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合同模板汇编9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计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设计合同 篇1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项目名称:
二、 广告设置地点:
三、 广告规格/数量:
四、 发布期限:自200 年 月 日 至 200 年 月 日止。
五、 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 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 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 壹 份。
2. 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 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计 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 万元(计 元)。
十、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 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 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 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 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 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 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 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8. 广告发布后每晚亮灯时间为4小时,原则上夏秋季节为19:00-23:00,冬春季节为:18:00-22:00,或按天黑时间随机调整。
9. 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三、 广告发布期间,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广告牌损坏及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由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 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 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十四、 因政府行为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广告终止,双方协商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 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 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 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 其他约定:
1. 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 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 甲 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 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 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 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 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 0.3 %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十八、 同争议解决方式 :
此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依法向丰泽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九、 此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二十、 此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二十一、 其它说明:
1. 此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 此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二十二、 合同附件:
1. 广告版面图纸。
二十三、 此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 分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万元) 费率%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建筑面积(m2) 方案 初步设计 施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
第三次付费
第四次付费
第五次付费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讨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问。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
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人(甲方):
代表人: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为了明确责任,共同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规模:
3、工程地点:
4、承包方式: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2、甲方在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设计款。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再进行营利性活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出于设计需要要求乙方修改工程的设计的,须经乙方同意,另行协商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并增付设计费。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仍须支付。
3、甲方有正当理由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看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和交付办法
1、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2、第一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设计费。
3、第二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
六、奖惩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按照节约的投资数额从中提取_____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_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扣除相应设计费。
七、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送工程所在地建设单位留存_______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一致的,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申请优选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也可以直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设计合同 篇5
委 托 方:
承 接 方:
时 间: 20xx年 月 日
委托方: (简称甲方)
承接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20xx-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初步设计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技术服务内容、形式和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编制20xx-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初步设计,其内容、范围和深度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小流域初步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
二、小流域初步设计进度
1、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小流域初步设计有关资料后,乙方开始工作。
2、乙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完成小流域初步设计的编制。
三、收费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国家关于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标准的规定向甲方收取小流域初步设计编制费。
2、小流域初步设计的编制费、评审会费用及专家酬金共计 (人民币),合同签定后三日内预付 (人民币)。
3、乙方向甲方提交经审批通过的小流域初步设计时,甲方应付清全部余款 (人民币)。
四、小流域初步设计的交付
1、乙方向甲方提交编制完成的小流域初步设计2本。
2、超出合同规定增加的小流域初步设计应另收工本费。
五、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
3、如甲方变更委托评价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较大修改、错误等,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另行协商订补充协议,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4、乙方负责办理小流域初步设计相关审批的手续办理。
六、小流域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费用及专家酬金由 乙 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咨询服务合同书工程咨询费用协议书。
设计合同 篇6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设计工作,工程地点为,20xx年已与设计人签定勘设20xx——16合同,由于当时初步设计概算尚未批复,设计经费未定。
根据 省水利厅( 字[20xx]304号)、财政厅( 财建[20xx]823号)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 已签订的合同。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补充合同
3.2 已签订的合同书
3.3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工程名称: 项目规模及特性: 设计内容: 阶段: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发包人已按原合同规定时间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设计人已按业主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 份),现初步设计已批复。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照业主要求的时间和份数已分批提供。
第七条 勘察设计费用
7.1 根据文,批复的勘测设计费为万元。
7.2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勘测设计费也按实际批准的数额补差。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根据工程进展和已支付情况,本次合同签订后,日内结清初步设计阶段费用 万元、招标设计完成时支付招标设计阶段费用 万元,施工图阶段勘测设计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第九条 其他条款按双方签定的“ ”合同内容执行。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设计合同 篇7
发包人:都昌县源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
(二)工程地点:江西洪城水业都昌分公司西侧
(三)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四)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 元人民币。
(五)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 合同工程
(一)开工日期:20xx 年5 月 26日
(二)竣工日期:20xx年 11 月26日
