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3-05-31 13:18:54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设计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设计合同范文集合七篇

设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业特点的企业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 VI设计项目,内容见附录;

  2、 VI手册的整理(电子文本、彩页打印文本,如需印刷另行计费);

  二、费用

  1、推广过程中的其他当个项目策划设计费用另计(画册、海报、DM等);

  2、VI导入及VI手册的'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整)(以上费用含电子文本、彩页打印文本各两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30%,即人民币¥人民币元整);

  2、标志通过即付项目总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3、VI手册整理完成;打印装订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所提供资料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2、因VI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5、本合同壹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 章: 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2

  甲方:

  传真:

  通讯地址:

  乙方:

  传真:

  通讯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海报一事,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项目

  海报设计(每幅人民币____元)。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____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立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_个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4、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保密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各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合称“披露方”)交付给本合同其他方的标明为“保密”、“内部资料”或类似标注的资料均为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2、保密信息接收方应对保密信息采取充分的保密措施,不得遗失或泄漏保密信息。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有意/无意地允许第三方获知保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其它

  1、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2、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陕西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1.1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1.2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1.3 规划设计规模

  1.4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1.5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4.1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4.3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1.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5.1.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5.1.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5.1.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5.2.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5.2.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2.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_________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 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 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 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 装修质量及保修

  1. 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 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 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 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 双方进一步同意:

  1) 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 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 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 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 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 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 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 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 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 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 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 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5

  甲方:北京创意辰风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存续的法律实体,其地址为 邮政编码

  乙方:罗德公共关系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存续的法律实体,其地址 邮政编码

  (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 甲方主要从事会议策划、执行服务;以及设计、制作、印刷;

  2. 乙方的主要业务为公共关系咨询与服务;

  3. 乙方决定在北京区域委托甲方为乙方提供 “默克在华八十周年”的设计及物料制作服务(定义及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的约定,以下简称“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在北京区域为乙方提供服务。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 协议期限

  1.1 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8月5日至20xx年10月31日,除非一方提前30日以书面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者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2.1 甲方负有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附件一所列服务的义务。

  2.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如果由于质量或其他原因令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感到不满,甲方有义务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提高服务品质,并自行承担整改措施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2.3 甲方应自行承担因采取必要措施保持乙方及乙方客户保密信息的保密性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费

  3.1 鉴于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为¥25,182.29 元(即人民币:贰万伍仟壹佰捌拾贰元贰角玖分整)的项目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

  3.2 所有服务费、第三方费用、税费和其他费用都已包括在上述服务费中,乙方将不会就本协议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除非该费用经双方书面确认追加。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具有单方面追加或者调整收费的权利。

  3.3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付款。

设计合同 篇6

  委托单位: (以下称甲方) 勘测单位: (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交通部令1996年第4号文办法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 至 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建设地点与规模

  路线起点位于 ,经 ,终于 ,路线全长约 公里。

  二、 技术标准及测设要求

  (一)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及有关规范、规范的要求进行勘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设计速度采用 公里小时,对局部地形复杂地段,可采用 公里小时。

  (二)全线桥涵等人工构造物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大、中、小桥及明函与路基同宽,桥梁不设人行道,仅设钢筋混凝土防撞栏杆;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

  (三)平纵面线型设计,应贯彻在旧路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标准的旧路改建原则,尽量减少占用农用地,并合理运用技术指标。

  (四)全线路基宽度为9米,路面满铺。

  (五)全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7厘米。

  (六)对加宽利用的桥梁,应充分调查旧桥及旧桥面结构的现状,需加固的应提出相应的加固措施,并计算其工程量一并纳入工程预算中。

  (七)对于老路改建加宽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间维护交通应提出合理、经济、可靠的方案,要特别注意新旧路基的衔接,并严格按《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1995)进行设计。

  三、提交设计文件时间及数量

  (一)要求于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设计文件(含预算)。

  (二)施工图和预算甲组文件各8分,乙组文件及施工资料(路基横断面图、路基设计表、涵洞布置图、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公路勘测定界图)各4份,其中平面图、公路勘测定界图采用蓝图。

  (三)设计文件要求按 境、 境单独出版,装订成册,其中预算甲组文件应予以汇总。

  四、取费标准及付款办法

  (一)本工程项目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第375号文通知及其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修订本》执行并结算。

  本路段地形类别定为 类,鉴于本设计为勘察设计,因此,测量费考虑一次定测系数(即1.5)。

  动用钻机进行路线及桥位工程地质钻探,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有关工程地质勘察收费标准另行计费。

  甲方负责的一至七项勘察施工准备费按路线、桥梁勘测费及地质钻探费之和的10由乙方包干使用。

  (二)本工程测量及设计费用估算为 万元,此数额仅作掌握预付款及测设进行拨款的依据,待设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单价、计算办法结算勘测设计费用。

  (三)分期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费总额的30%,计 万元作为定金,结算时抵作测设费。

  2、施工图设计作业通过验收后1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进度款 万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经审核且乙方已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甲方将在30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计费标准付给乙方总测设费的80%,余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后支付。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委托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外业勘测工作中发生的与地方有关的事宜。

  2、接到乙方报告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组织外业测量验收。

  3、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测设费。

  (二)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和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按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精心勘测、确保测设质量。

  2、外业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3、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属于乙方责任的应及时修改、完善设计。

  4、乙方在进行上述3项所规定的职责时,不另向甲方收费。

  5、负责对设计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设计文件或泄露文件内容。属乙方泄露,除追查责任外,并扣罚泄露项目设计费的10%。

  6、负责外业勘测成果验收会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设计的后期服务工作。

  六、违约处理

  (一)甲方违约

  1、甲方若中途撤销合同,除应支付已完成部分测设费外,并以已付的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路线方案经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审定后,甲方要求改变方案时,除付给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测设工作量的测设费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测设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也相应顺延。

  3、不能按时付款,没推迟10天罚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中途撤销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由于勘测设计不周造成返工,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完善勘察设计,并按一下条款处理:

  (1)测量误差大而造成质量问题,导致设计变更超出相应部分工程预算1%以上时,每超1%扣除相应部分设计费的10%。

  (2)征地拆迁超出预算的5%以上时,每超过1%扣除设计费的1%。

  (3)地质钻探资料不准确导致设计变更超出相应部分工程预算1%时,扣除设计费2%;提供虚假地质资料造成工程竣工后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非甲方责任不能按时交付文件,每推迟10天罚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为止。

  (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报县交通局调解,如仍有异议,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颁布的建设(1996)号文中得条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分别送呈各方主管部门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画册(印刷品)设计一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具体设计项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费用

  1.设计费:___,单价:___元,数量:___,总价:___元。其中不含拍摄费。

  2.拍摄费按照平均每张片为_____元/张,采用_____专业相机,专业灯光摄影师拍摄。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_____%,即_____元;

  2.数码输出小样确认后,菲林输出前支付项目余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符合要求。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中所协商的条款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需;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款;出现甲方拖款现象,结算时甲方需按照每天_____%的合同总额支付乙方滞纳金;

  (3)乙方对所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前不得使用该项目中的一切作品。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画册(印刷品)设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____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六条 其他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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