后,乙方再进行附项的设计。
4.5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款项后,将确认的设计方案的可编辑或高精度电子文件和打样稿交甲方。
4.6甲方在付清了全部费用后,若提出对同一方案再次修改,乙方应免费为甲方修改。
五、知识产权约定
5.1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方案著作权转让给甲方。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
5.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方案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5.3甲方在未付清余款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方案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权利:
6.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方案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6.1.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6.2甲方义务:
6.2.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6.2.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6.3乙方权利:
6.3.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6.3.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3.3乙方对设计的方案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方案。
6.4乙方义务:
6.4.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方案修改。
6.4.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方案。
七、违约责任
7.1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50%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7.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7.3甲方在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前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50%的费用;甲方在
乙方设计方案初稿完成后变更设计项目名称或内容,须在原费用基础上追加80%的费用,且对变更前设计方案不享有任何权利。
八、合同生效
8.1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5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室内装饰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室内装饰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室内设计的地址 ,房型 ,用途 ,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并且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委托乙方室内设计,且乙方不负责施工,其设计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共计人民币 元。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首期付 50% 设计费,并与乙方约定上门测量的时间和地点(原已收的 300 元上门勘测费,应自动转入设计费中)。乙方设计师在测量后
天内完成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总效果图各一张。
三、乙方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后,甲方与乙方设计师经过沟通同意,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见附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支付设计费余款,乙方设计师将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完成全套装璜设计图及施工图纸。
四、 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再与乙方设计师沟通。乙方根据协商方案,绘制更改图纸,再次填写设计方案进程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应有两至三次去现场放样及指导施工,以过到设计效果。
五、 双方在未签订装潢施工合同前,全套设计图纸资料由乙方保存,甲方不可将设计图纸及工程造价表带出公司。
六、 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委托乙方施工,其设计费按原设计费总价增收 100% ,共计 元。甲方付清增加的.设计费后,由乙方将全套图纸交给甲方使用,并由乙方设计师到现场负责指导。甲方如不支付增收的设计费,乙方应将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位置分布图交付甲方。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设计图且延期时间在 20 天内的,每延期一天应当支付设计费总价的 3% 违约金给甲方。
2. 乙方延期 21 天以上未完成设计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的设计费用,并承担设计费总价 50% 的违约金。
3. 乙方无故终止合同,除退还甲方所交的设计费用外,还应按合同规定的设计费总价的 50% 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图纸,图纸完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八、 设计合同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如甲方中途反悔,乙方不再退还已收取的设计费。
九、 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本合同约定(将以下不选项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1 .
2 .
3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计方案进程表
客户姓名
设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委托(以下简称乙方)为新办公楼提供有关厨房设备
之工程设计及相关文件编制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涉及范围包括:
1. 员工餐厨房(约800平米)
二.平面图纸设计阶段:
1.平面流程路径布置图
根据甲方提供之各楼层平面图纸及就餐需求,乙方编制一份初步平面流程布置图,提供餐饮 区域位置,并标示流程走向路径。
2.乙方与甲方、管理公司、设计团队(包括室内设计师)进行设计研讨,详细评审个餐饮区域之平面流程布置图,并得到甲方确认。
3.乙方将按比例(1:100)编制设备平面布置图。此设备平面布置图包括设备标识、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图纸将采用CAD设计软件编制)
4.平面图纸设计阶段乙方的工作时间通常需要7-10天(不包括甲方确认时间)
三.深化设计阶段:
1. 待设备平面布置图获得甲方确认后,乙方将以最终确认之设备平面布置图为基础,编制厨房初步之机电应用符合估算表,以便机电工程顾问制作整体机电要求。机电图纸包括:
A. 经甲方审批并确定后的厨房平面布置图;
B. 部分厂制品特殊设备的立面及剖面大样图;
C.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机电接驳点点阵图;
D.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水位接驳点点阵图;
E.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燃气接驳点点阵图;
F.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烟罩接驳点点阵图;
G. 各厨房相关设备所需的`土建图(墙体、明沟)。
2.乙方将与甲方及各相关专业进行设计研讨会,针对相关图纸各相关单位进行交底答疑。
四.合约服务费用;
1.甲方对前面所述之相关工作范围和服务范围对顾问支付费用。乙方在收到结算款后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本合约顾问服务费用(含税价)总计人民币: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上述顾问服务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阶段内之厨房初步设计平面布置阶段、厨房深化设计阶段、施工及验收调试阶段的全套设计图纸及文档一式六份的印刷费用、计算机光盘(设计图要求为CAD格式)。
2.本合约签订后10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
3.乙方图纸深化完毕后并通过甲方认可,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价的60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元)
4.乙方在收到全部合同款后将设计成果全部交于甲方签收。
5.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在本合约以外的其他工作,乙方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另行报价,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后进行工作。
五.争议
在履行本合同时,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甲乙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六.本合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均具有相同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8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颁发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GBJ75-97
4、《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xx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 项目名称:
4.2 建设规模:公园规划总面积约350亩,直接工程成本约
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4.3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详细规划。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建设用地现状资料、电子地形图(1:500)、规划红线范围等。
5.2规划设计要点。
5.3建筑平立剖面及相关图纸。
5.4 园区给排水、电气接口位置。
5.5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1、提供的详细规划文件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签定合同后5天,提交规划方案1份。
3、规划方案确定后10天,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资料8份,A0展示图板一套,电子光盘2张。
4、评审通过后5天,提供正式修规性详细规划成果8份(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册),规划电脑彩喷A0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4张。
第七条费用
7.1 双方商定,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包干。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规划设计评审的组织会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2 提交评审资料时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3 提交正式成果后一个星期内支付20%(按壹拾陆万计)。计 元。
8.4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支付的一期设计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5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6 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1.7 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9.2 设计人责任:
9.2.1 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9.2.3 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4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9.2.5 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泄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12.2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 肆 份,设计人执 贰 份。
12.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7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年三月修订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主办单位各执一份)。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6、验收合格: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发包方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7、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粘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设计合同 篇10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 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天工程总造价的5%,约___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元。
a.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6%×拼花部分面积; b.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c.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10%×拼花部分面积;
d.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
e.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6%×实际面积;
g.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
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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