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11-08 17:49:25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设计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计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设计合同模板集合六篇

设计合同 篇1

  编号:勘字__________号

  订立合同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与勘测单位(__________建筑设计院),根据国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__________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勘测的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委规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第二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取费标准按中财委(__________)财经工基价字第xxx号规定收费。签订合同时应预付勘测费总额的30%(一般设计一次按60%),其余部分在勘测成果提出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勘测成果于年月日提出,但由于自然天气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顺延。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 填写“拟建筑(构)物性质及工程地质勘测要求(本院设计由承担设计室填写)。”

  2. 清理和整平场地,如因场地有沟以及堆积障碍物等而影响开工时,应付窝工费。开工时应指派一人在场,以便随时联系工作。

  3. 负责解决土样包装、水样瓶的运送,早晚和夜间钻机停放现场时负责看管,并解决临时所需的垫板、冬季烘烤钻具的木样等。

  4. 负责解决机具运输和工作人员往返现场的交通工具(或承担运输费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窝工,应付窝工费。

  5. 测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统联测时,应负责提供资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资。

  第八条 勘测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 填写“预计勘测工作量及勘测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规范按时提出勘测成果,满足设计需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建设单位收执份(其中送建设银行一份),勘测单位份。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盖章)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

  │文件名称 │ 张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工程项目地点: 区(县) 路

  小区 号 幢 室。

  第一条 工程设计期限:

  xx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 )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

  3、:绿化、庭院、雕塑( )

  4、其它设计: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 元,¥ 。

  其中:

  (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2、设计定金(大写) 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

  (3)室内顶棚布置图( )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

  (6)其他图纸: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 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 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 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 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 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 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 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 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 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 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 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 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 支付,逾期支付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 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 元的赶工费。

  3、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设计合同 篇4

  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发 包 人:

  设 计 人: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设计人: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1.3项目设计范围:室内装饰、水电安装等。(灯具照明部分的强电)

  二、设计依据

  2.1国家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2.2发包方为该项目提供的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三、设计任务、成果及时间要求

  3.1设计任务

  3.2设计成果及时间(设计深度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甲方招标报价方式中所涉及的要求。)

  四、支付方式

  本合同设计收费包干人民币: (¥: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五、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5.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5.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新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5.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5.2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设计人采用的订技术标准是: 各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5.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5.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客由双方商定。

  5.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汇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六、违约责任:

  6.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6.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责任和相关损失。

  6.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如超过约定时间二十天不能完成目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6.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其他

  7.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7.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技术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7.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产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7.8本合同一式份。

  7.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7.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作联系人: 工作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设计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

  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

  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

  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m2 元/ m2计取,设计费总计

  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

  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电话: 代表人:

  现地址:

  邮编: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6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及制作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设计、制作的顺利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款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制作艺术品慨况

  1、艺术品名称:

  2、艺术品放置地点:

  3、艺术品制作开始日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

  4、艺术品制作完成日期:

  二、造价及承包方式:

  1、艺术品设计、制作造价:四万一千四百元整

  2、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艺术品构造形式进行施工,乙方包工包料,一次性报价。

  3、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由乙方设计的图纸稿样作为制作参考基础,最终艺术品呈现效果以乙方制作完成的艺术品实物为准,乙方具有艺术品实物的最终解释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安装现场单位的有关协调工作。

  (2) 组织对所制作的艺术品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3)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原设计及施工方案变更,应及时下达更改通知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方案及图纸作为参考基础组织施工,并及时做好自检工作。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负责制作人员的操作安全及其所制作艺术品的安全,以确保日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意外。

  (3) 保证艺术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施工周期,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制作,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制作艺术品造价的50%款,即¥20700元,作为预付款。(大写:二万零七百元整)。

  2、艺术品泥稿制作完毕,由甲方验收合格同意进入艺术品翻制时,甲方再支付艺术品总造价的约30%,即¥13000元,(大写:一万三千元整。)作为工程进度款。

  3、剩余尾款,在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意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艺术品总造价的约20%,即¥7700元,(大写:

  七千七百元整。)作为工程尾款。

  4、因甲方未将有关款项按时付给乙方,而导致的工程纠纷、经济纠纷等一切可能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艺术品后期维修

  艺术品安装完成后、从全部款项结算完成日算起:

  1、乙方免费维修一年(不包括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在免费维修到期日算起,乙方部分有偿维修二年(由乙方承担维修人工费,甲方承担维修材料费。不包括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六、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执,经争议双方自行调解不能解决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仍不能解决,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最终裁定解决。

  七、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1、乙方延误工期,拖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付款延期,拖一天罚款1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单位(签章):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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