(三)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180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依据
1. 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xx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xx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二)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
(一)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二)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隐蔽工程检验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隐蔽,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具体质量要求如下: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全部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
第五条 材料供应及机械租赁
(一)乙方采购材料及要求
1.应事先通知甲方,请甲方看样,留滞样品,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采购。
2.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至工地使用。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至工地或用于本工程。
(二)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部门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在施工现场要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设立安全警告标示牌,并设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三)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人身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在施工期间甲方对乙方发生的任何人身伤亡、伤残、疾病或财产的损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对以上事件负责,费用自理。
(四)乙方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爆破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对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甲方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由于爆破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包括第三者)以及对工程本体或甲方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控制火工品,遵守有关火工品的管理制度,严禁私藏火工品,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六)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安装井然有序,施工现场无淤泥、积水、生活场所干净整洁、建筑施工要求员工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甲乙双方要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
第七条 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本工程的场地平整、通水电工作,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办理建设许可证及需甲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协商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7.负责工程的施工监理,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8.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基础、主体、竣工进行验收。
(二)乙方职责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需乙方办理本工程相关的其它施工证件、批件。
2.负责施工界内的用水、用电(水源、电源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明确责任)及施工便道和乙方临时设施的修建并承担费用。自行承担乙方人员的吃、住、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搬迁费用。
3.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并报甲方审批。开工后应提供计划、进度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季工程计划》、《月工程计划》在当季或当月末提供下季或下月计划《季工程进度》、《月工程进度》在下季或下月前3天内呈报至甲方。
4.将投入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程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5.尊重监理,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
6.无条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业主及甲方和监理的技术指导、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质量、环保达到标准。
7.施工期间设专人维护好甲方施工现场内的水、电管线,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现场以外的水、电管线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8.不得将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包其他单位和个人。
9.项目承包人(或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保证及时到位并常驻现场对本工程的管理,离开工地3天以上必须向甲方履行请假手续。
10.上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甲方质检人员或监理同意,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违反者,损失自负。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接到乙方检验通知后在24小时内不履行检查,乙方视为甲方同意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11.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工作范围、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工序交接检验制度)。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12.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直至合格。负责竣工资料及各种质量评定表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并向甲方提交4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13.自费做好施工中各项目、各环节及分工序的监测、量测和试验,若委托甲方完成,甲方要收取相应的费用。
14.搞好文明施工和标准化作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对已完工的各类建筑物,在交工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15.自行解决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外围环境干扰并承担相应费用。
1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服从业主内部治安、物业等相关管理,因乙方责任而引起的法律诉讼、经济纠纷或公安部门的追究等,由乙方自行处理。
17.自行承担乙方安全部门或地方部门按规定所交纳的一切费用。
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二)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都昌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
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
1.未按本合同工期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3000元,限额为10万元。
2.不听从甲方及监理检查监督发现一次扣1000元。
3.进入施工场地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场,发现一次罚款500。
4.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质保金中扣除。非乙方责任,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江西省九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有发现转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进行处罚。
2.乙方不得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有权代乙方优先支付本工程违反国家和政府有关规定拖欠的民工工资。
3.工程竣工后,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按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有关条款执行。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撤离所有在建设单位基础上的临时设施,同时在工程竣工后十天内清除工地上的建筑垃圾,如不按规定时间内完成,乙方承担每天500元违约金。
第十二条 附则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业主、监理、甲方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工艺、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书面通知和文件及要求均作为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第十三条
1.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与本工程签定的其它相关协议、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3.本合同书双方约定正副本份数: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 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 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总开发周期XX
2、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 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
3、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xx年 月 日 到20xx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日 期:
乙 方: 代 表: 日 期:
设计合同 篇9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阶段及内容:______________;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层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案初步设计: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万元):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音乐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及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定金___________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次付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全套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8本合同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_份,设计人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子邮件、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住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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