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设计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位于_________实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私宅,双方应设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房屋委托乙方设计,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结合设计原理在甲方提供所有资料_________日内绘出平面布置图。
二、甲方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后,甲、乙双方签订本设计委托书,同时,甲方交付首期设计定金,金额为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设计费收取标准详见第六条),乙方下现场实地尽寸复合。
三、签约后,乙方进入立面设计_________日内绘出详细立面方案。
四、设计内容:设计平面方案图,全部施工图。
含配套专业:体定位图、吊顶图、开关插座图、电路布置图、各房间立面图,与业主沟通,审核后,双方签字定稿。
五、乙方根据立面方案制作效果图,(效果图制作收取标准详见第七条)。
六、图纸装裱要求:乙方交付壹套A3设计图纸,超出部分费用甲方自理,甲方结清设计尾款。
七、设计费收取标准:平面_________元/平方米,复式_________元/平方米,别墅_________元/平方米,本套私宅总设计费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签定本协议时,甲方需交付设计定金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余款于乙方交付整套A3设计图纸时结清。
八、效果图制作收取标准:标准客厅_________元/张,复式_________元/张,卧室_________元/张,本套私宅效果图制作费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元)。
九、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_________天以内的,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_________天以上的,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业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乙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6)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_________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2.乙方
(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2、3、5、6、7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_________%,总额不得超过总设计费。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___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制方(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印礼品盒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印刷品规格及产品品质要求:尺寸及纸质以工厂提供样箱为准(纸质为
150g+150g+300g),两片隔层。
印刷品报价
序号印刷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备注
合计
交货时间:样品确认后,6个工作日交货。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须付给乙方陆千圆(¥6000元)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交货时经甲方验收后付清全部余款。
违约责任:
乙方须严格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设计制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样品安排生产,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方案修改,直至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因故终止合同,没收预付款。如项目已付制作费,按合同总价70%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甲方在交付印刷后不得再提出修改意见,如确需更改方案,由此造成一切费用及责任由甲方负责。因甲方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项目进度,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甲方自负,且甲方逾期付款须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付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双方如有争议,另行协商,补充协议。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解决不了,可向促裁机构起诉。
合同一式两份,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设计合同 篇3
项 目 名 称:计规划项目 项 目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托方: 规划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
规划方:
委托方委托规划方承担: 设计规划项目。项目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
第二条 规划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规划方的委托书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规划方技术要求是: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程。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规划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规划方提交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 规划放向委托方提交的成果及时间进度
第七条 费用及构成
7.1 根据本合同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规划设计编制费用合同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元正)。
7.2 规划设计费不包括地形图测量费、专家咨询费、项目评审费和施工图审查费及出图章资质费用。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委托方按实际规划编制面积结清规划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元(¥ 元正),不留尾款。
8.2 双方委托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3 规划方结算账户
户 名:开户行: 账 号: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规划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规划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
9.1.2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将会规划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7 天以上时,规划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文件的时间。
9.1.3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规划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规划方所耗工作量向规划方支付相关费用。
9.1.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委托方应根据规划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规划方工作进程过半
委托方应支付全部合同费用。
9.1.5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划支付前期项目启动经费,收到前期项目启动经费用为规划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项目启动经费,规划方有权推迟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6委托方要求规划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交付规划文件时,须征得规划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作业周期。
9.1.7委托方应为规划方前期调研提供便利条件,负责召开专家领导咨询会,为规划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2规划方责任
9.2.1规划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规划文件(出现9.1.1、9.1.2、9.1.3、9.1.5、9.1.6规定的关交付规划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规划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规划合同有效时限至规划方提交最终成果且委托方按合同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规划方对规划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规划方设计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损失,规划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费。
9.2.4合同生效后,规划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规划方应全部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款项。
9.2.5规划设计文件交付后,根据成果审查结论,负责原定计划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
和确认。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5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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